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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 日 隨 想 |



日期:2009-04-24 10:57 PM

   今天下班後到書樓看書,聽到一段對話。

   一位姊妹說:「在這裡工作很好,不用追 quota,而且環境讓人平靜。」

   她說出了我的嚮往。

   想到自己,正是過著追 quota 的生活。

   初初是不喜歡,但不喜歡並不可怕,可怕的是,日復一日的工作令我漸漸適應、漸漸習慣,甚至代入了這種模式。

   由不喜歡到喜歡,漸漸在不自覺地妥協是很可怕的一回事。

   說真的,追 quota 的生活也有快樂的時候。當,你看到自己所承受的壓力得到回報,那種心情真的有如真正的快樂。

   但,那不是真的,因為這種似是快樂的心情很快便會失落,失落後,我們便要拚命把它尋回,即使我們知道,「快樂」就算再次出現,「快樂」也不會長久。

   快樂與失落,如是的重覆又重覆。quota 是跑不完的。

   今天我想,我應該追尋的,是那種快樂?

   我知道,治標不治本的不是良藥。

   好的藥,不會叫人無止境地服下;藥要是好,服一次便夠。

   要服完一次又一次的藥,值得追嗎?

日期:2009-04-13 4:16 AM

   如 果 世 界 是 正 常 地 錯 下 去,你 能 說,「 正 常 」 是 好 事 嗎?


 (1)前天在書局內遇見了一件痛心的事。

    一位約六歲的小孩子在翻看一本故事書。

    原是正常不過的事。

    怎料,他年輕的媽媽看到了,卻立即把他趕離了童話世界。

   「還小嗎?還看這些 "低 B"公仔書!」,無情而憤怒的她,這樣說。

    在旁的我實在不解。

    畫了可愛圖案的故事書不應是小孩子的最愛嗎?

    而童話故事又等同低智讀物嗎?

    更想知道,童話,不是大家都憧憬的嗎?

    父母們是否知道,在可愛的公仔背後,藏有名垂百年的動人故事。

    安徒生的《雪人》、《火柴女孩》、格林兄弟的《睡公主》、王爾德先生的《寶石王子》•••

    一個個故事的結局都悲情,卻讓小讀者認識愛。

    如果這些都是低智故事的話,為什麼百年以來未被淘汰?

    是的,是的...在一個不相信童話、不相信愛的城市裡,關於愛的童話又怎會被喜歡呢?

    難怪,到了現在,越來越多小朋友不相信童話。


 (2)這陣子看王維基先生的書。

    書中多是生意之道,但我最深刻的,卻是與生意沒相干的一句話。

   「小朋友原本都是全心全意相信父母,直至父母第一次騙他,他便對整個世界失去了信任。」

    是的。我們都曾真心地相信世界,可惜,才剛剛認識了世界,便知道連自己最信任的爸爸媽媽也會說謊。

    這是真的,我相信自己也是如此。

    甚至,在歲月的洗禮後,我曾覺得世界都是假的。

    要到遇見了上帝,我才發現,假的是人,不是世界。


 (3)為什麼世事總是出乎意料?因為世事原本就非能預料。


 (4)多情的人常被人賜予一個稱號:情聖。

   「情聖」一詞,按字面解,自然解作愛情達人。

    然而我大感疑惑的是,多情的人有過一位又一位情人,那麼,他心中真的有過一丁點真實的愛嗎?

    心裡有愛,怎會多情?

    我說,多情的人根本不懂愛。


 (5)二月十四日,看見一街的玫瑰花,無需路人提起,我們都必定不會錯過情人節的來臨。

    就是一個月後,在廣告的薰陶下,即使毫不知情,也總會知道三月十四日已有了個浪漫的名字,白色情人節。

    那麼,我疑惑了,為什麼四月的復活節到了,卻沒有人祝我這天快樂?

    難道復活節不比情人節重要?


 (6)在網上搜索了幾套日本動畫的資料,不得不驚歎其作者們的深度。

    沒有出人意外的知識,辦不到。

    沒有出人意外的熱愛,辦不到。

    但最難得的,還是超乎常人的沉迷。

    因為沉迷無法培養,沉迷必須是與生俱來的。

日期:2009-03-23 10:00 PM

   我已病了很久,但是,我曾讓自己病下去。

   是時候了。

   應該放棄的,應該放棄,然後病好。


 1•對,即使你對一個人如何好,他還是會隨著時間過去忘記你的恩。

   甚至有天忘記了你。

   於是你說,我們不要再做好人了。

   但是,我不這樣想。我信,人會忘恩,但我們的好一定不會化作遺憾。

   因上帝會把它記住,即使,所有的人都只會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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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午飯時,前檯的一位女士和兩位小朋友在玩問答遊戲。

  「她答對了八題,你只對了一題,真悲哀!」

   然後,她在譏笑。我卻在想,為什麼答對了一題的小朋友不值讚賞,她不是也答對了嗎?

   我很想問一下那位女士,愛恩斯坦很聰明對不對?

   但是站在 IQ 300 的人面前,愛恩斯坦是不是也算悲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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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一個個缺點,其實是一個個恩典。

   上帝為什麼不讓我天生完美?

   衪為什麼賜給我許多人性的幽暗處,和人性的弱點,更賜我一副總是帶來罪惡的身軀?

   因為衪想我學習更多。

   克服缺點是個歷程。先要虛心接受、繼而面對、再而改變,當中定會經歷挫折、失敗。

   洗練過後的自己雖未完美,但比完美的人更可貴。

   想想,一個天生沒有缺陷的人和一個克服了自己缺陷的人是不是一樣呢?

   不是,沒有缺陷的人不曾學習,學習過的人卻明白缺陷是學習的起點。

   滿身不完美便學習。

   發現缺點,然後變好,我們便學習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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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我有一張孩子臉,因此別人大都沒法從我的外貌猜出我的年齡。

   我常聽到,「想不到 你已是這樣的年紀。」(雖然,我還是非常年青。)

   曾以為這是我獨有的寫照。

   但是,細心留意,這類「看不出」或「想不到」的說話卻是不絕於耳。

   聽得最多的是,「想不到你這麼瘦卻這麼喜歡吃東西。」

   我想,為什麼瘦小的人不可以喜歡吃?

   是因我們都把世界定了型,定為了我們想像中的世界。

   當我們發現外在世界和自己既定的想法有一丁點不同,就會驚訝,就會說出「想不到這樣,想不到那樣」。

   實情是,正常的世界本來就是充滿了看不出的事。

   太多「正常」的理論,根本是自己製造的幻覺。

  「正常」的話,肥胖的人 一定 吃很多東西?胖可以有很多理由。

  「正常」的話,瘦小的人 一定 不多吃?瘦可以有更多的理由。

  「正常」的話,女孩子必需要溫柔?溫柔只是其他人一廂情願的要求。

   眼前有太多 似是而非 的「正常」事,而我們亦太易相信幻覺。

   諷刺的是,當我們被自己的幻覺蒙騙時,卻以為世界不合邏輯。

   合理的是,正常的世界本來就有很多看不出的事,不是嗎?如果眼睛是值得相信的話,我們就不會說那麼多「看不出」了。

   與其說一句又一句的看不出,倒不如承認眼睛和腦袋都太易受騙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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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若問一個人,看人應該看外貌還是內心?

   多數人口裡的答案都是內心。

   但是,心裡的答案呢?

   是大家都接受了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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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原是平凡的 3 月 14 日,被日本商人賜了一個名字,白色情人節。

   商人的出發點自不是情人,而是商機。

   白色情人 ... 確是個很有商機的名字。

   我堅信愛,但仍為這日子被利用了而感到悲哀。

   就如二一四,原是紀念 華倫泰修士 (Valentine) 的日子,但是,到了今天,人們眼中只有玫瑰。

   從來,只有幻想出來的東西才會被形象化。如果愛不是幻象,為什麼需要以玫瑰來形象化?

   從來,只有得不到東西才會被渴求。如果愛不罕見,為什麼有了二一四還要多此一舉地加添一個三一四?

   從來,只有假的故事才會被稱為神話。如果愛是真的,為什麼真愛越來越接近神話?

   與其製造一個又個「有添加」的情人節,何不每時每刻都對愛認真一點?

   顏色是多餘的,不純潔的愛才需以顏色來點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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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堅持一件事是困難的。

   因為懂得堅持的人太少。

   別人看見你的堅持,都會奇怪,都會企圖叫你不再堅持。

   我想,為什麼勸人不再堅持的聲音這麼多?

   難道放棄真是正確的選擇嗎?

   然而再思之下,成功的人佔多數還是少數?

   少。

   多數人都說堅持是錯,那麼,堅持就是對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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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方杰《三十日》(側田 唱):由這一分鐘我一生就只有你。

   黃偉文《囍帖街》(謝安琪 唱):有感情,就會一生一世嗎?

   似是爭論的兩句歌詞,叫我沉思。

   每當愛著一個人的時候,我們都相信自己會愛他一生一世。

   然而,真心問,能一生只愛一人的,有多少人?

   這分鐘愛著你當然容易。

   但這一生愛著你卻是不易,因為未來有太多事是人所不能預知。

   教堂內的「我願意」是個堂皇的承諾,但是有多少感情是真的一生都不會轉淡?

   方杰的「一生一世」當然動聽,但是,越動聽的話,越是假。

   世界本來就是這樣的,越華麗,越虛偽。

   童真的我,差點便相信了他的一生一世。

日期:2009-03-02 1:57 AM

  前些日子被胃病纏繞。

  心深感受到,人的身體真是脆弱得很,小小的一部分不適,整個人便不能正常運作。

  心靈又何嘗不是?身體有事,就連生活的動力都沒有了。

  更難以置信的是,當弟弟說到,為什麼某些人不顧後果地傷害身體而沒事,我飲食「正常」卻受著這苦時,自己也不免暗暗埋怨!

  原來,在靈性上我也是這麼脆弱。

  在網上搜索了我的病徵,竟和某些嚴重的症狀相似,於是心裡發痲。

  對,負面思想令我感受到死亡的可怕。

  對,我怕死。

  於是心裡求告上帝,求衪保守我的健康。

  對,我祈求的只是身體健康而已,一樣大部分人擁有的東西。

  反思自己,我在平常日子裡也祈求過健康,但都不是衷心的。

  衷心求的,卻包括了一些不重要的事。

  健康,何嘗不是一大恩典?為什麼總是病人才懂感恩?

  後來胃病好了,便覺得十分幸福。

  若告訴一位身體安然無事的朋友,告訴他健康是天大的幸福,他會同意,但恐怕他心裡卻不以為意。

  感謝神!過去一星期的恩典確是一份美麗的禮物。

  天父看似沒給我甚麼。

  但從衪賜給我病,再把它拿走的時間裡,我看到了一份早已賜下的恩典。

  小病是福。沒有病,那知健康是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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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的軟弱是以貌取人、是說謊、是淺踏別人、是誇耀自己、是追逐金錢、是迷信名利、是遺棄良知。

  你說皮肉之苦令人軟弱;我說心靈失調叫我倒下。

  軟弱由自誇開始;自強始於認錯。

  軟弱的人吹噓自己;剛強的人自省己身。

日期:2009-02-01 2:01 AM

  有聽過王菀之的派台歌《多愁善感》嗎?

  它不是新曲,劉德華的唱片<聲音>已收錄過這首歌。

  它也不是情歌,歌詞裡明明刻劃了抑鬱症的可怕。

  它更不是得寵的歌,華哥沒有主打這首歌,《多愁善感》便沒有被人認識的機會。

  但它是一首我極鍾愛的歌。

  因為有共鳴,因為有相同的感受。

  因為我有過相似的心病。

 「頭亦懶洗 留待下世 怎麼會令你不管身世
  但你不願提 閒話放低 無事也痛哭這等於自毀」

 「你雖看通無數道理 無力制止奇大脾氣
  起身若是為上班不願意起 憂慮難過試過想死」


  正常人不會明白歌詞形容得多麼貼切,也不會知道洗澡是一件多麼可怕的事,更不會嘗試了解無事痛哭的感受。

  他們,只會笑。

  就是這樣可怕,患了心病就是連洗澡或上班這樣平常的事也感到異常害怕。

  而更可怕的是,我們十分清楚自己心裡有事,卻更清楚自己無力面對。

  最可怕的,還是其他人狐疑的目光。

  即使病好了,但是病的痛、病的傷,卻是不易忘記。

  當時華哥沒有重用此曲,想不到作曲的王菀之卻令它重見天日了。

  感謝填詞的林夕,這些歌詞曾陪伴患病的我,但願重見天日的它可以安慰更多病了的心靈。

  抑鬱的你,抑鬱的我,要知道,抑鬱可以醫。

 「人總有不快時 能乖乖聽我講吃藥
  並似拍拖相約數十次 頑皮別似小孩子
  即使你未同意 抑鬱可以醫」

日期:2009-01-13 22:36 PM

  有聽過林若寧填詞的《天下有情人》嗎?

 「能愛你是存在目的,鈔票再厚也沒有這種面值」

  可惡。

  可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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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我們發現自己總是逃避自己的某個缺點,即是說,我們的意識裡很是在意它。

  愈是逃避,愈是難避。

  能把缺點變好的方法,是接受。

  接受了滿佈缺點的自己,才能尋找更美好的自己。

  不接受自己有缺陷,怎樣變好?

  不知錯,怎改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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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我發現自己常無故感到失落。

  而且失落會持續一段時間。

  或許,可能•••不幸的話,是那種病的症狀。

  但我不怕。

  從前也患過相似的病。

  是衪把我醫好了,而且令我領悟更多。

  這次也一樣,我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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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晚我輸了一仗,我承認。

  我輸給了魔鬼。

  不應該介意的,我介意,而且口裡不承認。

  但幸運地我沒被俘虜。

  我看見很多很多人被俘虜了,是他們不知道也不承認自己輸了。

  是上帝讓我知錯。感謝神,讓我知道自己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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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諒別人,是不容易的事。

  原諒一班曾傷害過自己的人,更難。

  我曾想過,如果沒遇過從前那些人,我的性格、我的前途、我的人生都可能比現在好。

  我曾埋怨,是他們令我得到那種失去眼神的病,是他們令我失去面對明天的信心,是他們令我曾經離棄上帝。

  也許,我的怨對沒有錯,他們的確摧毀了當時的我,也奪去了我部分的人生。

  但是,一直不願忘記那些事,和永遠不原諒自己有何分別?

  記著過去的苦楚不忘記,等如作賤現在的自己。

  我承認自己還是忘記不了過去的他們,因他們讓我看見了世界黑暗的一面,而那些畫面,太恐怖。

  可幸我找到了忘記仇恨的方法,我重遇了衪。

  衪會給我時間。

  放過自己總是不易,但我必須做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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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愛無類》

  這是一個十分普遍的現象。

  當我們買書或買唱片的時候,我們都不會選擇陳列架上最前面的那本書或那張唱片,因為我們都下意識地認為放在第二位或第三位的比前面的新,比前面的好。

  這是人之常情吧,人,都愛最好的。

  除了買書買唱片,其他事都一樣。

  情人選擇情人,選擇最好最合適的。

  上司寵愛下屬,寵愛最有能力的。

  學校也把最好的學生都編到了精英班,以方便供給他們最好的資源。

  甚至被譽為最無私的父母,都往往偏心於最乖巧,最聰明,最有前途的一位兒女。

  對於人來說,這沒有不妥,因為我們是人,人天性喜歡選擇最好的東西。

  然而和神的大愛一比,人性的缺點便相映而見。

  衪派衪的獨生兒子來到人的身邊,不是為了褒獎世界上的精英,也不是為了幫助君王得到權力,而是為了拯救一班生病的,一班犯過罪的,一班不認識衪的人。

  衪的愛何等尊貴!卻願意分給最卑微的人,於是,世界所有不配得到愛的人,都能夠通過認識衪而尋獲愛。

  衪的愛不像人的愛,人愛最好的人和事,衪卻總是眷顧那些最卑微的。

  讓我們都來讚美神的真愛吧!因這份愛是不偏心、不經分類的。

  即使我們不是最好的,有些人也許不會選擇我們,但是,神卻早已選擇了最卑微的我和你。

日期:2009-01-13 0:57 AM

  林夕說過、她說過、我說過,很多同道的朋友也說過,大概,這是假不了的事實吧,至少,對於我們來說是:

  不快樂的時候總是容易創作,容易思考,快樂時卻沒有動力和靈感。

  我不想不想不想承認,但是,這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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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為什麼總是不明白呢?

  一個人不可能事事精通,但卻總會有獨當一面的能力。

  世上沒有完美的人,但是人人都有其完美的地方。

  人為什麼總是不明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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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從不否認。如果你跟我不熟識,我會明言不想跟你談話。

  與其不開心地笑,何不高興地獨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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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正常人相處的危機是,有可能在不知不覺間被同化。

  你知道嗎?我很少和別人妥協,我曾硬頸得數天不吃飯。對,我執著,曾經...

 「我不想笑的時候,我一定不會笑。」

  長大了有用嗎?一點一點地長大,小時候下承諾的決心卻一點一點,一點一點地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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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工作上出現了一點變化,但很高興得到一些關心。

  別憂心。

  最壞的情況不過失去工作。

  還記得未工作以前,一點積蓄都沒有,也不過被迫聽一點冰冷的說話罷了。當時還在迷路,試過感到一無所有。

  壞的情況不是從未來過。

  現在被天父尋回了,看到了背後的足印,也明白到人總不會一無所有。

  即使失去工作也不是大事,關心我的人,請,放心。

  p.s. with 一千個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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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世上沒有多少如意的事。

  你認同嗎?

  我非常認同。

  你知道嗎?如果我們認為世上應該事事盡如人意,我們便會有很多不如意的時候。

  人必須接受了不如意事十常八九,才能體會快樂的可貴。

  不如意的事自會上門,還要自投羅網嗎?有一點快樂,便值得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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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父看人不像人看人,衪看內心。

  衪不會錯,所以我們看外貌是大錯特錯!我們應該學習天父的智慧,看內心。

  我要知道,我要知道,我要知道!

日期:2009-01-02 2:04 AM
 《選擇》

  讀中學的時候,有位同學在校內歌唱比賽裡以詩歌《神是愛》參賽。

  清楚記得,我聽到歌名時已預知她無法勝出。

  人的智慧告訴我們,要得到一般人共鳴,要把情緒宣洩,要較易獲獎,選擇「苦情」的流行曲是最佳選擇。

 「流行曲比詩歌動聽很多很多!」當時我這樣對一位同學說,而他亦答我,「向來如此。」

  在人,這句話沒有不妥,而且「正確」得很。

  但是,滿足了人的心,我們的心真的會滿足嗎?

  想想傷心的時候,我們會聽甚麼?

  很多人會自然地聽些傷感的歌。

  為什麼呢?為什麼我們都會自然地以傷心來滿足傷了的心?

  是因為人的智慧無法給予我們完全的價值觀。

  人會選擇以苦情歌來勝出歌唱比賽,會選擇以苦情歌來安慰傷心的自己。

  同樣,人的智慧也教我們作出很多選擇,例如選擇以怨恨來對待傷過自己的人;例如在受到傷害後選擇不再做個好人。

  多年來,我偶然會這樣問自己,「我想發怒,順應自己的心意有何不妥?」

  但是,心裡有聲音卻告訴我,「活著是為了選擇自己嗎?」

  細想,若果我們的心教我們選擇苦情、選擇怨恨、選擇報復、選擇做個壞人,這樣的價值觀應該順從嗎?

  選擇了自己,自己會變得更好嗎?

  受到傷害後報復他人,的確可以滿足自己的仇恨心,「人對你不好,你也無需對他好」也是一般人的「正常想法」。但是滿足了自己,氣是順了,卻離上帝愈來愈遠。

  多年後,我已經忘記了是誰在當年的歌唱比賽得了獎,卻清楚記得當年有位同學唱了《神是愛》。

  要想得獎,誰不選擇情歌?但她沒有選擇自己,她知道得獎並不等如得著了甚麼,她知道《神是愛》才是正確的選擇。對,神是愛,愛是不求自己的益處。

  但願我和你都在遭遇到誘惑、傷害,或試探時,知道誰才是我們應該選擇的。  

日期:09-12-2008 10:00 PM

  這個月裡沒有更新網站,但想寫的東西卻很多很多。

  沒寫,有很多原因,例如沒時間寫,例如沒心情寫,例如沒信心寫。對,即使你多喜歡做一件事,也會遇到沒有心情沒有信心的時候。

  我想,我真的暫時失去了寫作的衝勁。但我卻預感一個更喜歡文字的自己會在不久到來。

  不寫太多了,然而有些感受卻必須在此刻記下:

  每當人脆弱的時候,魔鬼總會運用各種方法攻擊我們。

  他會讓你聽見一些說話、看見一些畫面,企圖向你展示世界黑暗的一面,和你自己軟弱無力的一面。

  就算我們的信心有多足夠,在心靈低潮時,也不免心裡自問:為什麼?

  這一簡單的一個提問,已是魔鬼的最強武器。

 「為什麼你的上帝不幫助你?為什麼衪讓你難過?」

  就在前些日子,我難過的一天裡,也曾經這樣想。

 「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

  心裡是很軟弱,但恩典往往出現在最軟弱的人身上。

  就在自己快要瘋了的一刻裡,我想起數天前,從工作桌上的月曆看過一段話,由楊牧谷牧師寫的話。

  要在逆境中不失去上帝大能的手,我們就要讓上帝昔日的工作,透過我們的回想來重現眼前,這樣一來,黑暗勢力就失去它的威嚇力。   

  我便回想最深刻的一次恩典。有一天,有一次,我因某事迷失了,像是失去了自己,躺在床上,我甚麼也想不了。

  突然,一句已忘記了很久的金句在腦海裡浮現:

  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裡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

  然後,我心平靜了,然後,我向上帝禱告。我把那個不肯面對現實的自己帶到上帝面前。

  我的心真的有了平安,不只因為我預感到事情將被解決,而是我知道,就算最壞的情況發生了,我失去的也不是太多。

  我們永遠不知道逆境會在何時發生,但上帝早在逆境未到時已教會了我們逃脫魔掌的方法。

  我總是計算著自己將會失去些甚麼甚麼,上帝卻在我計算時,告訴我不要憂慮,因我已擁有太多了。

  楊牧師說得不錯,衪在那次困難中陪我度過,今次也一定不會離我獨去。衪在我旁,只是我忘記了衪一直在旁。

  魔鬼不會放過每次遊說我們的機會,他總是告訴我們,仇恨和報復可以換來失去了的快樂,他總是教我們詢問「為什麼」。但是,我們必須記得,報仇得來的快樂只會教我們墜落。

  只有時刻都不忘衪的恩典,就連傷痛時都不忘記, 才能不被魔鬼說服,才能握住上帝賜下的喜樂。

  我要謹記,謹記。

  P。S。原來上帝早在逆境發生前,已經安慰了我的心靈,感謝神!

日期:05-11-2008 14:55 PM

  又隔了一段時間沒有更新網站,有朋友問,我是不是只會更新網上日記而不再更新這片天空呢?

  當然不是。

  網上日記是用來紀錄日常生活的片段,而這片天,卻是用作記錄當下的心情。

  回看以往一篇又一篇隨筆,我寫過《穿心》和《一眼》,今天再看,那個「我」竟變得如此陌生。

 「我真的寫過這些隨筆嗎?」

  以往的自己,那個他,竟可以如此死心。

 「他真的是我嗎?」

  如果當時沒有寫過這些文字,也許我便不會認識過往的自己。

  同樣,今天寫了文字,其實是給未來的自己的信。

  將來的自己不可以忘掉過去,所以我一定不可以讓這片 AlexSky 變得荒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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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向一位朋友分享福音。

  他的回應是:不要勸我,我是魔鬼。

  的確,他的內心尤如很多「正常人」一般,因活在「現實世界」而被扭曲得不堪入目。

  但是,他卻一一承認自己的不是之處。

  你知道嗎?「承認自己的弱點」不是易事,你能做到,便等如得到了基督徒的部份特質。

  而即使是基督徒,也有人性,也有很多很多軟弱的時候。我們也常做錯事。

  認識上帝,就是為了透過祂的智慧來改變自己。

  事實上,耶穌基督流的血,本來就是為了洗淨罪人的罪,祂來,就是為了拯救原本不認識祂的人。

  祂要是嫌棄罪人的話,世上沒有一個人能獲得拯救,但是,祂卻願意拯救世上每一個罪人。

  活在世上,我們總是不斷把自己的缺點收藏,以求別人只看到自己美好的一面,繼而喜歡自己;只有祂,祂看清了你一切的惡念、弱點,和所有不可愛的地方,但是,祂卻同樣愛你,同樣願意作你的父親。

 「我是魔鬼」,你知道嗎?這不是逃避祂的藉口,這正正是你必須認識祂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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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都知道失敗乃成功之母。

  我們都知,失敗多了,我們便會漸漸步向成功。

  然而我們又是否知道,成功多了,我們也會慢慢靠近失敗。

  不斷成功,不斷受到稱讚,人會自然地沉迷於讚賞聲中,而認為成功是理所當然的。

  但凡成功,都是經過努力,都付出過代價,而不是單靠人與生俱來的能力。

  但是,人每每在得到空前的成功後,漸漸忘記先前得到過的教訓,以為成功可以全靠自己的力量。

  失敗是成功之本,若果在把失敗的過程拋棄了,那種成功也不過是一幕過眼雲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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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攝影的意義在於 真,然而,攝影是一門藝術,藝術的目的是「再創造」。

  就如寫作或填詞一般,好的攝影題材是能夠獲得大家共鳴的元素,但這元素卻必須是一般人不易感受得到的。

  以往我只懂得把文字稍稍修飾,只懂得使用文字表達想法,卻不懂得用相機把有感受的東西「再創造」一次。

  直到我不再負面地看世界。

  看到嗎?上帝安排了無數美好的事物在我身邊,為什麼我卻只能看見平淡的世界?

  攝影於我,就是要把人們發現不到的漂亮事物,透過「再創造」的眼睛呈現。

  即使是花草樹木,甚至一片枯葉,只要你的眼睛不平凡,這片花草也可以絕不平凡!

  我希望我的相片能讓你看見上帝的奇妙創造!

  


  

日期:12-9-2008 12:46 AM

 《忘記背後》

  看我從前寫過的東西,便知道,我曾經迷失到墮落的地步。

 《假。自白》和《不想說的話》兩篇,都滿載了負面思想。寫這兩篇文字的日子,記得,我十分憎恨生活上遇到的人,陌生的、認識的,我都覺得他們是壞人,甚至想過把他們的「惡行」一一寫下,叫自己不要忘記。不至於此,我不只不喜歡身邊人,我甚至不喜歡自己。但我很會掩飾,很會保護自己。在外時,朋友不會察覺到我的不妥。但回到家裡,我卻常常為了很小很小的事情發怒,和家人吵架。那時間,我不看書,不祈禱,不反思。

  直至一天,我再一次看《小王子》,回望自己的生活,我明白到,之所以遇到那麼多壞人,是因為我心裡先有惡念,那些「壞人」其實是我心境的投射。於是,我寫了《真。心話》。我決定從那一天起,忘記背後,回到神的身邊。

  你也許懷疑,既然《假。自白》寫的是負面的念頭,一心改過的我為何不把它刪掉?

  保留「惡念」的我又如何忘記背後?

  好,請想一想,即使刪去了那段文字,就代表那段不快樂的日子不曾存在過嗎?就代表我不會再想起嗎?

  其實,「忘記背後」的意思,不是強迫自己把「背後」的事一一忘記,而是不再讓這些事折磨自己。

  有些事,你愈不想記起,便愈容易記起;愈想忘記,便愈不能忘記。

  強要自己一百天裡都不去想不去回望嗎?結果,一百天裡,你天天都被這事折磨。

 「忘記背後」就是說,有天你再次想起過去一件傷心的事,都不再感到痛。

  刪去了《假。自白》和《不想說的話》,那些痛的日子不會被一同刪掉,反而,看不見的傷痕會更「刻意」地留於心裡。

  幸運地,我遇見了上帝。上帝教會我如何「忘記」背後。

  再一次回看這些虛偽的自白和不想說出的話語,再一次回望過去的痛,我不再看見令人埋怨的往事,我只看見一個重新出發的自己。

  那一日,我知道,我的心墜落了,但是,我不能逃避。

  要忘記背後,努力面前,便先要面對自己。

  衪告訴我,就是因為知道自己心不完善,才有改過的必要。衪說,我要從黑暗中看見光。

  感恩地,我履行了祂的話。

  再看《假。自白》,我不再害怕想起那些人臉,那些往事,我明白到,新生的我就是從這段日子中走出來的。

  那些「背後」的人,那些「背後」的事,我沒有忘記,也不需忘記。它們叫我更認識自己。

  既然傷痕無法變回原本的膚色,無法復原就是無法復原。不去望,那道傷痕仍是存在的。再看一遍那道傷痕,你能勇敢地按上去而不再感到痛楚,才是真正的忘記。

  忘記背後吧,別讓不敢去想的傷痕遮蔽你的未來,別讓它阻礙你努力面前!

日期:13-8-2008 12:27 AM

 《生命,沒有等價》

  收到宣明會寄來的四川重建工作報告,才想,對了,那個大地震過去了,已三個月。。。

  三個月,即九十天,對於安然無恙全心投入奧運的我們來說,九十天足夠讓我們忘記當天流過的淚、傷過的心,但是,對於地震的受害同胞來說,九十天不足以令他們的傷痕結疤。

  你可能會想,一百億的捐助都給了他們,還不夠嗎?

  也許,一百億能夠彌補很多事。

  但是,你有看過《鋼之鍊金術師》嗎?

  漫畫中出現了一段深奧的道理。世界都以「等價交換」來運行,你要得到甚麼,就先要付出對等的代價。但唯一的例外,就是生命。

  生命是無價的,因生命可以活出愛。愛是少數無法以金錢換來的東西之一。

  不是嗎,不是嗎?

  他們失去的,是兒子,是女兒,是爸爸,是媽媽,是家人,是他們最愛的人!

  好了,請想想你最愛的,是誰?

  現在把全世界都給了你,但卻要把他 / 她換去,你願意嗎?

  一百億,的確,沒什麼是買不到的;一百億,可能,是你心目中的全個世界;

  但是,一百億,可以代替你最愛的人嗎?

  如果你相信世間有愛,那麼世間上一定存在某個人,你失去了他,便彷彿失去了整個世界。

  我說,我要把他帶去,一百億,你說,夠嗎?

日期:26-7-2008 10:44 PM

  今天到書展逛。

  看到數位我喜歡的作家都推出了新作品,可惜是我的心情,心情叫我不要用心看書,因昨天在工作上受了不輕的挫折。於是,我任由自己漫無目的地走。

  期間在宣道出版社的攤位逗留。

  奇妙地,突然地,無意地,我看到了一幅小小的字畫,上面寫了《足印》的故事。

  故事如此:

  一個人夢見自己與耶穌基督在沙灘上走。回顧自己的生平,他看見沙灘上留下了兩雙足印。

  一雙是他的,另一雙是基督的。祂一直與他同行。

  但是,在他最無助、最痛苦、最軟弱、最迷失、最黑暗的一段路,他看見,沙灘上只餘下一雙足印。

  於是這人向神抱怨:「你承諾對我不離不棄,卻為何在我最艱苦的時候離我而去?」

  主耶穌輕聲回答他:「我兒,那雙足印不是你的。在你孤單傷痛的日子,我揹著你走過了那段路。」

  這刻,依然感動。這是一個我十分熟識的故事,但在這一刻重讀一遍,依然感到無比安慰。

  記得有過一段黑暗的日子,我幾乎看不見明天。身邊甚至有聲音說:「你的一生或許就這樣過!」

 「放棄自己吧。」曾經,我被說服了,這樣對自己說。

  我曾倒下。是的,人有軟弱的時候,我有軟弱的時候。

  世界也許會把我拋棄,甚至,我也可能放棄自已,但是,有一位神,卻對我不離不棄!

  祂是一切事物的主宰,祂沒放棄我,我又有甚麼理由、甚麼資格任由自己倒下?

  看見「足印」不是巧合,我相信,這不是巧合。這是神顧念我的證據。

  人會在平淡的日子中忘記神的存在,神,卻每每在人傷痛時對我們說話,提示,祂愛我們。

  Give Thanks!

P.S.

  和你分享一首很動聽的詩歌,《原來是你》。

 (1)Eternity Girls 主唱 <按此> (2) 車頤 主唱 <按此>

--

  工作了接近兩年,我察覺到自己開始懂得接受他人。

  我會與不認識的人談話,認識他們的世界。儘管,我未到世故的地步。

  因為認識到他人的世界,我的世界也擴闊了一點。

  回想兩年前找工作的時候,我祈求神賜給我一份文職或有關編輯的工作。

  但祂沒有答允我。結果,我找到的,是一份銀行工。

  我很躊躇,心裡問:「我不懂得與人溝通,卻為何給我一份需要對客的工作?」

  甚至身邊的朋友都說我的性格不適合這工作,於是我聽到了很多勸告我放棄的聲音。

  但是,神的話,卻是身邊人無法說出的智慧。

 「難道你這刻不懂得說話,便任由自己一生都不懂說話?」

  我明白了。我想要的工作,未必是我需要的。我需要一份能提升自己的工作。

  感謝神。兩年來我雖然遇到了無數壞人,但每次到我差不多要被同化時,祂總會給我一些啟示,
  而我也慶幸自己有足夠的智慧,能察覺到這些暗示。

  看著同事們一個又一個因捱不下去而離去,我卻堅持從崎嶇的路中認識自己,認識陌生的人。

  銀行是一個很多元化的地方,你可以遇到不同階層、不同性格、不同思想的客人,他們每天也許只會和我閒談兩句話,但日子久了,我卻對他們有了一些認識,他們的為人、工作,甚至生活,就如朋友般傾訴。

  如果我當了編輯,對,我便能為自己的興趣工作,但我卻無法直接地接觸其他人的世界,我便可能一輩子都沒有接觸他人的機會。

  感謝神。我們祈求的,是我們想要的東西;上帝給予的,卻是我們需要的東西。

日期:7-7-2008 10:12 PM
 《回家路上》

  想起了中學時代的團契。

  團契完結時,我們很喜歡在禱告的時候祈求神,祈求衪保守我們回家的腳步。那時年幼的我卻常常猜疑:「回家只需十分鐘路程,如果交通燈『生性』,五分鐘就可以了,還要保守甚麼呢?」可是,最後我還是跟大家一起說了一聲「阿們」。

  想不到這顆「回家」的種子卻一直留在我心裡。

  記得有一次,在城大的圖書館外,兩位傳道人問我相不相信自己可以進入天父的國。當時我無需考慮便答他:

 「可以!」

 「為甚麼?」

 「因為我相信!」

 「相信甚麼?」

 「因為我確實相信世界上有一位上帝,衪帶領著我的生命,我相信祂。」

  然後他拿出一張白紙,在紙上畫了一個大圓圈。「這是上帝。」他又在大圓圈旁畫了數個小圈,「這是你和我,其實我們都離神很近,可是真正能進入天國的人少之有少。」

  他的話打破了我的信念。我一直相信只要心有上帝便符合進入天國的資格,但是,我這一份信心真的如我想像般大嗎?如果我的「信心」真的足夠,每當遇到困難時,我會把下一步交給上帝,自己便不會害怕。但事實上,我是不是這般豁達?

  相信真正能做到的人少之有少,而我是無法做到的其中一人。哈哈,這位傳道人一眼就看破了我的軟弱!

  今天想起了這兩件事,我感受到,上帝為我們預備的「家」是那麼近在咫尺,但是,擁有足夠信心陓進窄門「回家」的人卻何其少有!「回家路」上,我們會遇上無數試探、無數考驗、無數壞人、無數打擊、無數失望,即使堅強的信心也會在人脆弱的時候受到動搖,單靠自己的信心,我相信,我一定會被現實擊倒,因此多年前那一句「求神保守我們回家的腳步」原來是如此必要。

  在人,很多事都不能;在神,凡事都可以!

  說真的,只靠自己,我無法看見我的下一步是對是錯。但是,在盡了自己有限的力量後,把下一步留給上帝,便不用擔心對錯。

  因倚靠衪,我們便可以放心地走,即使迷路了,背後還有衪;與衪同行的時候,在迷途上也會看到方向。

 「家」,是我夢想的棲身之處,在「回家」路上,我看見了背後的足印,而前面的路,我會有走得軟弱無力的時候,但願我在無力時仍然看見兩雙同行的足印。

  有這一雙不離不棄的足印,我相信,我在回家路上便不會再次迷路。

  Give thanks to you,with Heart,阿們。

日期:4-7-2008 12:02 AM

  我遺失了一張記憶卡,卡裡有對我而言非常重要的相片。

  心傷了,只是我無法描述心有多傷。

  然而事情發生了,好與壞,背後也總有啟示。

  遺失的事件叫我反思,我為何對這些相片如此緊張?

  對,是因為我又開始沉迷了,我有點 over 了。

  無論對任何事或任何人,一旦過份喜歡,最後受傷的一定包括自己。

  甚至於沉迷。沉迷不斷令我們受傷,卻同時不斷把我們麻醉。

  到甦醒時,我們才驚訝已經身受重傷,那份極端的沉迷也可能化作仇恨,對自己和對方都造成傷害。

  對了,我應該喜歡你,但不應沉迷地喜歡。

  不是嗎?水是最健康的飲料,就如真理般正確。但喝得過量了,身體也會因接受不了而嘔吐。

  感謝上帝!遺失了的東西確實刺傷了我心,但迷失的自己卻因此看到了回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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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每句批評或每段挫折都是進步或提升自己的機會。

  每當跨過了挫折,我們都會比之前更進一步,相反,逃避了,我們卻會不進則退。

  我們的人性是如此害怕困難。

  為什麼呢?為什麼我們總是害怕面對挑戰,為什麼我們總是不願意讓自己進步?

  願你和我都學會面對自己的軟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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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省自己,原來我擁有不少人性裡最常見的缺陷。

  我會說謊、我會膽怯、我會貪新、我會忘舊、我會虛偽、我會自私、我會徬徨、我會偽善、我會沮喪、我會驕傲、我會妒忌、我會發怒、我會害怕、我會固執,我會三心兩意,亦會貪得無厭。還有的是,一般人擁有的慾望,我大都有。

  看來大部分人性的弱點以及軟弱的地方,都會在我心裡出現。

  行為上我像是沒有這些弱點,我像是不會說謊、不會虛偽,也不會妒嫉。但自己清楚,我只是極力地把一個個缺點掩飾了。

  想得深層一些,掩飾了缺點,即使別人看不見,但騙得過自己嗎?

  自欺欺人不會令缺點離開自己,只會令它們變本加厲。

  而大方承認了自己的缺陷,我感到十分快樂。

  因為逃避會令事情變壞,承認卻是改善的開始。

日期:16-6-2008 9:52 PM
  改編故事

  有一天,天使來到一位凡人面前。

  凡人見到天使,求告說:「好心的天使,如果你真的能為人們帶來幸福,求你賜我豐足的生活吧!」

  天使聽了他的說話,沒說甚麼,只是慈祥地對他一笑。

  然後,天使將他的一切財富都拿走了。

  於是,他每天過著水深火熱的生活。

  就這樣過了一些艱辛的日子。。。

  又有一天,天使再次在他面前出現。

  他便對天使控訴:「如果你能讓世界變得美好,為何不肯把我想要的東西賜給我,反而奪去我僅有的一切!」

  天使說話了:「你所祈求的我都應允了,難道你不知道嗎?」

  然後,天使將他原有一切的都交還了。

  此後,這人比從前更努力地工作,更努力地生活,不久便十分富有。

  有一天,天使再一次出現於他跟前,他感謝說:「我的天使,感謝你賜給我所擁有的一切!」

  天使歎息了。

 「你擁有的一切都是你努力得來的成果,難道我送給你的禮物你便看不見嗎?」

  他不明白祂的說話,他閉上眼,出現的是他的巨富。

  睜開眼,他問:「還有其他嗎?」

  於是,天使失望地離他而去了。

  日子一天一天地過去,富有的他忘記了艱辛的日子,在他面前,只有窮追不完的財富。

  多年後,這位富翁已習慣了富足的生活,他不再為擁有花不完的金錢而快樂。

  有一天,年老的他感到很不快樂,他心想:為什麼我得到了想要的東西,卻得不到想要的快樂?

 「究竟天使的禮物是甚麼?」

  這時,天使又一次出現了。這一次,祂帶來的,是憐憫的表情。

 「還記得那段水深火熱的日子嗎?我願你看清楚所擁有的東西。如果你沒有忘記曾經艱辛過,便懂得珍惜身邊的一切,即使從原本平凡的生活中亦能找到快樂;如今只去追求而不去珍惜,即使多富有也不會滿足。這些年來你都不快樂,對嗎?」

  老人終於明白到天使的用意。他原本就無需祈求甚麼「豐足生活」,他應該祈求的,早已被他自己捨棄了。

日期:18-5-2008 2:29 AM
  數日來,電視不斷播出一個又一個感人但痛心的畫面。

  家長們從倒塌了的瓦礫裡聽到了小孩子們的求救,卻無力作出任何拯救行動,只能從瓦礫的裂縫間靜聽,期望求救聲不要停止。另一片段,一個哭得異常淒厲的母親不理勸阻地奔向鏡頭左下方,鏡頭稍移,左下方出現的,是一個躺著的,不會動的孩子。

  感動的是,地震過了五天,被活埋的人多達數萬甚至更多,誰的心裡都知道,數萬人中,能生還的有百分之幾?若果人是理智的話,都知道花下這麼大的人力物力來拯救「百分之幾」的生還者是否合乎「經濟原則」,但連日以來,電視不斷出現這樣的畫面:無數位拯救人員在廢墟中奮不顧身地尋找,就是為了尋找那「百分之幾」的生還者。也許花掉了這樣的人力,能找到一個兩個幸運的生還者,但亦可能,找到的是一具具不會動的身軀。最壞的情況,是付出了的血汗不但沒有回報,甚至,連拯救者本身也染上了疫症。

  從理性的角度看,拯救行動確是違背了「經濟原則」。

  但是,誰都沒想過停止。我們應該感動,人到了這樣的地步,終於不再把「經濟原則」掛在口邊。大概到了這地步,我們的同理心才會醒覺,我們才能體會到生命是沒有「等價」可言。只要廢堆中還有一線生機,不管花多大的氣力,我們都要設法相救,對嗎?

  而國難發生後,抱怨上帝之聲不絕於網絡間,但抱怨的同時,我們是不是也應該想想災難帶來的啟示?地震帶去的,是無數生命,帶來的,是悲痛的畫面。但是,沒有地震,我們不會發現人性最可愛的一面。我們是否也應該感謝神,原來,在最困難的時刻,人仍會攜手同行。

  離去了的人不會白走,他們走了,但劫後餘生的國家和人民卻因他們變得更團結,更有希望。

日期:27-4-2008 2:02 AM
  午飯時,鄰檯的客人在討論到台北旅遊的話題。

  一個男人說:「台北除了吃之外,便沒有甚麼了。」

  是嗎?

  說這句話的男人,我不禁想,他的世界是怎樣的?

  我上月也到過台北。

  只去了幾天。相同的是,我到的台北也有很多美食;不同的是,我的台北還有很多其他東西。

  台北有香港的商務和三聯都要 望塵莫及 的誠品書店。

  台北人的對話裡都蘊含了深厚的禮貌文化。

  台北的捷運車廂內除了廣告,還貼有一篇新詩。

  台北的街道上有很多香港找不到的氣質女孩。

  台北市內不時看見文化古蹟,而香港卻在努力抹去過去的記憶。

  少見的,是香港的粗話和抽煙風氣。

  為什麼他看不見這些東西?

  可能,他的世界裡沒有書,沒有禮貌,沒有氣質,他的世界只有吃,難怪,他到過的台北甚麼也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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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心沒好報?

  這說法像是一個殘酷的事實。

  堅持做個好人的我,常聽到的勸告是,你對人好,人未必對你好。

 「好心沒好報,所以我們不要再好心了。」

  他人總是以這個藉口,「光明正大」地做個壞人。

  然而我們需要思考的是,他人不給你回報,便算沒有好報嗎?

  試想,在星期六買旗做善事,或在乘車時讓座他人,也不過得來一聲謝謝,但我們卻會因心安理得而高興。

  內心好過,也會快樂。

  快樂不就是好報嗎?難道做了好事不會快樂,難道做了壞事才會愉快?

  有些時候,我們花掉了金錢,也得不到這種快樂。

  為了多些快樂的心情,我還是相信好心好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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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觀察這個現象已觀察了好些時間。

  當我們發現了自己某方面的才能比身邊的某個人優勝,我們便會取笑他不及自己。

 「哈哈,你唱歌怎麼五音不全;哈哈,你怎麼這麼沒自信;哈哈,你的反應怎麼這麼慢?」

  其實,這是多麼無知的行為。

  他的音準比你差,但節奏方面卻控制得比你好。

  他不及你聰明,卻比你勤力。

  他讀書不及你好,處事上卻比你優勝。

  他比你少一點自信,卻比你多一分謙卑。

  他答話的反應比你慢,卻比你多一些思考的時間。

  他的外貌比你差,卻比你多一些接受智慧的機會;而你,卻因他人對自已的優待而自漫,繼而覺得做人無需努力。

  人是由多方面能力構成的。我們在某方面少了一些天份,便會在另一方面得到補償。

  左腦有點不足,右腦便會更為發達;失明的人看不見東西,但他們的耳朵卻可以「看」到我們看不見的事物。

  我們只看見自己的長處卻看不見別人的長處,是因為自己的目光短淺。

  其實,再弱的人都有比我們強的地方,因此我們根本沒有資格取笑任何人。

  應被取笑的,其實是自己不是別人。

日期:11-2-2008 2:13AM

  如果別人說了一些中傷我們的話,我們應否反擊?

  你一定會反擊吧,但我從來不會。因此,我「落得」了不正常的罪名。

  我總是不喜歡解釋其中原因,直到今天,看了一本好書,覺得需要發表小小的意見。

  早說過了,在一個黑白顛倒的世界裡,「正常」和「不正常」總是不分界線。

  是的。「正常人」的自信心總是波動得比�琤肏�數還厲害。

  今天被上司稱讚了兩句,便覺得自己事業成功。

  明天上司心情差了,對自己不加理睬,自信心便立即隨上司的心情沉了下去。

 「正常人」就是這樣,自己對自己的價值觀總是建立於別人的看法上。

  可知道,如果一個人了解自己,他根本不需要反擊別人的說話。

  別人罵得對,即是你被鬧也是值得,反駁只是掩飾。

  別人罵得不對,便不用理會她的說話。反正她罵得不對是她的錯,你又不會因她的說話而變差。除非你介意。

  你就是你,你如果不如別人說的那麼差,便不會因她的說話而變差。

  除非你沒自信,沒有自信的人便會因他人的說話而變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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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t 26-1-2008

  聽說巧克力是很甜的東西,甜得使人快樂。

  我信這是真的。不是嗎?不甜,難道有苦的麼?

  說到巧克力,便記得有位女孩曾告訴我,TimeOut 是很好吃的一款的巧克力。

  今天經過便利店時,想起了她的說話,便買了一包 TimeOut。11元可買兩包呢,是優惠,但我只買了一包。

  巧克力是甜的,而 TimeOut 比一般巧克力好吃,那 TimeOut 一定很甜吧。

  對,很甜,很甜。但這種甜味卻帶了一些苦意。

  為什麼呢?

  可能,可能吧。如果她沒說過 TimeOut 好吃,這一包 TimeOut 也許真的會甜得使人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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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來 心痛 是為了練習 無痛。」

 「痛是好的,痛多了也就不痛。」

  我曾經深信這理論。但前兩天體會了落枕後(即訓矮頸!),我得到了一些教訓。當體會了切身之痛後,即使我們對那痛楚有多深的體會,即使我們知道那痛楚有多痛,即使我們在劇痛發作前有多好的心理準備,也不會想痛多一次半次。

  即使痛過了沒那麼痛,我們也會逃避。說穿了,人,怕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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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力申的《可愛不可愛》是一首滄海遺珠,至少對我而言是。

  明白嗎?「可愛」不一定解作 Kawaii。可愛不可愛,是個問題,《可以愛?還是不可以愛?》,寫得清楚一點當然好,但歌名累贅了便不好看。

  是最最不可能 才這樣吸引
  待你好 只怪是我笨
  盡全力難以抱得緊
  若抱緊明知不會合襯
  誰人叫我太貪心 要你熱吻

  盲目地與你說天說地
  這叫做 殘忍 定 淒美
  明知後退我也可以避
  偏偏又放縱到扮你知己


  期望你太多 注定難過
  只好怪寂寞令我闖禍
  可換到 幾次期待不需關懷都慶賀

  捱下去結果 也是難過
  只有我 自問自答 這苦心 對 或 錯
  天與地難以有人 可拯救到我

  路過幾多好人 誰也極吸引
  但到底 只會為你恨
  沒緣份才會更多心
  沒結果才想等你步近

  旁人也替我操心 替我怒憤

  明明是個個也都漂亮
  偏這樣沉溺 喜 歡 你
  寧願恨你到喪失趣味
  偏偏又愛上你沒法心死


  不理力量奉獻幾多 不顧後患尚有幾多
  喜歡你逃避你 你不必知道清楚


  天再大 唯有你能親手殺死我


  ......

  你說呢,詞中人可愛不可愛?

  而面對這樣的詞,你會叫好嗎?

  沉溺的人覺得很好,衛道之士覺得不好。至於蜜運中人,大概全無感覺。

  就當是填詞人的親身經歷好嗎?需知道,林若寧要先傷了自己才能填出這種具殺傷力的歌詞,這,就是填詞人的代價吧。可以想像,「不可愛」的他大概很傷。

日期:15-1-2008 12:28 PM
(1) 當我們唱歌的時候,若旁人有意無意地發出笑聲,笑你唱得不好,不要害怕。
  害怕會令你真的唱得不好,她打擊你就是為了影響你的演唱,不要讓壞人得逞!用心把歌唱好才是對付她的方法。



(2) 若不喜歡一首歌的歌詞,你可以選擇不唱。但一旦選擇了這首歌,便請將整個人投入到歌詞裡。



(3) 我會踏出新的一步...當我,有勇氣接受失敗結果的時候。



(4) 看從前寫下的隨筆,有些回想和感受。說真的,當中有不錯的字句。如果讓別人選,大概會覺得《愛上枯萎的玫瑰》是我寫得最投入的一篇。沒錯,那是一篇真實的文字,一些真切的感受,那朵玫瑰是真實地存在過,枯萎的過程也確實在我的眼前發生過。

 「它,在別人眼中已一無是處。

  然而,我仍然喜歡沉迷地看著它。
  我不會忘記它曾經美麗,此刻亦因憐愛而繼續愛它。
  我甘願為她浪費時間,雖然她從不知道。

  這是淪落,我知道,但無可奈何了。
  她在枯萎,我在墮落,只有這樣,我們才能這麼合襯。」


  但那種淪落的感覺不太好受,即使人的適應力如何強,也不願在沉淪的世界多過一天。

  如果讓我自己選,我最喜歡《夕日》。

 「那一日,
  從百葉簾照入的陽光,
  不就是這樣的色彩?

  猶記得...
  燈,忘了發亮;
  風扇也沒有聲響。
  只有你和我的說話,
  環徊地圍繞著班房。

  你說
  牆上的夕日餘紅,
  總是帶來獨特的寂寥;
  你說
  快把筆記抄好。

  我卻
  稱讚好心的夕陽,
  帶來絲絲的暖意;
  我卻
  希望那是抄不完的筆記。」


  記得某年某日的夕日時份和她一起過。那天我望了天空一眼,天空上有紅色的雲,自此以後,我便覺得紅色的天空比藍天好看。

  我也喜歡《某天》。我從不相信自己能把細微的事情記得如此清楚,我總是不懂寫記事式文字,但每看一次《某天》,我便把那天的每句對話都記起了,原來,我把事情記得清清楚楚。

 《痛不在心》也是寫得不錯的一篇。

 「這是那種可怕的病症?
  身體一切如常,
  情緒異常低落;
  有如刀割程度,
  沒有表面傷痕;
  面容不見蒼白,
  眼神毫無光彩。
  這是無藥可醫的「心病」,
  更稱身的名字是「自作自受」。」


  當時我認為所謂「心病」只是自作自受,「心痛」根本是心理作用。
  但現在我知道了,心痛的時候,心的位置真的會痛。難道心痛時那種突然「沉」了下去的收縮感還不夠實在嗎?

 《傷痕背後》是我寫過的隨筆中最不可思議的一篇吧。

 「想像一下:
  拿一把小刀,
  在身上找處安全的地方。
  準備好,深呼吸...
  一下!兩下!三下!
  就這樣...
  從不沾染血跡的皮膚;
  從不直望傷口的眼睛;
  從不背叛上帝的心靈,
  突然短暫失常了...

  自殘者,
  只好呆呆地,
  壓抑著心底裡內疚的自責聲;
  強忍著眼眶裡欲釋放的眼淚,
  堅強地
  望著血液
  徐徐地沿著手臂流向手掌,
  口裡、心裡都在問著自己:
  剛才是不是一場夢?

  時間過後,
  傷口處留下三道若隱若現的黑線,
  要你記得自己,曾經任性自殘過。」


  我想表達的不是自殘的快感。我想說的是,我們會用很多方法去逃避一件事情,自殘是其中一種。我不知道這想法對或不對,但是,某程度上,肉體上受少許痛楚,確是可以抵銷心靈上的創傷。不 過 我 再 說 一 次,我 可 能 錯。

日期:3-1-2008 10:52 PM

  在叱吒頒獎禮的舞台上,林夕說,他感到自己的上半生已獻給了廣東流行曲,而沒有後悔所付出的代價。也承認,他很愛 Canton-Pop。

  這不是一句容易說出的話。

  問問身邊人,稍有年紀的,都說香港沒有音樂世界;大方承認愛聽本地作品的,已沒幾人。

  世界大同,我們有很多選擇。這個他喜歡日本樂手 石原江里子 的 爵士 樂風,那個他喜歡 台灣 林志絃 的非凡演繹,還有很多個他,都喜歡歐洲樂隊的 Band Sound. 至於廣東流行曲,對於這種屬於我們語言的音樂體系,我們抱有甚麼態度?不錯,街上不時響起某句十分流行的手機聆聲,例如古巨基的名曲《愛與誠》非常流行時,聽說十部手機佔了八部都響起「做隻貓做隻狗」的歌詞。流行是真的,但如果「做隻貓做隻狗」遇上了「I believe I can Fly」,地位高低便不言而喻了。K房內人人爭唱的歌,出了K房,沒多少人會承認那是好歌,因為我們只想藉著歌聲訴說心事,說到「做貓做狗」,沒了伴奏音樂,你敢說你真的喜歡嗎?

  心底裡,廣東歌的地位始終低微。讓我們訴說「做隻貓做隻狗」的心聲是可以的,但說到大雅之堂,還是要抬起頭遠望歐美大陸。其中原委顯然易見。千篇一律的 K 歌格局,例必失戀的慘情歌詞,無窮無盡的負面情緒,長年來成了本地樂壇的主流。

  情況已到無藥可救的地步了嗎?說真的,很多人已死了心,我也曾經死了心。

  但希望總在失望後出現。若果我們的樂壇真的無藥可救了,真的死了,即是說不會再出現有水準的作品了吧?但上年度出現了《愛得太遲》,出現了久違的救藥,其擺脫失戀的歌詞形成了漫長夜裡的一點光。原本無望的人因這點光望各向夜空,發現了其他的星也在閃耀。本年度的叱吒頒獎台上也發現了星星。

  開始發光發亮的林若寧寫了《前程錦繡》,此曲描寫小孩子剛踏入社會的心情。

 「當走進大社會 是與非 右與左 當中價值太多 朋友仔沒有幾個 幾個/敵人很多 少一個不算少 多一個都太多」

  陪襯著清新的旋律,這些淺白的心底話很是動聽。

  看透世情的林夕也兌現了其承諾,「情歌」真的不多了。一首《愛回家》,傳遞了「回家」的信息。原來,我們在傷心的時候不一定要逃亡到那個自製的悲情世界裡,因為我們都有個實實在在的家。

  相對沉靜的黃偉文也帶來了《木紋》,那種「木不會痛,我會痛」的意象令人明白到另一層次的 痛楚,痛不一定是「犯賤」,也不一定要「做貓做狗」。「如果 一手鋸開枯樹 木不會發現痛,但日夜澆水的我 覺得被挖空」。有些時候,看見某人痛苦時,自己可能也會痛苦,而且比他更痛。

  而在叱吒的舞台外,本年度還有同樣出自林若寧手筆的《零時零分》以及師父林夕的《陪我長大》,兩曲同樣採用甜蜜的歌詞,似乎師徒兩人都不再「失戀」了,這對樂壇來說是一大福音,期望兩人繼續填出更多出色的勵志情歌,繼續發放正能量。還有更值得高興的是,林若寧在最近的作品中漸見了青出於藍的氣勢,由陳奕迅主唱的《時代巨輪》,一句「一開始誕下已經蒼老」,寫出了被倦入時代的恐懼感。時代走得太快,我們也要「進步」得很快才不致落後,但是,若跑得和時代一樣快,你會迷失於時代之中,而忘記了自己在變,嘗試放慢一點,便會驚覺自己變了,「天天迫我上路 天天迫我進步 難避免捲入時代太恐怖」,被迫走得快一點的自己,被迫同化於時代的自己,也不是不恐怖的,林若寧了解得很透澈。

  對,脈搏曾經停了,但現在有了一些星星,有了一些重生的氣息。

  對,香港的音樂世界曾被毀滅了,如今我們面對一片淪陷了的土地,你會怎樣做?

  有人選擇繼續沉淪,有人選擇永遠離開,有人選擇永遠留守。

  很多人走了,但淪陷了的土地上還有很多等待革命的同伴們,他們甘願成為黑色夜空上發出微光的星星。

  林夕,就是喜歡這些微弱的星光吧,我也和林夕一樣喜歡它們。

日期:30-12-2007 10:43 PM

  我們都有迷失的時候,但時間過了,也總有尋回自己的時候。放心好了,我不是 迷失 到讓自己 沉淪 的人。

  今天看《天使心》(一本基督徒雜誌),認識了一位很好的台灣歌手。

  堯堯 (徐致堯),是少數膽敢在華語樂壇大唱基督教詩歌的歌手。試想,當身邊所有人都沉醉於不快樂時,你突然發出笑聲,在別人眼裡是一件很奇怪的事。他說,華語樂壇的流行曲都以 苦情歌 為主。這是眾所周知的事。問題是,為什麼我們都喜歡「慘」的作品呢?因為共鳴,我們都對「慘情」有很深的共鳴。

  每逢到了樂壇頒獎禮的時候,得獎的作品都是「慢」而「慘」的歌,為什麼呢?林夕曾被問到這問題,他答:「這是悲哀。」身在江湖,說話當然小心。

  我想這問題已想了很久。為什麼,主宰歌曲命運的人都迷信 歌曲 不走悲情路線便等於浪費了一首歌。

 「這是市場需要。」

  市場需要,即是大家的需要。

  不錯,人總需要有些悲傷的日子,但我們真的需要 時刻 都這麼「慘」嗎?

  我們真的這麼「慘」嗎?

  我們很「慘」嗎?

  生活在大都會,隨便找幾張第三世界的生活照一看,便知道我們都是幸福的一群。認真一想,我們都不太慘。

 「詩歌的內容都是好的價值觀,好的思想。」看到堯堯的這一句,我心裡便多了一個問號。

  為什麼我們難以對 正面思想 產生共鳴?為什麼我們只覺斷腸歌動聽?

  也許人都有負面思想吧?看到灰色,都覺得這是不好的色彩。實情是,灰 可以偏 黑,也可以偏 白。

  灰未必黑,但那一片白色總是不被看見。

日期:26-12-2007 3:08 AM

(1) 宇宙裡有個星球,星球上有個奇怪的城市。

  這城市住了很多怪物。在造物主眼中,牠們都是一樣的。牠們每天讀一樣的報紙、穿一樣的衣服、聽一樣的音樂、談一樣的話題、做一樣的事情。牠們都有一樣的思想。牠們很怕自己和其他怪物有少許不同,因為牠們知道,只要有少許差別,便會被批鬥至死。只有極少數擁有權力或名氣的怪物才可以製造不同。有些時候,某一怪物想出了一個「好看」的髮型,其他的怪物便會爭相模仿,牠們都想在最短時間內變得一模一樣,慢了一些,牠們便會被賜死。

  這城市內也有一種叫螞蟻的生物。螞蟻的體型比怪物小得多,牠們每天成群結隊地沿著一樣的道路來回走,不下百次。在怪物眼中,螞蟻的樣子都是一樣的。有些時候,怪物看見螞蟻只懂沿著既定的路線走路,會故意把弄螞蟻。怪物會將其中的數隻螞蟻移離原定的路線,螞蟻迷路了便不知所惜,怪物們看在眼裡,會一同發出一樣的恥笑聲。

  也有些時候,兩頭擁有權力的怪物發生爭執,於是各自聯同其他怪物,互相攻打對方,直至對方投降或死亡為止。怪物是原始的動物,牠們都喜歡利用武力強迫其他 怪物 擁有和自己一樣的思想。牠們憎恨不贊同自己的一切生物。

  我在這星球上遇到了一頭「奇怪」的怪物。這怪物說,牠很想擁有自己的思想,牠不想自己和其他的所有怪物都一樣,牠說,怪物和螞蟻都是一樣的,都只會沿著一樣的路走一千次一萬次。但牠是一頭膽小的怪物,牠只會在 夜裡 輕聲地 把自己的想法告訴我,在白天裡卻和其他的怪物一樣,說一樣的話,發出一樣的笑聲。牠很怕自己的想法被其他怪物發現。我問牠為什麼要活得這樣苦?牠告訴我,若牠的思想被發現了,牠只有兩種下場:不是被圍攻至死,便是被同化。牠說,如果牠被攻擊了,傷害 會令牠 染上 和其他怪物一樣的思想。牠又說,牠原本認識數頭和牠一樣的「同類」,但都因受不了煎熬而變成了比一般 怪物 更可怕的 怪物。

  聽了牠的說話,我覺得牠也很可怕,便失望地離開了牠,離開了牠的城市,離開了牠的星球。

  你說,這城市可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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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在平安夜的晚上,我比平日早睡。

  住在鬧市,在接近凌晨十二時的時候,我聽見街上傳來了陣陣的倒數聲。

  如果是除夕夜,我會理解歡呼的原因。但在平安夜倒數卻是為了迎接甚麼?

  迎接聖誕,我知道。

  聖誕因耶穌而來,難道歡呼是為了讚美耶穌基督的降生?

  我太傻了吧。

  如果不是為了紀念基督,難道是為了短短的兩天假期?

  好像也不太合理。於是我想了又想,究竟,數十萬人竭力地狂呼是為了甚麼?

  聖誕真的那麼快樂嗎?

  可能,對某些人而言,平安夜到了,「快樂」的時間到了,他們便有藉口做些甚麼了。

  聽到這些「快樂」的歡呼聲,我不得不深信,節日的確被濫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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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看見一個小孩笑,我們會相信他是因快樂而笑;
  看見成年人笑,我們卻會猜想他「笑」的原因。

  為什麼,大人們笑,不可以只為快樂而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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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有人覺得,承認了別人的長處,便等於貶低了自己。

  其實,不懂得讚賞別人的優點,你只會原地踏步;

  也有人覺得,只要不承認自己的缺點,便不會退步。

  其實,缺點才是進步的空間。發現了缺點,才會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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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某些人覺得擁有漂亮的外貌便會被人喜歡,於是花費很多心力去令自己漂亮。

  這樣做等於苦了自己。時時刻刻 每分每秒 保持漂亮不是易事,人會一天一天地變老,你便要一天比一天花更大的心力。

  最可怕的是,別人是因你的外貌才喜歡你,有天你不再漂亮,他便有了「走」的理由。他走了,你的心力便全部白費了。

  為什麼他的 心 從不安穩?也許因為,這顆「心」是建築於「漂亮」的外貌上,而漂亮,是樣難以持久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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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在剛過去的第三秀勁歌秀選中,「林夕系」填詞人依然贏得了半邊天。

  這兩年是 林夕 的天下,他成為季選的贏家是意料中事;而林若寧 的《零時零分》能夠成為容祖兒的主打歌曲,可見他在「填給別人看還是填給自己看」的爭持中漸漸找到了平衡點 (加油!)。

  而當中叫人驚喜的,是黃偉文填的《木紋》。若有留意填詞界的動向,便會留意到 Wyman 在這兩年來的產量突然大幅度減少了。也許他覺得有需要在這方面小休一會。而他的 暫時離開 對整個填詞界都不是好事。一人獨大不好,這個「唯一對手」不在,良性競爭便減少了。但《木紋》的出現,卻叫人發現黃偉文回來了,而且帶著更高質素的作品回來。

 「如果 一手鋸開枯樹 木不會發現痛
  不過 日日澆水的我 覺得被挖空 」


  木無情,人有情。鋸木的人不會知道,他只鋸開了森林中的一棵樹,樹不懂作聲,某人的整個世界卻被砍掉了。

 「畢竟那段如沐春風 早刻進百年長的信/
  幾多溫馨 燭光晚餐
  難以用 斧頭一劈 叫畫面飛散」


  風掠過了不留聲色,樹葉卻被遙動了。某些事發生了確是不留痕跡,但心的某處卻留下了無法復原的傷痕。

 「讓我 數著年輪 這些年輪 我的心會痛」

  年輪的出現,令整首歌「專業」了不少。「樹」健在的時候,年輪不被看見。樹被砍下了,便看見一圈圈的年輪。年輪是樹的回憶。當我們發現 回憶 的時候,「樹」已經不在了。

日期:20-12-2007 9:46 PM
  究竟我要忘記多少個靈感,才相信靈感是一閃即逝的東西?有誰喜歡寫作?有誰知道忘了一個靈感心有多痛?

  在我的認知裡,王貽興是個很喜歡文字的人。

  認識他,是因為港台的《文字影院》,他和深雪是節目的主持。深雪在流行文學界的地位可謂數一數二,他呢?雖貴為最年輕的雙年獎得主,但有多少人知道,雙年獎是香港文學界的奧斯卡。那個年頭,和深雪相比,貽興只是節目中的綠葉。

  更深刻的認識他,是因為他的《無城有愛》。雖知道,王貽興有張好看的臉,我們很容易會不自覺地為他加了多少印象分。因此看他的作品前,最好先給他的作品質素打過八折,才公平。你知道嗎?我總相信一個人的外貌和實力是不成正比的。人要是漂亮,便會失去很多接受智慧的機會。

  看過他的文字後,我卻相信,他的外貌沒有成為他作家路上的絆腳石。香港沒有多少個年輕作家,王貽興是其中一個。

  在藉藉無名的歲月裡,他為文字付出了不少心力。不寫流行作品的堅持、自資出書的行動、從不遷就讀者的坦率,都使他的小說流露出自成一角的風格。

  記得那天,他出版新書《一半的房子、一半的他》,在書局裡拿起這書的人,只有我。

  今天,在大眾的認知裡,王貽興是誰?節目主持、上位小生、緋聞主角。說真的,他參與幕前工作,我不相信;他出版《關於愛情》,我也不相信;別人說他主動爭取上位機會,大小通吃,我更不相信。

  他不再需要自資出書。《關於愛情》成了暢銷榜的前數位。對了,他成了明星。明星的書都會熱賣,明星都會被很多人喜歡,明星有很多找上門的好處;但是,有好處便有壞處。做明星也有不好。很多人喜歡自己,自己便要做很多別人喜歡的事。例如,寫別人喜歡看的書。若有選擇和自由,他會選擇《關於愛情》嗎?

  大家都很喜歡這個不太自由的他吧?然而,電視上那個「鬼馬」的 貽興王 只是一半的他,真正的他,仍然在字裡行間繼續生存。「為生計故不時於熒光幕亮相」、「希望有天可以單靠寫作維生」,他自述。我信他。有了知名度,他仍在《字花》上發表作品,便知道他沒有忘記自己的真正身份。

  我相信,王貽興仍是個很喜歡文字的人。對嗎?

日期:12-12-2007 7:51 PM
 《愛,很簡單》
  對不起,我明白了。不應寫《痛愛》,但總應該讓《愛情萬歲》存在。

 「是甚麼令你愛上 他/她?」

  對於這個「難題」,表面上,我們可以作出很多答案。

  男仕們會說,「她」的樣貌不錯,身材也不錯。一般來說,男仕們只會說出這兩個理由。

  女仕的答案則不能盡數,高大、好看、型格、健碩、有錢、上進、幽默、好人、值得依靠、有安全感、他喜歡你...等等等等。

  客觀地,我們可以隨便說出很多喜歡別人的理由。

  但是,假設世上有兩個人同時擁有以上的所有條件,你會同時愛上這兩人嗎?

  兩個都愛,即是兩個都不愛。

  他和他同樣值得依靠,同樣好人,同樣幽默,同樣好看,同樣愛你。他和他一樣好。但你愛的是他,於是,他和他便有了分別。

  我們愛的,是一個人,不是一類人。

  我們愛的,是人,不是條件。

  如果你愛她,就算她失去了所有條件,你的心都不會變。

  如果你不喜歡她,即使她擁有了所有好的條件,你都不會愛上她。

  這就是「緣」嗎?

  為什麼喜歡她?還需要問嗎?

  簡單不過,喜歡她,不因為她是你喜歡的類型,而因為,她是你喜歡的一個。

日期:9-12-2007 8:00 AM

  今天,我要做一件很重要的事。這事不算難關,但如認真對待,它代表了人生中兩個階段的交替。(看!我多麼認真。)

  回望過往,家人陪我走過了少年時期的每段路。這些步伐,我不會忘記。而我深信,家人是上帝派來的天使。今天,將要陪伴我渡過將來的天使會否出現?

神與我一起走過了人生的每步,這一回,但願衪也給我信心。

神與人同在。

神與我同在。

日期:8-10-2007 10:57 PM
 《真.心話》
  因工作關係,我在客人面前常要展露笑容。   
  理論上,「笑」很容易,開心時,我們就會自然地笑。

  然而我們可不可能一天裡每分每秒都開開心心?

  開心時會自然地笑,不開心時就自然地不想笑。試問,累了怎麼笑?病了怎麼笑?心情不好時怎麼笑?不想笑時怎麼笑?

  但迫於屈服於現實時,唯有強顏歡笑,唯有假笑。

  細心一想,「強顏歡笑」是如何平常,卻是如何恐怖。

 「歡笑」多了,不會令人真的愛上了笑,不會令人真的快樂,只會令人漸漸地忘了真心地笑。

  漸漸地,「笑」得多了,我開始察覺到自己在轉變。

  工作上常會遇到不可理喻的客人。逐漸地,我不自覺地改變,變得懂得對付他們。

  我「笑」,但不再 笑 了...

  原來,我也懂得「黑面」,我也會給人面色,但為了工作,最後我還是會「笑」。

  你知道嗎?我們很容易便能識穿別人的虛情,但偶爾才會洞悉自己的假意。

  就這樣過了些「笑」的日子...

  今天,工作時看到了櫃檯前的「小王子」。

  這「小王子」是我的日子印 ( date chop ) 上的頭像。

  我突然記起了,我一直都以小王子作為自己的頭像。我一直都喜歡他。

  他一直看著我,然而何時開始,我卻對他視而不見 ( 抑或是,我不敢正視他 )?

  小王子周遊於眾星球之間,遇過了無數壞人,為何他沒被同化?

  是因為他的心沒變。

  我明白了。不快樂的時間多了,不是因為身邊的壞人多了,而是因為自己變了。

  我決定,以後遇到不可理喻的客人時,就看一下櫃檯前的小王子。

  希望,我重拾多些真心的笑容。

日期:27-9-2007 5:50 AM
(一) 凌晨五時五十一分。

  夜走了;我還未睡。

 「只是不想睡吧了,不為什麼。」

  不為什麼嗎?何苦說謊呢,你知道,在寧靜時份最難說謊。

  欺騙別人談何容易,騙過自已卻不易做到。

  我有心,我,有心。

  不斷想起這句歌詞:「跟你 仍 能 通 電 ... 多麼英勇!」( from《你有心》@ 關心妍 )

  讚!林夕寫的,不是「故事」就是「預言」。

  預言是,某人早已把某事告訴你,但總要到某事發生的時候,你才會相信。

  不錯,林夕早已埋下「伏線」。他知道,當你沒勇氣給某人電話時,這句歌詞便會特別動聽。

  不是難事,不是難事。但有些時候,通電話,也要很英勇很英勇才能做到。

  尤其,當你知道自己再也騙不過自己的時候。

  - - - - - - - -

(二) 那天晚上,在街上看見一朵被人遺棄的玫瑰。

  還未枯死,還有些動人的神態,但花瓣都已四散了。這朵花,被踐踏過。

  它有過什麼遭遇?可以想像,曾經價值不菲的待在花店,後來成了某送花者的禮物,被送給了某人。

  這時候,是它短暫的一生中最美麗的時刻。

  之後,它被嫌棄了,即使曾經漂亮,都落得被遺棄的下場。

  其實,花是什麼?

  在「正常人」眼中,花是愛情的象徵。

  被女孩子抱在手裡的玫瑰,是個華麗的約誓。

  但華麗過後被遺留街上,這時,它又代表了什麼?

  想著花,想起了自己寫的短文《愛上枯萎的玫瑰》,也想起周耀輝先生的兩首歌詞,《逆插玫瑰》和《眼中桃花》。看過歌詞,便知道填詞人都意會到,玫瑰是一樣貼切而悽美的代言物。

  用心想,花喻愛情是何等貼切。玫瑰漂亮,但脆弱,只有幾天「時間」。

  請,相信我的觀察:約誓要是華麗,便是朵漂亮的玫瑰。

  兩年前的二月十八日,家裡有朵剛被摘下的玫瑰,那時候的它美麗得令人讚嘆,但不過數天時間,它枯萎了,變成了可怕的模樣,誰看見了,都恨不得立刻把它拋掉。

  那幾天,看見了玫瑰的枯死過程,我有些感受,寫了《愛上枯萎的玫瑰》。

  很多的人為了玫瑰盛放時的模樣而驚訝,但有誰為過它枯萎的模樣而難過?

  當時,我惋惜玫瑰枯萎了便被拋棄;今天,看到街上那朵被拋棄的玫瑰,我知道,枯萎了的玫瑰不是最可憐的,最可憐的,是未枯死就被拋棄的玫瑰。
<逆插玫瑰> 盧巧音

在我指尖可以冒出火百合
然後你會雙眼望見綽綽櫻花
原來即使都是你的花言巧語
但我伸出手照樣接下

是我一生聽過太少好說話
還是根本戀愛大到絕望太難
明明想得很硬接到花便心軟
難道你 能道歉便算嗎

*我像所有天真女孩寧願相信有一束玫瑰
 誰受了 誰便愛到至死都美麗

 我在跟你爭執那時狂得可以逆插起一束玫瑰
 沒有花樽可養活約誓
 但有荊棘可使我淒厲

 仍在想 想一齊 想華貴*

若再悉心栽種或會再萌牙
還是根本一夠時間浪漫會殘
為何始終都為百般花事兜轉
難道我 還未領受夠嗎

REPEAT*

我像所有天真女孩寧願相信有一束玫瑰
誰受了 誰便愛到至死都美麗
我在跟你爭執過後靜得仿似逆掛的一束玫瑰
沒有花樽可養活約誓
淡到似乾花卻不會逝
仍在等 等絢麗 一世
就算真的等到是愛再萌牙
然後我會不再迷信結果開花
<眼中桃花> 關心妍

很似勇氣 也像墮落
為了令她接受你 就算你送花
但花都哀悼誠實的你想得很優美

不會歎氣 也未絕望
為了是她未提你 另有一個他
但天都不願明白你還未放棄

*想勸你 別太天真爛漫
 想勸你 別迷信得到她


其實她 不貪你的鮮花
明白她 還是始終有她眼中的桃花
殘酷嗎 偏心得太可怕
請相信若要放下還是放下
沒有扭轉的方法

喜歡她 花幾多的時間
識穿她 會面時留低幾多的廢話
難道花一般往往去到殘
才肯一手拋棄它 連玫瑰都想喊*


REPEAT*

時日會造化 明日會黃花
你的心意到底該放在哪一家
連花都不信愛情能夠比快樂偉大

華麗嗎 即使滿天櫻花
明白她 還是始終有她放心的糟蹋
也許這叫緣慳 也許當犯桃花
原來會分開先偉大

日期:23-6-2007 11:39 PM
 《假.自白(二)》──童話書從成長中,難免要學會失望。( 笑忘書@軒仔 )

  我漸相信,虛偽不是罪過。

  Real Life,就是生活,就是現實。很多時候,「我」是怎樣的人,「我」無權選擇。

  如果可以選擇,我是說,如果我們真的有權選擇,我們會選擇做個好人還是壞人?

 「做個好人」,相信是我們小時候的共同理想。

  成長了,我們都知道,要生存就要放棄一些理想,例如這個。

  我無法相信,也無法不相信,成長,是每個人的成魔之路。

  若有選擇,沒人會選擇這段路,但無可否認,長大後的我們都選擇了走在這段路上。

  更可憐的是,無權選擇是「好」是「壞」的我們,也無權選擇自己是「真」是「假」。

 「化妝與不化妝的分別,可以很大。」電視上,一位決心整容的少女道出這個「道理」。

  她厭倦了每天都要脫下的面具,而選擇了一個無法脫下的面具。

  戴上面具可以帶來很多好處,的確,戴面具與不戴面具的分別可以很大。

 「沒有人喜歡聽真話。」「但,『我』喜歡。」,某飲品的廣告中出現了這句對白。

  脫離了電視裡的小小世界,世上有喜歡聽真心話的「我」嗎?

  真心想,一個說假話的人和一個說真話的人,誰較受歡迎?

  我們一直相信自己喜歡真心話,但很多時候,我們寧願別人說假話欺騙自己。

  意識裡,我們都知道假話動聽,而真話,卻有攻擊性。

  若是「正常」,我們都知道應該說什麼話才能討人喜歡。

  為了生存,我們需要和別人相處,為了相處,我們必須戴上一些面具。

  臉上的面具能帶來很多好處,而另一些看不見的面具能帶來更多好處。

  虛偽,然後得到「好處」,不過是現代人的生存模式。

  為了生存。試問,又何罪之有?

日期:26-5-2007 5:36 PM
 《假.自白 (一)》──人大了,開心都想哭 ( 笑忘書@軒仔 ) Post at 22-6-2007 12:46 AM

  假,不一定壞。

  我們都說,喜形於色是好事;我們都說,我們喜歡真性情;我們都說,我們討厭別人的假臉。

  我們,都喜歡「真」,都不喜歡「假」。

  真的嗎?

  撫心自問:人前的那個你,是不是真正的自己?

  想笑的時候,你會不會讓自己真心地笑?不想笑的時候,又是否真的可以不笑?

  笑,原是表達情緒的自然反應。但笑得太多,會被當成傻瓜;不笑了,別人都說你冷漠。

  為了騙過別人,為了保護自己,我們都不能太真。

  分享一下掩飾的心得好嗎?

  掩飾快樂還算簡單,在笑的時候流出眼淚不難,笑面上的淚水常被當作真淚;

  但在不快樂的時候裝出笑容,卻不易裝。不快樂時怎樣笑?人家一看便知道你是苦笑不是真笑。

  人人都說笑容好看,如果我們可以沒有不快樂的時候,你說多好。

  難怪戴上面具的人都討人喜歡。你看,「小丑」多討人喜歡。

  為何我們都寧願相信小丑在笑?也許因為,我們寧可望見那張「笑」的面具,也不願看見真正的臉。

  喜歡「笑」的我們,同時都喜歡真嗎?

  我們都討厭別人的假臉?也許,我們更討厭真正的自己。

日期:17-4-2007 12:15 AM

《從 <悲歌之王> 到 <愛情萬歲> ─ 見證 林若寧 的成長故事》

 ( 請稍候...給我一點時間,寫好他,寫好林若寧。)
林若寧歌詞列表
按此連結

日期:7-4-2007 1:12 AM

  受 曾特首 影響,我要「寫好呢篇文」。

  黃偉文 曾以「污點證人」的身份控訴過,「本地唱片業對成功方程式的迷信我倒是知道一點,你永遠想像不到要向唱片公司申請一首『唔慘』的慢歌來寫有多艱難」。如他的控訴屬實,要寫一首「唔慘」的歌詞已經這麼困難,那麼在這個充斥了 苦情歌 的樂壇裡,要寫「唔慘」而和「失戀」扯不上關係的一首歌,又是否可能?如果這樣已經沒有可能,那麼,若要流行曲的歌詞牽涉一點社會時事、牽涉一些人生道理,可是不可思議?

  先別笑我。告訴你,一隊福音組合企圖將 福音歌 帶進主流樂壇,聽起來是個天方夜譚的故事,對嗎?

  Eternity Girls,顧名思義,大概是老牌基督徒樂隊 Eternity 的接班人。不同於一貫的福音組合作風,一心走進樂壇的她們,不論是宣傳手法或是歌曲風格都偏向商業化,就連舞步風格,也帶點「曲奇」的影子。你知道嗎?樂壇上有太多太多的「基督徙」,一次又一次在頒獎典禮上高呼「感謝神」,而這一句一句的「感謝神」令我相信,「基督徙身份」已經成了某些人修補形象的裝飾物。因此 Eternity Girls 的出現,多少令人猜疑,究竟「感謝神」是否再一次被濫用了?但看一看 Eternity Girls 的主打歌《回家》,「但願讓你知道神是愛」、「迷失漆黑中衪總把你念掛」、「在這屋裡有主的愛不要害怕」...一句一句的歌詞告訴你,基督徙的身份不是她們進軍樂壇的裝飾。不是開玩笑,她們帶進樂壇的,是真真正正的福音歌。

  這是第一次。事實上,「福音歌手進入主流樂壇」這回事,從來只配作為夢想。記得,中學時代的一次歌唱比賽,一位同學的參賽歌曲,是詩歌《神是愛》,由她唱出第一句歌詞開始,我便打從心裡嘲笑她,嘲笑她斷送了奪獎的機會。結果,她真的輸了;也記得清楚,中四那年,我無知地對同學說:「流行曲比詩歌動聽!」,而他答我,「向來如此」。當時我真的這樣想,我真的這樣想!而我真的錯了。此事成了我心裡的一個烙印,一直,我都為說過這句話而內疚。動聽的詩歌很多,《誰造》、《歡欣》、《讚美之泉》...再看,香港也絕非只有寥寥可數的基督徙,為甚麼,在流行樂壇上傳揚福音是不可能的事?

  無論幕前幕後,主流樂壇裡都有基督徒。揚名海外的 金培達 先生創作過多首詩歌,例如《美麗傳奇》,但這些作品只收錄在詩歌唱片內,沒有登上主流樂壇的「大雅之堂」;偶有佳作的 徐偉賢 寫過一首《留給天國的風鈴》,但這只是一首 demo,後來,這首詩歌 demo 變成了商業歌,變成了 楊千嬅 的<超齡>;女歌手 關心妍 擁有多首詩歌作品,《愛是不保留》、《挪亞方舟》、《天使在左右》、《總有一天》...都是詩歌,但沒有多少人認識,基於商業因素,這類歌不可能收錄在 關心妍 的個人唱片內。市場上也不是未出現過帶有宗教思想的唱片,劉德華 和 林夕 合力製作的《聲音》就是例子。打正旗號,林夕說,《聲音》是中國思想家 老子《道德經》的「簡易版本」,而唱片內只有少數情歌,相反,訴說情緒問題的《多愁善感》、反映社會現實的《觀世音》等「稀有」曲種 卻不欠奉。這是一張不尋常的唱片,而這張不尋常的唱片能在頒獎禮上屢屢獲獎,原是不可思議的事,但別忘記,他是 劉德華,他能選擇不唱情歌,但這「特權」又是否人人擁有?

  陣容從不欠奉,如果我們的樂壇不是被失戀K歌霸佔了,或許一張有意義的唱片早已出現。我們能怨甚麼?怨這個「正常」的樂壇嗎?在「商業制度」下,填詞人要寫一首稍有意義的歌詞就等如「浪費」了一首歌,除非你是 林夕 或 Wyman,否則不可能做出這種「自殺式」行為。

  聽 Eternity Girls 的《回家》,愈聽,愈覺不可思義。本質是聖詩的一首歌,雖靠著流行曲的旋律和編曲取得了平衡點,但歌詞方面,卻毫無保留地告訴你,它有流行曲的外貌,卻有詩歌的靈魂。「但願讓你知道神是愛」,即使世界無奇不有,但看見「神是愛」出現在主流樂壇裡,誰都會感到奇妙,不是嗎?誰會不惜後果地告訴你,告訴你:神是愛。試問,「正常人」怎會做出這種不可思義的行為?而我們需要的,正是這不可思義的「神是愛」。不幸的是,在這個「愁雲慘霧」的樂壇裡,我們是怎樣的聽眾,自己清楚。彷彿由歌詞中出現了「神是愛」開始,便預見了 Etnernity Girls 的結果。

  如果你早已察覺到樂壇的敗壞,但願你支持 Eternity Girls。她們,縱然,難以在樂壇上成為主流,但始終是我們需要的一點曙光,和革命。

  連結: (1)Eternity Girls 官方網站  (2)下載《回家》(from 官方網站)  (3)Eternity Girls & 經理人陳守賢 Blog

日期:25-3-2007 9:52 PM

  屬於 關心妍 的歌聲應該是怎樣的?

  聽慣了<你有心>,聽慣了<我太強>,聽慣了關心妍的每首大熱歌曲,從頭再聽《Jade 1》,你會發現,她唱歌,不一定要聲嘶力竭地唱。

  一曲成名的<負擔不起>奠定了她的唱腔,甚至可以說,是往後Jade Song的原型。但是,也因這首歌,我們誤解了關心妍。

  如果,聽<負擔不起>前,先聽一次<亂了情人>,可能,你心目中的關心妍會有些不同。不論旋律或編曲,<亂了情人>都不屬於我們認識的關心妍。輕快的舞曲風格沒有<你有心>的幽怨感,也不像<我太強>般悲壯慘情,很不關心妍,是不是?但很不關心妍的,卻是關心妍踏入樂壇的入場卷。

  再聽下去,不要聽<無話再講>,不要聽<仍想念你>,不要聽需要「嗌」出來才夠動聽的歌,你會聽<泡沫>。以人聲模仿的「樂器聲」在港樂中不是容易聽到的。音樂工作者知道,電腦的音樂程式無法製造這樣的聲音,不能靠電腦,要節省開支就不容易。從<泡沫>中聽到的「樂器聲」也許不像真正的樂器聲,但,我總相信,比電腦製造的那些真實得多。

  如果說關心妍的每張唱片都有一顆滄海遺珠,《Jade 2》的 <辛苦大家>,《Jade 3》的 <甜美謊言>,《Jade Forward》的 <寶馬>,《第五元素》的 <算>,《Jade Loves》的 <眼中桃花>,那麼,<考驗> 便是《Jade 1》的遺珠。曲詞的作者都是林一峰,你便知道,這首歌不會太K。坦白說,不喜歡國語的我,也不應喜歡國語歌;坦白說,不應該喜歡 苦情 的我,也不應該喜歡<考驗>;坦白說,不認同任性思想的我,也沒理由對一句「This logical world makes sense no more」有太深的共鳴。但,我不得不承認,聽<考驗> 的時候,我的共鳴來自這句歌詞,「在我的世界裡 黑白是非都否定」。黑與白,都被否定了。如果你喜歡這首歌,這首歌便是一個考驗。

  如果關心妍的成名曲不是《負擔不起》,如果成名的是《亂了情人》,或是《考驗》,請想像一下,關心妍會是怎樣的關心妍?

  再聽一次《jade1》,不要選《負擔不起》,就聽一次《考驗》,就這麼一次,或許你會相信,關心妍可以很不一樣。

日期:21-2-2007 8:14 PM

一.

  我的天空又荒蕪了數月,而荒蕪的原因有二。

  (1) 懶。

  (2) 只有那個願意花時間走在街上尋找靈感的 Alex 才對文字偏愛有嘉,而這個任性的Alex 不知逃到那裡去了。但肯定的是,喜歡文字及寧靜的他仍然存在。有天他總會重現。

二.

  苦,沖開了便淡;心,傷過了便慣。

 「人性都有兩面。」

  任性的自己想出了這樣的「金句」,目的是,被理性的自己藐視。

日期:29-10-2006 9:03 PM

(1)

  從夢中驚醒過來,記不起夢了,便自然地看望向時鐘。

  六時十五分,心想:還未到上班時間,可以繼續睡去。

  但回過頭來才發覺,現在是下午,不是早上。為什麼,我總是覺得醒來就要上班?因為,害怕。

  不自覺地睡了,是因為上午下班了還要趕到寫作班,是因為太累的緣故。

  這才驚覺,原來我害怕上班,原來上班給我的壓力,太大,只是我自己察覺不到。

  細心想,壓力不是源自工作難以適應。人是善於適應環境的動物,能否適應,只是時間的問題。

  壓力是來自,因為適應工作而改變的性格。同事說我開始「醒目」了,這表示,我正漸漸地「正常化」。

  開始「正常」了,因此我要反思,我要反思!我不要循序地「正常」下去...

  認識我的朋友,都知道「正常人」在我眼中有個特殊定義。曾經,我很討厭很討厭「正常人」,甚至到了憎恨的地步。

 「正常人」永遠沉迷於速度,永遠不會靜下來思考;
  永遠迷信表面,永遠迷信自己的眼睛;
  永遠看見別人眼中有刺,永遠看不見自己眼中的樑木;
 「正常人」從不會認錯,從不會承認自己是壞人,甚至從來不知道自己是壞人。

 「你很難和『正常人』相處!」
  我曾經對這句話一笑置之,但現在只能笑中有淚。
  我無可奈何地要和「正常人」相處。這才驚覺,原來我真的失了平衡。自由創作是我的夢想,但浮生於世,誰人可以活在夢想之中?

  命運縱然握在自己手裡,但手,卻不由自主。人,也只可以無奈。

(2)

  唱片店內,我看到了這幅異象:

  一位嬰孩悠閒地沈在水裡,不用擔心他,他會游泳。一張一元美金在他面前浮動,他看見了,便作勢向美金游去,想找住它。

  這是一張外國唱片的封面,《nevermind》。唱片背後有甚麼意義?是說人類天性貪婪嗎?

  我不深究,卻下意識地想起了水猿論。科學家留意到,初生嬰兒不用學習便懂得游泳,是因為人類本屬水性,如此,科學家推論人類在進化過程中,曾經歷過「水猿」的階段。水猿居於陸地,但善於游泳,屬水陸兩棲動物。但這是假設,人類是否真的曾為水猿?他們不知道,科學家也不知道。

  真好笑,人類已有能力摧毀世界的未來,卻沒法弄清楚自己的過去。

  我被唱片的封面吸引了,但對唱片的主人卻毫不認識。

 「我會買下這張唱片嗎?」

 「我,會」。

 「他」會,但我不會。原來我並不如想像中清高,原來我並不是鏡內的自己,原來,現實中的自己沒有被異像打動。

  算了,來唱片店只為一張VCD,無需被一幅異像留住。

  我曾經病態地天天到 HMV 走一趟才感安心。回想起來,也許我不是迷戀 HMV 的音樂,也許我只想找個逃避的地方。

  這種病態也許不壞,但人大了,自然地,便會失去逃避的雅興。

(3)

  做好人沒有錯,唯一錯的,是世界容納不了好人。

日期:7-10-2006 9:57 PM

  月光不是罕有的風景,每月,農曆十五都是月圓之夜。

  很久以前,相傳一位女子奔月了,從此,中秋的月亮便格外迷人,我們亦自此遺忘了其他日子的月光。

  中秋了,站在銅鑼灣的鬧市裡,我不自覺地望向天空,想尋找這顆令人迷戀的星體。

  抬頭,不見它。能看見的是高樓大廈,是繁華,能看見的,只有天空的小部分。

  失落了。既然我從不迷信中秋的月亮特別動人,為何此刻會有失落的感覺?

  我此刻才意會到,它不見了,是因為眼前有太多的高樓。也許誰都察覺不到,月亮出現的日子少了,是因為繁華的高樓多了。

  隨著傳統月餅漸漸被取替,中秋的月亮也漸漸被人忘記。今天,即使月光不再出現,我們也會如常慶祝中秋佳節,不是嗎?

  月光不變,但人會變。她已不是中秋的主角,但願我們都明白這代價。

日期:12-9-2006 11:01 PM

 「請揮一揮手證明你開心,請牽一牽掛試驗愛的殘忍。」── 林夕

  被歌詞觸動了,我的心回落到從前的某處,尋回你。

  S小姐:

  逃避別人眼神的習慣,大概從逃避你的眼神開始。突然覺得,即使忘記你不易做到,但算不清為你失去了多少個沒有眼神的日子,我至少應該知道,牽掛你,就如感受折磨自己的殘酷。

  S,我真想知道:是似曾相識,還是純屬虛構?應該胡思亂想,還是...接受現實?

  請,告訴我。

日期:20-8-2006 6:38 PM

  我 又 忘記了一個靈感。

  我有個在常人眼中很奇怪的嗜好:喜歡漫無目的地走在街上。不為解悶,不為逛街,也不為「Window-Shopping」,為的,是找靈感。幸運的話,走一小時的路,我會看見兩幅平凡但有趣的奇景,及兩句發人深省的對話,於是,我便找到三個或四個寫作的題材。我的口袋裡通常預備了一本小小的記事簿,給我把靈感即時記下,但因為情性,我總是不願意把小簿拿出,把靈感寫下,而選擇把靈感直接記在腦海裡。回到家,還是不願意;第二天,又不願意;第三天,當我終於「有心情」記下兩天前出現的靈感時,常常,可惜的事情便會發生。下筆前,我總以為那三個或四個靈感很容易便被記起,落筆後,卻常會發現當中的一個不知失落到腦海的那片角落裡,任我如何努力地想,總是尋它不回。

  你會為失掉了一個靈感而苦苦思良嗎?我會,經常會。即使記事簿裡已堆積了數十頁未成文章的靈感,但我總會為那失落了的一個而煩惱,就如上帝,祂總是掛念那一隻迷途了的羔羊,過於乖乖地待在懷抱裡的九十九隻。

  我總覺得,一旦忘記了一個靈感,這個靈感便可能再也無法在世上出現,便會可惜。我不是出於自大,不是覺得其他人想不出同樣的題材,我只是覺得,這個世上沒有人擁有和我一樣的思想,我看得見的,聽得見的,在他人的世界裡或許無法聽見,因此,我那個失落了的靈感,或許是世上獨一無二的題材。

  這不是自大,這是執著。

  我總是強迫自己把它記起。很辛苦,真的很辛苦。過了兩天,兩天,即使我整天都強迫著自己,即使強迫出情緒來了,即使其他的事都被情緒影響了,我還是強迫著自己。世事奇妙,我們的意識都喜歡跟自己的潛意識對抗,你愈不想想起某些事,便愈不其然地把它想起;愈努力把它記起,便愈容易把它忘記。看透了這道理,我終於自訴,為什麼要苦了自己呢?為了一個靈感弄得整天神不守捨,值得嗎?乾脆忘了它,放過自己好了。

  但是,終於,我還是忘不了失落的那一個。這一天,在街上漫無目的地走,希望靈感再次突如其來地在我的腦海裡浮現,可惜,我的潛意識知道我的意圖,於是,靈感便繼續失落。可能,要我的意識把它忘記,潛意識才會把它想起。

  浪費了多少時間和心機?忘記,始終還是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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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錢好嗎?」,大家都答:「好」。

  然而我相信擁有巨富未必是好事。

  我的舊同學中有位家境很富有的「公子」,未到二十歲,家人便送他價值過百萬的跑車。和他相熟的朋友都很自豪地說:「坐他的車遊車河,很『爽』!」,我卻覺得,「唉!又一位二世祖」。聽說這位公子到了外國讀書,不用打聽,都可以想像他的奢華生活,也能預測,他這一生都會是金錢的奴隸。至於其他「公子」的生活,隨便打開某份八卦報章一看便能一清二楚:不是生活怎麼怎麼荒唐奢華,就是和某某女明星的甚麼甚麼關係,可以預想,上代辛苦創下的基業交給了他們會有甚麼前景。很想知道,花錢是他們的天性嗎?一定不是,可惜他們的心靈都命中注定要被物質腐化。如果他們是普通人,或許是人材,或許能有很高的成就,但,他們的一切可能性都被身世抹煞了。富有,真的好嗎?

  前人說「富不過三代」,看一個顯赫家族的盛衰便可印證。數十年前,在香港,何氏家族的名望一時無兩,何東爵士更是華人社會的代表人物。無疑,何先生是當時的香港首富。數十年後,不過幾代的時間,香港首富自然不再姓何,而何族中在香港尚有一點影響力的,試問剩下幾人?很想知道,大家族衰落得這麼快,是因為太富有嗎?

  我知道有這麼一個「單車故事」:一位富商的兒子到外國留學,外國地大,駕車出入正常不過。但白手興家的富商深知物質會令他兒子的前途化為烏有,於是規定他的兒子只能靠單車代步。直至某個風雨天,當富商目睹他的兒子險象環生地在雨路上踏著單車時,才買下一架二手車給兒子。這位富商,就是李嘉誠先生。也許這位姓李的兒子踏過單車,所以懂得腳踏實地。數一數八卦雜誌對李澤楷先生的報道,篇幅很少,是不是?無可否認,李先生比起其他富商的下一代,像樣千倍;看那些花錢長大的「公子」們,只會駕跑車四出風馳電掣,所以「成功」地成了八卦雜誌的寵兒。察覺到這對比,你,明白錢的可怕嗎?

  好,不說得那麼極端,不說有錢人,就說普通人。我爸爸常對我說:「你做事慢條斯理又懶惰,若活在舊時的窮社會,一定死了也未到天光!」他錯了,他這句話不合邏輯。需知,我懶惰,正是因為我不是活在窮社會。活在那個年代,根本不可能養成懶惰的性格,而這性格,正是社會進步的副作用。我信,是繁華孕育出懶惰。就如人類發明了機器,免卻了不少體力勞動,勞動少了,卻連體能也下降了。試問:「現代人若活在沒有機器的世界,會怎樣?」應該知道,是因為機器的出現,現代人的生活才會這麼舒適,因此,懶惰的現代人,根本不會出現在從前的世界。依此推想,社會進步是好事嗎?我總相信,當一個社會的物質水平提升到相當的地步,人的精神水平便會下降,所以,以香港的繁華光景看來,精神文明已隨舊社會遠去;二十年後,當現在這一批懶惰的新一代成了香港的「支柱」,香港便會進入谷底,在「冰河期」,香港便如一個被掩在水裡的人,為了活命,會自然地學會掙扎,會自然地開啟求生本能。有說「釜底抽薪」,我信,三十年後,精神水平會隨新一代香港人回歸。富貴有時,貧窮有時,前財政司司長梁先生說得好,「有多久風流,便有多久折墮」,這是一個自然的循環,無需驚訝。

 「有錢好嗎?」,有智慧、有遠見的人都有理由相信:「未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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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來照鏡,發現自已臉上好像又回復了幾分稚氣。

  這一兩年來...(未完)

日期:12-8-2006 9:20 PM

  風俠的一些隨想和感受...

  在香港寫作,很難,無論是職業的,兼職的,甚至只作為個人興趣,要寫,都自會有其難處。很感概,真的感概...但我不想解釋了,知道的,自會身同感受,不知道的,解釋了你也無法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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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女廚房》收視高企。這節目為香港帶來了幾片笑聲,然而有否想過,這「幾片笑聲」是好事還是壞事?

  任那一位有少許思考能力的人一看,便知道這齣電視劇有否意義。先不論女藝人們全無儀態是否有礙視野,單是大家眼看台上一眾「評判」為了製造笑聲而摧殘食物也能捧腹大笑,已經足證大家的人性亮起了紅燈。其實不只電視劇,還有電影,近年出現的都很單一化,也很《美女廚房》化,例如《新紮師妹》系列。它們收視理想,香港的前景便不會理會。

  想知道一個社會的文化水平,其電影或電視節目的水準或可提供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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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次在圖書館揭開某本書,好像是老莊之類的書,書頁內竟藏著字條,寫著:我需要愛情。

 「唉!」心想:「又一個愛情奴隸!」

  我先是笑了一聲,便覺得,香港真是一個沒有愛情的社會。如果愛情不是那麼罕有,人又怎會對它有那麼大的需求?看通看透,字條的主人不是需要愛情,而是慰藉。她或許連什麼是愛情也不知道(知道的又有幾人?),很可能,她只想被人擁抱。竟然把內心深處這個無聊得很的需求以這樣的方式寫出來,表示她的需求大得無法收藏。究竟,是什麼令她「需要愛情」?童話?帥哥?「愛情」小說?也許有說不盡的可能性,然而更慘不忍睹的是,香港有數之不盡這樣的女孩,到書局看那一列又一列的愛情小說,便能感受這種慘況。

  香港始終是一個不適合愛情生長的地方。

  願意當奴隸,就必需願意捱苦。有人願捱,自然有人願打;有數之不盡的獵物,自然會出現捕獵者。請留意大受歡迎的名曲《痛愛》的幾句精彩歌詞:「喜歡你讓我下沉,喜歡你讓我哭,能持續,獲得糟塌亦滿足。」看清楚了嗎?奴隸得到滿足,是因為得到別人的糟塌!我很懷疑,歌詞內的所謂「滿足」,就是愛情嗎?

  隨著一首又一首的「痛愛」在我們的耳邊響起,我知道,愛情已經隨「痛愛」變成了童話。

 (注意!「愛情天后」可以是一個不要愛情的女人,因此愛情奴隸也與真愛全無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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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完全不認識小提琴,你不會明白演奏小提琴的難處,甚至會覺得小提琴只是一件玩具;但,只需要學會一點點小提琴,便能懂得欣賞小提琴家的成就。

  無知的人卻自大。
  著名的小提琴家說:我演奏的技巧還待改進,抱歉;
  不懂樂理的人卻說:小提琴簡單不過,我三分鐘便能學會!

日期:22-7-2006 10:30 PM

  7月1日,下午。我在麥當勞享用著一客套餐。

  記得,和我同檯,坐在我左邊的是三位似是巴基斯坦人士的食客。其中兩位,一人穿簡單的西裝,一人穿有點破舊的T恤,第三人是一名孩子。他們的膚色和衣著都不特別,特別的,是他們的食物。當四方八面的食客都至少獨享一份套餐時,他們各自吃著一份細薯條,而且吃得頗為津津有味,這畫面不是很特別嗎?為什麼他們只吃這丁點東西?為什麼他們不讓孩子吃套餐?下意識地,當然想,他們是較窮的食客,只能支付三份細薯條的價錢。但我不希望這是事實,我希望,這三客薯條只是他們的飯後「點心」,而不是正餐,希望他們和身邊的所有食客一樣,是吃得起套餐的。有這種想法,或者是因為我不願相信「吃不起麥當勞」這種事會在我面前發生。

  三人高興地吃著「豐足」的食物時,穿簡單西裝的朋友向職員拿了一張餐牌,然後非常認真地和友伴商量應點些甚麼。看他認真地考慮的樣子,看他托著腮那個苦惱的樣子,給我的感覺是,對他來說,麥當勞是高級餐廳,而我記得,中學時代的教科書告訴我,麥當勞的食物是cheap meal。這還不夠,商量過後,他們走到收銀機前,在排隊的人龍後討論了約十分鐘才決定吃些什麼,在別人眼中,他們算是「怪人」吧?那刻我初次感受到,能夠到麥當勞不經思索便點些什麼,並不是人人都有這種福氣的!你不知道,當看見他們吃得如此快樂時,我覺得他們如此容易滿足,是一種幸福,卻又不忍心,不忍心想像他們連麥當勞套餐的價錢也負擔不到。可否說,他們是幸福而又不幸?

  記憶中,我小時候已經有幸到「麥記」獨享一份套餐,但卻不曾覺得這是一種幸福,或許身處幸福之中,便會自然地身在福中不知福。或許他們在別人眼中平凡不過,但我認為,當天有三位天使令我感受到自己擁有的是如何的豊足,而我相信這是上帝給我上的一課,感謝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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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紅燈,站在斑馬線前等待綠燈時,我常常在駛過的車窗前看到自己。那只是電光火石的瞬間,出現,消失,在剎那間發生。

  喜歡看鏡的我常常天真地希望捕捉那飛過的影象,希望看清楚眼前的自己,但車很快便駛過,於是影象消失了,消失了的它卻又很快地從另一車窗內重現,那都是我,一個又一個的自己像菲林般不斷出現,然後消失。我常猜疑,鏡內的自己都是一樣的嗎?你看,這車窗內的自己是那麼完美的影象,另一車窗內的自己卻是扭曲的。

  原來,自己不斷地隨著不同的鏡而改變,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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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看上一次寫隨筆的日期,4月18日,已經3個月了吧?沒寫,不是沒時間寫,也不是有心把自己的天空掉棄。只是,我太尊重寫作了...或說,我越來越愛寫作了,甚至愛到執著的地步,我怕自己這次寫得不好,便會一路差下去。寫文章是何其簡單的一回事,但要寫得好,寫得動人卻是難以形容的難事。所以文字給我的壓力越來越大,大得使我不敢下筆,甚至到了害怕寫作的地步。害怕,因愛而怕。

  的確,世間總有些事,越喜歡,便會越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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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美」,見於缺陷。

  我很同意陶傑先生所說,若果你真心喜歡一個人,便不要不要與他/她長相廝守,最好在戀情最美麗的時候讓它結束,然後,兩人從此不再見面,也不再聯絡,讓對方的面容和印象永遠停留,只有這樣做,你才能永遠愛著他。試想,數十年後回望,他的模樣仍然沒變,你還記得他對你是那麼好;若當年與他結束愛情長跑,不要天真地幻想結局會是「兩人從此幸福快樂地生活下去」,跟據定律,激情會歸於平淡,所以真正的結局是,「兩人從此平淡地生活下去」。

  無疑,真愛承受不了時間的考驗,但只要不讓真愛被時間消磨,也許,真愛可以在時間的某處長留。這種缺陷,很苦,但很美。

日期:18-4-2006 1:01 AM

(一) 我不禁細想,在現今世代,「愛情」兩字有甚麼意義?

  月前,韓國電影《決戰偷心男》在香港上映。基本上,這齣戲只有兩個賣點:一,「搞笑」;二,是「玩弄愛情的本領」,歸納兩個賣點,這還不是一齣不折不扣的笑片?但是,上網找資料一看,驚奇地發現 片種 一欄竟出現 愛情 二字!更離奇的是,電影簡介對女主角的描述是「喜歡玩弄感情,喜歡挑戰自己捕男能力」,而同一時間,宣傳海報卻以「愛情天后」來形容女主角,我驚訝,我無法將「愛情」和「玩弄感情」聯想在一起,更無法想像一位「喜歡挑戰自己捕男能力」的女士會與愛情扯上關係,除非對她來說,所謂「愛情」只是一場又一場供人娛樂的遊戲。

  設計電影海報及宣傳字句的仁兄膽敢將《決戰偷心男》定為愛情片,膽敢將喜歡玩弄愛情的女主角形容為「愛情天后」,是因為他覺得大眾已將「愛情」視為「玩弄感情」的遊戲。而事實上,看到宣傳海報的觀眾,不是都覺得字句正常不過嗎?

  我驚訝,原來,愛情已被扭曲到這樣的地步,而最可怕的是,人們需要的竟就是這樣的愛情......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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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喜歡夜,因喜歡靜。

  日間的世界總是充斥了雜聲,人,也總是被雜聲煩擾。

  夜,寧靜得彷彿雜聲也躲了起來。

  沒了雜聲,人彷彿回復了真我。

  其實,被擾亂的我是沒有生命的自己 (life),只能靠本能生活 (living)。

  夜,令本能被藏起;靜,遮蓋了人性的幽暗處。

  我想,彷彿夜裡的自己才是真我。

  所以我很愛夜,也很愛夜靜中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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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句:

  一,自大的人,都很自卑。

  二,反思是一種恩賜。錯而不知,生命便失去一份恩賜。

日期:14-4-2006 6:50 AM

  金句:大哭一場有益身心 (from 張小嫻 @《當你想哭》)

  落淚是驅散傷感的良方,願大家都在心傷時落淚。

日期:28-3-2006 3:24 AM

  恨只因愛;痛,亦因愛。

  假如愛消失了,痛恨亦隨之消逝。

  那麼,愛恨是同出一轍的,不是嗎?

日期:23-2-2006 12:18 AM
 《荒蕪了的花園》( 2006年版 )


荒蕪了的西九,還是照舊荒蕪著!
  西九龍文娛區的發展計劃慘遭「截糊」,政府稱,市民的期望不符合市場現實,計劃需要「重新整裝上馬」。用飛行棋的術語說,需「返大陸」,從頭來過。

  東方日報大字標題,以「西九荒廢無期」來形容事件。「荒廢」二字,令我想起多年前中一課本上的一篇文章:鄭振鐸先生的《荒蕪了的花園》。

  此文的大意是:

  好幾個人來到一座荒廢已久的花園,滄桑的景象觸動了各人的惻隱之心,於是大家決定合力把花園重建。
  各人滔滔不絕地討論重建大計。
  A說:「應該先把惡草和荊棘斫除掉,然後才能把花木栽下。」
  B說:「不對。應該先把花木運來,然後去斫除惡草和荊棘,因為 ──」
  C說:「我表同情於A君的話。惡草和荊棘如果不先除去,佳木好花是決不能栽種的,因為 ──」
  其餘的人說:「C君,你的話錯了。我贊成B君的意見。因為 ──」
  諸君你爭我奪,由早上吵到中午,由中午吵到晚上,最後意見不合,動口不止,還動手打了起來...
  結果,「荒蕪了的花園,還是照舊荒蕪著。」

  這是一篇發表於八十四年前 (1922 年) 的寓言,作者藉此諷刺當年的人「多說話,少做事」,一味爭執吵鬧,最後一事無成。如果文中的 ABC 君是指當年的執政者,荒蕪的花園便是昔日的祖國了。

  如今,香港也有同樣的花園,在西九龍。

  回想 1998 年,董特首眼見西九龍漸漸老化,於心不忍,便提出重建計劃,決心把一塊 40 公頃的地段重建成世界級文娛藝術區,一洗西九龍的「舊」形象。
  重建大計宣告開始。咨詢、討論、規劃、再討論、再咨詢、再規劃...反反覆覆,擾攘多時,政府去年終於公佈了文娛區的藍圖,並以「天幕」的概念為主題。同時,政府公開咨詢市民意見,有關的電視及電台廣告相繼面世,三大財團亦宣布加盟「重建計劃」,連串的動作似乎告訴我們,「西九夢」快將成真。
  不料,原來政府和三大財團各懷鬼胎。
  政府訂下新條件,要財團先付三百億「建設費」;財團當然不服,反向政府提出土地收益的問題。
  雙方你爭我奪,最後應了一句「道不同,不相為謀」,於今天正式擱置計劃,宣布「分手」。

  經過八年光景,經過長期以來的咨詢、討論、規劃、廣告及「天幕」後,結果如何?西九計劃還是一如以往,沒有進展也沒有方向。正是:荒蕪了的西九,還是照舊荒蕪著!

  所以說呢,歷史是不斷重覆的,"西九" 便是一例。

  參考:《荒蕪了的花園》 鄭振鐸

  一座荒蕪了的花園�堙A只有有毒的惡草與刺人的荊棘生長著;除了蟋蟀在草叢中悲鳴以外,聽不見別的聲響了。

  美麗的池水,從前淙淙地流過石橋的,現在因為沒有人管理,漸漸地乾了 ── 乾得見底了。

  美麗的花木,從前燦爛地盛開著的,現在因為沒有人時時灌溉,也漸漸地枯萎了。

  就是從前天天飛到園�堥荌蛜q之夜鶯,也因為牠的好朋友玫瑰死了,好久沒有飛來了。

  有一天,忽然有好幾個人到花園�堥荂C

  他們看見這座美麗的花園出現這樣的淒涼情況,幾乎要痛哭了。他們坐在快要坍倒的草亭中的破椅上,談起這花園以前的美景,個個人的臉上都顯出追慕惋惜的神色。

  一個人歎氣道:「難道我們就任它長此荒蕪嗎?」其餘的人都毅然站起來,答道:「不,決不!我們應該大家努力把它整理好。」

  於是他們跑到池旁,坐在一塊假山上,細細的討論怎樣改這座荒蕪的花園的方法。青蛙帶著滿肚子的歡喜,由池岸下的罅中跳出來聽。終夜悲鳴的蟋蟀也暫時停止了牠的哭聲,由草叢露出半個頭來,看他們討論。

  他們悉心地討論,還用粉筆在石上畫了許多草圖,計劃將來園中的種種佈置。他們由黎明討論到早餐過後,還沒有商量好一件事。因為他們的意見有許多不能相同。

  青蛙暗想道:「為甚麼他們還不動手工作,只在那裡滔滔不絕的討論呢?」

  後來他們捨了將來的詳細計劃,轉而討論改造這座荒廢園的入手方法。
  A說:「應該先把惡草和荊棘斫除掉,然後才能把花木栽下。」
  B說:「不對。應該先把花木運來,然後去斫除惡草和荊棘,因為 ──」
  C說:「我表同情於A君的話。惡草和荊棘如果不先除去,佳木好花是決不能栽種的,因為 ──」
  其餘的人說:「C君,你的話錯了。我贊成B君的意見。因為 ──」

  他們各舉了許多理由,互相辯論著,還引了許多例來證明他們的話,由早餐的時候一直辯論到正午,家家炊煙起了,還沒有停止;甚至於因為意見不合,互相謾罵,而且扭打了。青蛙等得不耐煩了,哭喪著臉,不高興地,一步一步,慢騰騰地仍舊走進石罅中去。蟋蟀的希望也漸漸地減少了,牠不願意看見他們的爭鬧,終於把頭縮回草叢中,跑到牆角下,拖長牠的音調,重復曼聲悲鳴起來。

  荒蕪了的花園,還是照舊荒蕪著。

日期:12-2-2006 8:14 AM
 《悲哀的 2.14》

  今時今日,情人節 (Valentine's Day) 的地位已直逼傳統大節,但其背後的故事又是否為人所知?公元 270 年,羅馬暴君克勞多斯 (Claudius) 下令禁止所有婚禮,讓士兵們可以「了無牽掛」地步上戰場。禁婚期間,相傳修士華倫泰 (Valentine) 悄悄地為情侶們舉行婚禮,招致殺身之禍。當年的2 月 14日便是他下葬的日子。

  千多年過去了,華倫泰的名字如同聖誕節的原意,早被忘記。時至今天,許多節日已完全流於形式化,就連聖誕節也淪為供人玩樂的日子 ,情人節當然也難逃劫數。2月14日雖然稱為情人節,但,這真是個濃情蜜意的日子嗎?送花又代表浪漫嗎?我只能說,佛教徒也可以高興地歡度聖誕節,情人節自然不一定和「愛情」扯上關係。送花,是「商業手段」,還是浪漫象徵,明眼人自然看透。

  也不明白為何情人節是普天同慶的日子。香港人的感情世界是 悲哀 的,若果 情人節 以 愛情 為名,那麼在 2 月 14 日,我們為什麼要慶祝?有甚麼值得慶祝?苦情是值得慶祝的嗎?世人眼中,如果 苦戀 是最美麗的,那麼 以愛為名 的這天,不是應該苦苦地度過嗎?明明是某些人口口聲聲說的:「夠苦,才夠窩心。」但不知為何,2月14日這天,大家突然一反常態,覺得 愛情 是 甜 的。諷刺地,在這天卻找不到半首應景的情歌來播,歌機裡受歡迎的旋律全是「慘」的,最貼題的《愛是這樣甜》,已經是二十年前的作品了。

  最可憐的還是那些 玫瑰。玫瑰 是情人節的指定禮物,無聊的人甚至定下花語,甚麼「玫瑰就如美麗純潔的愛情」等,我們有否想過,玫瑰根本不屑成為虛情假意的代言物?無疑,當中 少數人 是 真心真情地 憑花寄意,但,更多的人是為求「目的」而了濫用玫瑰,卻是無可否認的事實。另一角度上,喜歡玫瑰的女孩子也不見得 明瞭 愛情的真諦吧。她們,總是相信真愛可以憑花表達。其實,付得起錢,多少朵玫瑰也唾手可得,若果越多玫瑰便代表越深的愛,那等如說,愛情是可以用錢「買」來的。女孩子要是相信 情人 真心喜歡自己,根本無需任何表示,她就是不信,才希罕像玫瑰這樣的代替品,希望以看得見的、實在的玫瑰來量度無形的愛。說穿了,大家都知道愛情是 虛無縹緲 的,因此要找些保障。喜歡花的女孩是多麼膚淺,以為花的數目可以代表愛的闊度。其實,越是喜歡花,越反映她覺得愛情沒有安全感。恰巧地,玫瑰也真是一種貼切的愛情代替品,不是嗎?看!玫瑰會在朝夕間枯死。

  古人用稻草織成草戒,今天的人卻講究 999 千足純金。然而,愛情物質化正好反映了愛的感覺越來越不實在。身處現世,「愛情」是講 selling point 的,只要他條件好,本錢夠,他是誰也沒有關係;至於她,她的 seeling point 是外貌和身材,花錢在她身上是很有「價值」的。講心沒保障,還是講「金」最實際吧?以愛為名的情人節傳至今天,已名正言順地商業化了。情人節淪為了商人的搵食工具,但愛情又何嘗不是淪為了一種交易?

  每逢情人節,千千萬萬朵玫瑰淪為了男孩子的「工具」,2月14日更被形容為「奉旨媾女」的「節日」...信愛的人應該心痛,如同平安夜被改了低俗的「花名」 (* 註)那樣痛心疾首!回望神聖的 270 年,回想華倫泰的故事,今天我們,應該為玫瑰被濫用而難過。

  註:平安夜對「某些人」來說,有另一名字。

日期:13-1-2006 1:31 AM
  今天看了一齣期待已久的動畫電影:《鋼之鍊金術師:森巴拉的征服者》。

  我欣賞《鋼鍊》。其故事的意念具備深度,且演繹手法輕鬆,能從不同的年齡階層吸納支持者。今次的劇場版更運用「平行宇宙」理論 (Parallel World),把現實世界也「徵用」了,劇情便更加多元化。

  故事的時代背景貫穿兩個時空。一,是構想自「等價」概念的鍊金術世界;二,是我們的世界,對,公元1923年的德國慕尼黑,八十多年前的史實世界。兩個世界由「門」連接,而要通過「門」到另一邊去,必須付出很大的「代價」。

  主角愛得華.艾力克身處的時空,是後者。導演知道我們已忘了歷史,因此電影深刻地描繪了此時此地。

  政治氣氛:
  1923年的慕尼黑是個政局不穩的城市。放眼歐洲,各國正值戰亂頻繁的時期,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不久,另一次世界大戰又在醞釀。德國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戰敗投降,令人民漸漸對政府失去信心,反政府組織於是藉機樹立勢力,當中以希特拉為首的納粹黨最具野心。

  民生狀況:
  電影裡有這樣的一幕,三五成群的市民在啤酒館外喝酒聊天,各人的言論和行徑都暗示了對政府的不滿。另外一幕,醫院內一個面部潰爛的病人更說了一句:「政府是膽小鬼,他們根本沒有守護德國的意思!」這些情節告訴觀眾,當時的德國人都暗地裡期待著一個新的領袖。另外,著墨於政治事件的情節也不少,由希特拉發動,著名的「啤酒館政變」也是電影的情節之一。

  為什麼一齣動畫電影會花這麼多篇幅在政治環境上?導演又為何選擇這個「沉重」的亂世?個人認為,原因是此時此地能切實地反映出《鋼鍊》的中心思想:等價交換。「沉重」,正是這個時代的「代價」。1923年,二十世紀初,正值科技發展躍進的年代,很多新型的現代化武器,包括戰機、潛水艦、坦克、機關槍、毒氣...都在這時出現。發展科技能改善人的生活,但人類陶醉於武器力量提升的同時,不知不覺間,已付出了沉重的代價:戰爭。德國人有了強力的武器,便起了支配他國的慾望,世界性的戰爭由此而來。在戰爭中犧牲的、數不清的生命,正是「鍊成」現代化武器的代價。

  好比鍊金術世界的賢者之石。喜歡《鋼鍊》的人都知道,要鍊成賢者之石必須犧牲很多很多的人命,才有足夠的代價。那麼,現代化武器的發展和賢者之石的鍊成,不是都以人命作為代價嗎?而這代價又值得嗎?原作者荒川藉主角的口回答過,「這是違反「等價交換」的唯一例子,生命是最寶貴的,沒有東西足以交換。」

  女主角諾娜是一位吉卜賽少女,吉卜賽的意思約為「到處流浪的人」。她原本隨同伴飄泊四方,以歌唱及舞蹈維生,後來被同伴出賣了,將她賣給一個德國政治組織。幸運地,諾娜逃走時遇上挺身而出的愛得華,她得以脫險,並隨愛得華在慕尼黑生活。在當時的德國,像諾娜這樣的吉卜賽人都因為膚色及種族而遭到歧視,甚至逼害。諾娜表面上默默承受,但內心極希望擺脫這種身份。她甚至覺得世界上沒有屬於自己的地方,因此希望透過「門」到另一邊的世界去。「就在那裡吧?沒有人會背叛我,我也不再害怕...(那裡是)一個屬於我的國家。」她這樣形容夢想中的「森巴拉」(意思是世外桃源)。為了脫離現實世界,諾娜在不情願的情況下出賣了愛得華,間接成就了兩個世界之間的戰爭。

  電影就這樣刻意而婉轉地展現出人心的幽暗角落,交待了人性的弱點:「好戰」和「歧視」。我相信這是導演水島先生留給觀眾思考的問題,但為了顧及年紀小及不喜歡思考的《鋼鍊》迷,表達的手法較為間接,不像《Monster》(魔剎) 般直接把人類內心的黑暗世界呈現觀眾眼前。

  另外,電影裡有些對白,我們應格外留意:

  夏基遜:「為了發展偉大的科技,犧牲一點人命是值得的!」

  艾爾:「若科學不能帶來幸福,發展科學根本沒用!」

  愛德華:「這個世界既是『夢』,也是『地獄』。」

  愛德華:「裝作活在夢中,是很恐怖的事吧?其實你是怕幻想被現實吞噬!」

  費立茲:「科技能造出電影和武器,既然如此,我寧願繼續製作電影,為人們帶來絢爛的夢想。」

  艾卡爾特:「人不願承認與自己不同的東西...進而拒絕,甚至畏懼...那就是戰爭的開始。」

  我們是坐在銀幕前的,而這些都是銀幕內的對白,但想想,這些話不是給我們的弦外之音嗎?

  電影的另一場景,鍊金術世界,基本上與現實世界是相同的。不同的是,在鍊金術世界裡,人不重科技而重鍊金術。他們相信:

 「人不作出犧牲就不會得到回報,要得到甚麼,便先要付出對等的代價。」

  看過電視版的朋友都聽過這句開場白,這是鍊金術的第一法則,也是鍊金術世界的真理:等價交換。電影中明確地表示過,鍊金術不存在於現實世界,的而且確,《鋼鍊》中出現的那些天馬行空的鍊金術只在漫畫世界有效,但是,俗語有云:「一分耕耘,一分收獲。」這句至理名言不是與「等價交換」有著相同的原理嗎?那麼,現實世界雖然沒有神奇的鍊金術,但鍊金術的法則不是也適用於現實世界嗎?

  在鍊金術世界裡,愛德華為了令弟弟的肉體重生,以自己作為鍊成人體的代價,這就是「等價交換」。而事實上,我們的世界也不斷出現這種「公平」的「交易」。

  例如發展科技的回報,是人類的生活不斷改善,但代價同時以不同的形式出現。
  汽車的發明把世界的距離拉近了,但每年約有五十萬人因車禍而喪生;
  電話出現,帶去了空間上的阻隔,卻帶來了人與人之間的隔膜;
  人類破壞大自然以創造現代化世界,代價是地球的天然氣候變壞,正如電影《明日之後》所述;
  發展生化科技,回報之一是基因改造的食物,代價之一是變種的疫病;
  世貿成立,商人得以在國際市場自由貿易,背後被犧牲的,是數以憶計的貧民;
  香港由五六十年代的貧窮社會發展成今天的大都會,人得到高質素的物質生活,卻失去了人情味。
  隨著成長的步伐,我們得到的越來越多,例如智慧;同時,在不知不覺間也犧牲了不少,例如童真。

  我們賣掉與生俱來的「童真」,換來所謂的「智慧」,符合「等價交換」的原則嗎?

  這個世界沒有無緣無故的愛恨,也沒有無緣無故的回報。切勿輕看《鋼之鍊金術師》的開場白,那句「等價交換」正正告訴我們一個永恆的真理:

  但凡成功,都有代價。

  p.s.

(三)卡通片是不是幼稚,視乎看的人的心態如何。你的心態幼稚,自然無法看出笑聲背後的深度,因為你需要的、在意的只是「笑」和「消磨時間」。

(四)有質素的卡通片不是兒童的專屬品,它能吸引不同年歲的人,年紀小的人用年紀小的眼光看,只看到表面的「笑」;有閱歷的人用智慧的目光看,則看到更深層的意義。至於沒有質素的卡通或其他作品,例如港產片,內容清一色是毫無深度的「笑」,看來看去,都不過是笑話一則。

(六)結局,是 Happy Ending 嗎?艾力克兄弟雖然能夠重逢,但他們離鄉別井,生活在一個不屬於他們的世界裡。再者,現實世界中艾爾凡斯的死又令結局滲出了點點傷感。與其說是中性吧,但是,喜和悲又怎能如酸和鹼般,中和,繼而淡化?不如說窩心吧,看似「甜」,卻又帶點「酸」,和「苦」。

日期:3-1-2006 8:18 PM
(一)《自由》

  逃亡到樹影裡
  看不見危險
  也不見太陽的光線

  這一秒
  風掠過我的身體
  下一秒
  已向天空奔去
  向有光的地方奔去

  我軀殼沒隨風而動
 (靈魂隨風去了)

  望向天空 (那不是天空)
  我的天空呢

  枝幹和樹葉的細縫間
  滲透一線藍 和一點光
  在那裡 我的天空



(二) 我承認,我不是「正常人」。

  在現今年代,若你被稱正常,那麼我大概可以肯定地說,你的思想和價值觀都有問題。

  到街上走一趟你便知道。在街頭,你聽到一把聲音說:「他鬧你?你為何不反罵他『樣衰』!他不仁,你不義罷了!」再走兩步,另一把女聲響起,「不是說他又高又靚仔的嗎?唉,算了,他究竟是不是有錢仔?」你本已默然,不料無話可說之時,遠處又傳出一句:「講什麼道理?有錢就『大晒』啦!」

  這類不講道理、是非不分的對白,街上常會出現。「正常人」聽到,當然不以為然,直行直過;但對於稍稍有點思想的人來說,這類說話猶如精神折磨。

  有思想是悲哀的事嗎?沒有思想,又是否值得慶幸?

  在這個黑白顛倒的年代,在這個沒有思想的年代,有思想是「不正常」的,稍有思想,便是「不合群」。

  當人人都對正確的思想投以白眼的時候,當滿街都被膚淺(和粗俗)的空氣充斥時,你「不合群」是「不正常」的。不是嗎?

  但是,若要被「正常人」同化,我寧願承認:我極不「正常」,並深以「不合群」而感到榮幸!



(三)《報應》

  讀《平常談》(張立 著),頗有感觸。

  有篇文章,名<因果>。

  提起因果,不得不提報應。「種善因得善果,種惡因得惡果」,信困果的人有這樣的信念。這信念,就如人格的一層保護膜,每當惡念湧起,下意識就立刻想到後果,不是想到做壞事的後果,而是想到,做壞事會有報應。很多惡念因此熄滅。

  張立先生提到一句說話,「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侯未到」。這句話警惕我們,做了壞事,必有惡報。怕有報應的人,除了怕「時候到」的一天外,亦怕報應會禍及身邊人或下一代,因此都盡量少做壞事,免留禍根。有了這信念,信有報應的人一般都有相當的人品。

  不過,總有些人是不信報應的。他們本著「忠忠直直,終須乞食;奸奸狡狡,朝煎晚炒」的大無畏「精神」,即使作了傷害天理的事也不眨一眼。這類人沒有人格保護膜,大都「好人有限」。我常想,「多行不義,必遭天譴」,這類人即使「時候到」,也不能有所怨言或控訴,請閣下記得,這是報應!
*常做惡事的人,到得報應找你的時候,不要後悔!!

  也許以上所說的都是迷信,超乎了哲學的範圍。報應存在與否,只有上帝知道,世人如何思考也不會得出答案。

  然而,做了壞事,心會不安,即使報應不來找你,你也不會好受。相對地,有說「好心得好報」,做了好事,即使上天不嘉獎於你,你也自然有種快樂的感覺。這說法像是不設實際,但感覺都是實在的,可感受的。我信,心態上的得失也是報應的一種。

  有人說,「信則有,不信則無」,我不敢否定,但別忘記,「平生不作虧心事,夜半敲門也不驚」卻是千真萬確的,反之亦然。



(四)《看林奕華<情歌已死> 》寫於 1-1-2006 9:35 PM

  1月1日,人人都為元旦而快樂,但於我,今天不是個特別的日子。

  我如常到書局看書。但今天有點不同,今天看的文章,屬於一位我不認識的作家。今天,看林奕華的散文。

  依稀記得,我曾經在網絡上、報章專欄及其他作者筆下見過「林奕華」。名字陌生,但有點眼熟。

  書名為《等待香港》,副標題是「娛樂篇」,未看內容,已知是一本諷刺娛樂圈的書。翻開一看,他不說電影,說「明星」、「樂壇」。文章的意念,說實話,很多人知道,但絕少人明白。以我個人的眼光看,最矚目的文章是<情歌已死>。此文的主旨,和昨天我與朋友的話題差不多,都是說,香港的情歌已死。

  情歌死了?

  你會奇怪,我們明明被情歌包圍了,怎麼說情歌已死呢?想一下,「情歌」的定義應該是什麼?如果情歌的內容是愛情,那麼,為何「失戀」會成了大家的心聲?隨便一聽某首「香港式情歌」,便知道,歌中的愛情即使存在過,也已經死去。

  林奕華說,香港的K式歌曲要受到歡迎,先決條件是「失戀」。無可否認,受歡迎的流行曲來來去去都是圍繞「失戀」的,作詞人彷彿徘徊在「失戀」的境地,無法抽身。然而,歌詞的思想淪落到如此地步,不能怪責作詞人,反之,聽者須負上大部分責任,不是嗎?有這樣的聽眾才有這樣的歌。歌曲是順應市場的需求而生的,很大程度上,歌曲反映了聽眾的思想。作詞人黃偉文便以「污點證人」的身份說過:「本地唱片業對成功方程式的迷信我倒是知道一點,你永遠想像不到要向唱片公司申請一首『唔慘』的慢歌來寫有多艱難。」失戀歌如此橫行無忌,是因為市場有無窮的「需求」。香港人失戀頻率之高,可想而知。

  在上一年代,香港的樂壇尚未淪陷時,可謂百花齊放。除了真正的情歌外,還容納不少說理、勵志及親情歌曲,為什麼,現今樂壇會被失戀歌佔據?要找出其中的「導火線」,請留意一個社會現象:近年來,年青人很早便開始拍拖,甚至早在中學階段。這是好事嗎?這是有質素的「愛情」嗎?定論看似難下,答案卻顯而易見。蜜運中的人是不會對失戀歌產生共鳴的,「慘歌」既然得到認同,其主要對象又為年青人,那麼看看歌詞,便可一探年青人的愛情觀。無可否認了吧,年青人覺得,愛是一個「慘情世界」。

  林奕華列出了幾首歌,說明香港人的感情生活質素。其中提及《好心分手》,我想,若加上《愛與誠》,便可概括出香港人對愛情的「觀感」:別再做情人!既然難捱,無謂再拖,是好心的話就一早放開我,做貓做狗也不繼續做情人;林又提到,要了解香港人在精神狀態上的失衡,可從《爛泥》、《垃圾》、《絕》等歌曲中找到頭緒,依我之見,要數「自貶自虐」式歌詞,不得不提上年度的大熱K歌《無賴》及《好人》,綜合起來,可以得出以下結論:「好人」是不會被喜歡的,無賴的情史卻長如「一匹布」。「我」雖為爛泥,是垃圾也好,至少,願為愛情而化蝶!

 「越慘越好」,正是香港人的愛情觀。想來,也覺恐怖。愛情在香港人眼中看似無比重要,但同時又如此不堪;「情歌」充斥樂壇,甚至氾濫,原來正正象徵愛情已死!

  走在街上,成雙成對的情侶春風滿面,她們面上的笑容是假裝的。聽過大受歡迎的K歌,你會明白,香港人的「愛情」是如何悲慘的一回事。

  我想告訴林,我最喜歡這一句,「沒有任何文字比香港式的K歌更能象徵『愛情已死』。」

日期:25-12-2005 6:44 AM
 上帝要在你不祈求的時候,才把你求的給你。

 《缺憾.美》

  我的一位老師曾告訴我,他測驗考試從未得過滿分。唯一一次,他的答案全部正確,老師 ( 一位神父 ) 卻給他 99 分,解釋道:「這個世界是沒有完美的。」

  且不論該位老師的做法如何。的而且確,「完美」一詞雖然不絕於耳,卻只是個虛構的概念。陶傑說:「得了一件,便失去另一樣,上帝是公平的。」
*見陶傑 <才子不貌>

  上帝公平,便沒有完美;沒有完美,這便是一個充滿缺憾的世界。

  很多微小的缺陷,人是不會察覺的,然而不察覺不代表就可以當作完美了。物理學告訴你,世界上所有的表面都是粗糙的。即使看上去光滑如鏡,在顯徵鏡下,仍然會凸凹不平。一面平亮的鏡,即使把你照得如何真實,那個影像總會有些散亂或扭曲,不可能沒有瑕疵,因為科技造不出完美的鏡。人的皮膚亦如是,看似完美無瑕,顯微鏡下,卻粗糙得不敢相信。

  人人都希望擁有完美的面貌。事與願違,完美的面貌從來沒有出現過,即使到了整容手術大行其道的今天,「完美面孔」仍然沒有面世。

 「A」,成績單上的一個A,彷彿代表完美的成績。然而實際上,A 只代表「最高級」,不代表滿分,也不代表完美。「A」造成了許多錯覺,例如,你在作文科考試取得A級,便以為自己的文章無懈可擊,甚至天下無敵,你不曾去想,你的文章不是一百分,你只得七十五分。有智慧的話,便會明白,你永遠寫不出滿分的文章,即使你的筆如何好,你的手腕如何熟練,你的見解如何獨到,也永遠寫不出。

  除了以物理形式 (physical form) 存在的種種缺陷,另有一些,是看不見的,但能夠感受。

  性格。品性好的人都會被人稱讚。若你認識一位好好先生,你會問:他的人品怎麼可以這樣好?然而你又知道,人性是本身就有缺陷的,他的內心,總有某部分墮落到人性底下的黑暗世界裡。他不貪心也會自私,不自私也會好勝,不好勝也...若果人沒有心靈的缺陷,心理學便不會出現;心理學得以發展成當今的一門大學問,足證人的心靈存在數之不盡的缺陷。

  某人自誇通古博今,上至天文,下至地理,無所不識。不要相信他。都說上帝是公平的,衪怎會讓某人擁有完美的學識。自稱學識淵博的人都是井底之蛙。真正博學的人,都明白到這個世界的知識遠遠超乎人的想像。在不斷的學習中,他發現了自己的不足,於是學習更多的知識彌補不足。上一個不足彌補了,但新知識又帶來新的不足,他便要繼續學習。於是,一個又一個不足循環不息地湧現。人即使有一千歲,也不可能有學完所有知識的一天。

  人的生命也不會完美。人生由四個階段組成,除了「生」以外,「離、死、別」都是痛苦的階段,所以說,人生下來就要受苦,人生,本來就是痛苦的。蘇東坡的《水調歌頭》寫到:「人有悲歡離合,月有陰晴圓缺,此事古難全。」詞人慨嘆人生總有缺憾,便寫下這名句,九百年來引起過多少共鳴。

  沙田道風山上,有個很大的十字架,十字架上寫有「成了」二字,寓意是,人在生命結束時若能夠說出「成了」,便代表終身無憾。然而二千年來,除了耶穌基督外,誰能理直氣壯地說出這二字?別妄想了,你知道,人生是不可能無憾的。「成了」,可以追求,卻無法達到。 *見《約翰福音》十九章二十八節

  數年前的世界小姐選美大會上,司儀在宣佈賽果前說了一句話,「佳麗們,我必須告訴你,若換了評判,結果會不同。」這句話富有哲理,一件事物,在你眼中完美,他人卻可能不屑一顧。事實上,價值觀的差異,也造成一種遺憾。你有一位「完美」的情人,便以為全世界都會羨慕你,怎料,朋友眼中沒有羨慕的目光,只有不以為然的眼神,對你說:「他不完美,完美的情人應該是怎樣怎樣的。」你也許看得豁達,覺得無需理會他人的目光,自己認為完美就是完美了,很遺憾,這種想法也不能認證你那位情人是完美的。要知道,你自己的價值觀也有改變的一天。

  設計師永遠設計不出完美的作品,因為每個人的品味都不同,而且隨著時間過去,每人的品味都在變。

  有如電子遊戲的發展。上世紀的八十年代中後期,《俄羅斯方塊》( Tetris ) 是當時一款公認為完美的遊戲,在全球各地得到上億位玩家的擁戴,銷量高達數千萬。然而當年沉醉於《Tetris》的玩家,甚至遊戲設計者,都不會料到,不過十多二十年間,今天的電子遊戲世界竟成了網絡遊戲及三維空間遊戲 ( 3D game ) 的天下,而《俄羅斯方塊》的皇朝早已成為神話。

  至於鑽石,現時世界上最大的鑽石「非洲之星」(Cullinan I),重 530.2 卡。530卡,是現時鑽石界的完美標準。到某日,更大的鑽石被發掘了,重 530 卡的鑽石便不再完美。「非洲之星」會被忘記,那顆更大的鑽石會成為新的標準,然後又有一天,再重一點的鑽石出現,那顆「更大的鑽石」便被擊敗,步「非洲之星」的後塵。完美的標準不斷改變及提升,水落石出,從前看不見的缺點便會出現。

  最後一例,我必須一提,但無用多說。愛情,也是充滿缺憾的,「一刻燦爛便要走」。

  凡事都不會完美,總有缺憾。但是,有缺憾又如何?So What!雖有缺憾,但你無需消極,無需逃避。

  世事未能完美,但仍有美麗的時候。上屆奧運會的跳水項目決賽中,墨西哥的青年代表連番失準,被評了很低分數,到最後一跳時,他知道,他沒有躋身三甲的希望了,於是放開懷抱,結果,他不再失誤,還得了很高的分數。若那位墨西哥代表到最後還是無法接受自己的劣勢,固執於三甲的殊榮,他不會表演出那麼漂亮的一跳。雖然最終還是輸了,但那漂亮的一跳卻得到評判、旁述及觀眾的讚賞,或許亦成了他下屆捲土重來的動力。太執著於完美的境界,本身便是一種缺憾,退一步,往往便海闊天空。

  身體殘障的人,每每因為身體的缺憾而領悟更多。失明的人,他們的耳朵必定比常人發達。看不見東西的他們,卻可以從聲音的節奏裡分辨說話的真偽;眼睛健全的我們,卻無法做到。再者,失明人士往往精於學習樂器,台灣青年鋼琴家許哲誠便是其中的表表者。哲誠雖然看不見東西,但他說:「我看見音樂。」哲誠看音樂,是用心看的。而眼睛明亮的我們,又「看」得見音樂嗎?

  二OO五年十二月號的讀者文摘中,有一篇文章,講述一位美國少女的遭遇。少女的名字是莎拉.貝德森。十八歲時,莎拉的骨盆左側長了骨胳肉瘤,為了活下去,必須動大手術,切除左腿及部分盆骨。雖然在這花樣年華的年紀失去一條腿相當不幸,但是,莎拉卻不顯得難過。「當然是一大打擊,」但她說:「因此發覺,自己還有很多東西,就像個百萬富翁,丟了一千塊錢,雖然不暢快,但這並非世界沒日。」莎拉說得對。

  雖說「人有悲歡離合,月有陰晴圓缺」,原意或許是消極的,但詞中亦寫到,人有悲和離,亦有歡與合;月時陰時缺,也時晴時圓。人生是痛苦的,但間中亦有獎分( bonus ),亦有快樂的時候。就如大雪中的火炭,即使天氣多寒冷,亦送來陣陣暖意;皎潔的圓月自然賞心悅目,但缺去一半,半月也足以引起遐思,你沒聽過張學友的經典名曲《月半彎》嗎?

  花百萬元買台高級音響組合,當然能聽到繞樑三日的音色;而無需金錢,只需一個偶然的機會,聽收音機傳出一首自己喜歡的歌,那種歌聲沙啞,卻動聽。

 *女歌手薛凱琪很漂亮,某些人甚至覺得她擁有近乎完美的面貌。但,她臉上有一顆痣,明顯地處於左眼下方。像是大煞風景,不過我卻認為,這是個巧妙的缺憾,巧妙地給了她一份獨得感。( 此段純屬個人主觀感想,別爭議。)

  就是因為人人眼光不同,各種設計品才得以百花齊放;就是因為我們的眼睛不夠完美,沒有「顯微」的功能,才看不到物件的粗糙表面。所以我們看鏡,鏡是完美的,看不到映像扭曲,也看不到皮膚粗糙。

  完美無疑是不存在的,然而一點點缺憾又何足掛齒?接受缺憾吧,缺憾,本來就是一種美。

日期:20-12-2005 5:18 AM
  支持反世貿示威者 (之三) posted at 24-12-2005 5:52 AM

  第六次世貿會議完結了。善忘的香港人會漸漸忘記世貿,但希望,不要把農民的貧苦也一拼忘了。

  擱下示威的爭議,讓我們看看示威背後的苦衷。
  世貿通過的農業協議,縱容以美國為首的發達國家名正言順地傾銷農作物到貧窮國家。由於得到國家大量補貼資助,農物生產成本大幅下降,發達國家的農民得以毫無後顧之憂地過量生產,然後肆無忌憚地把多餘的「副產品」輸出。而當中大部分農作物,目的地是貧窮國家。貧窮國家的財力有限,政府沒能力補助農業,因此農民所得的補貼遠遠不及富裕國家的同行。這情況造成兩地生產成本的差距,而這差距最終導致了價格的不平衡。結果,這些低價入口的農產品以壓倒性姿態擊敗貧國本土的農物,成功霸佔市場。

  正因這種號稱「公平」的「自由貿易」方式,韓國農民輸了不公平的一仗,生計受到嚴重影響。雖然,快要沒飯吃了,但要知道,韓農不是世界上最可憐的農民,有些國家的農業工作者,已經到了吃樹根的地步。來港的示威者很值得同情,但他們已經是全世界受害農民中最幸福的一群。能夠來港示威,表示韓國農民仍有爭取一口氣的能力,即使,爭這口氣需要花上所有積蓄。事實上,芸芸受害者還包括中國農民 (7億)、非洲農民 (超過10億)、所有貧窮國家的農民 (約25億),數以億計的農民比韓國農民受害更多,但連生存也是一大難題,他們有能力示威嗎?他們可以做的,只有啞忍及承受,任人魚肉。

  你可以想像:一個貧窮國家的某處,一位手抱孩子的農夫,他已經兩天沒吃東西了,但他不覺饑餓,他擔心的,是懷抱裡哭著的,同樣兩天沒吃東西的小孩。他想,自己可以吃樹根樹皮,但孩子怎能吃這些難以消化又沒營養的東西?他看見孩子的面頰越來越廋,只想一有金錢便買食物給他吃。他以為從美國來的水果真的價廉而且香甜,所以他的水果才會賣不去,他一家才要捱餓。他不知道,令他捱餓的不是美國水果,而是世貿組織的農業協議。他沒聽過甚麼世貿,沒聽過甚麼協議,卻已經活在世貿協議的魔掌之中了。然而沒聽過還好,聽過了,不甘心,也只好慨嘆為甚麼孩子不生在美國,而生在他的家。

  以上不是電視上出現的畫面,世貿組織確確實實造成了上億個這樣的實例。

 「以本傷人」這一絕招,導致貧者越貧、富者越富的的現象。貧窮國家繼續民不聊生,富裕國家繼續「大魚大肉」。

  這次韓國農民來港示威,不惜以較激進的方式表達訴求。第一,是為了自己的生計,第二,是為了表達全球貧窮農民面臨的危機。韓國農民發起的示威,原意是以肢體衝突吸引傳媒報導農民們背後的苦況,令全世界關注他們的問題,但傳媒卻將一切話題都對準他們的示威遊行。我們評論示威者的對錯,不要像傳媒一般膚淺。究竟示威者是對是錯?要多方面分析。從法律的層面看,他們獨犯了法例,單看法律,他們是錯的;從人性的角度看,他們是先被世貿組織迫害,才迫不得以踏上示威之路。農民始終是農民,除了示威,還有別的辦法嗎?沒有衝擊的場面,世界永遠看不見他們的重擔。有人性的話,應該能理解他們的做法;以自己的角度看,他們是對是錯,視乎你尊重法律還是人性。個人認為,警方盡力保衛荼毒弱小農民的世貿會議,在法律和責任上是無可厚非的,但使用如此方式對待被迫害的農民,在人性上未免黑白顛倒了。俗語「法律不外乎人情」是一句廢話,「法律是不講人情的」。你不聽見嗎?「任『暴民』有天大的苦衷,法律就是法律,犯法便是犯法,不值原諒!」這句話的主人告訴我,講法律的人,是不近人情的!

  另一個令人關注的問題是,反世貿示威者會不會有「收手」的一天?有!如果世貿組織不再偏幫發達國家的話。否則,所謂的「自由貿易」協議繼續肆虐,示威也可能停止。到有天連南韓農民也要吃樹根了,即使不甘心也不得不停止...

  世貿會議暫告一段落,但農民們的生活還是一天比一天困難,希望這句口號不要暫停:down down WTO!

日期:21-12-2005 2:30 AM
  不要問他,「感覺是這麼容易就會改變的嗎?」他會答你,「不是,我會愛你一萬年。」然後有天,也許一星期不夠,他對你的感覺改變了。
  到時再問他,他會給你不同的答案,或者,不會再答你。


  有次在書局看書,看一本教寫作的書。

  書裡面有一篇抒情文,我很有印象。那大概是這樣寫的:

  日落像一幅記載寂寞的畫,像一首悲情的歌,令人多愁。喜歡看日落的人,大概都喜歡寂寞和憂愁。

  人一生能看到多少次日落?數之不盡。然而在重重複複的日落中,有些日落是與眾不同的。

  如當天的那個。

  天空上的佈置就如今天一般,同樣日復如是的日落。那天,我和一位好朋友偶然看到天邊的夕日。

  夕日的陽光令我無故地感到落寞。我把感覺告訴他,他沒有安慰我,他微笑,他說:「我也是,寂寞。」

  寂寞?這就是寂寞?我從不為寂寞而憂慮,我喜歡寂寞。那一刻我首次感到,我知心的朋友,只有身邊的他。

  眼前彷如當日一樣的情景,但一樣的景色,當日的寂寞是屬於兩個人的,如今,是一個人的寂寞。

日期:17-12-2005 7:23 PM
  支持反世貿示威者 (之一)

  一班生計受到威脅的南韓農民遠道而來,為的不是暴亂,而是抗議。

  他們是受害者。他們沒有精神失常,也不是閒來無事走來香港爭上鏡。實情是,他們因世貿所謂的「公平貿易協議」而受到不公平對待,他們那些「汗滴禾下土,粒粒皆辛苦」的血汗竟然難以賣予自己國家的同胞。正如你生命受到威脅也會拚命掙扎一樣,他們的示威行動只是人之常情,為何竟然譴責他們,要他們反思?

  連日來的報導,竟有意無意間將他們喻為「暴徒」。先不說電視新聞不報導世貿會議進展而只報導示威者行動升級的失當,只說說今天無線新聞報導員說灣仔已成「戰場」的奇聞。

  世貿會議開始前數日,警方不斷發出警戒,說怎樣怎樣部署,令香港陷入戰爭前夕的氣氛。而幾天以來,從網上得知示威者都以合理的行為表達不滿,並不如警方所說,「對民眾構成危險」。只要你有點分析力,都會明白他們並無搗亂的意圖。假如他們真的發難,為何不用鐵棍擊打警方,而只用竹枝?為何把油漆噴在警方的盾牌上,而不噴在他們的護甲和頭盔上?為何不拋一兩個警員落海,而甘願自己跳海抗議?為何在遊行時三步一叩,而不破壞遊行路線兩旁的商舖?為何每次衝擊警方防線都是一波起兩波止?若果還嫌不夠溫和,大可看看外國的真正暴動,看看那些烽火連天的場面,便知道,眼前這些南韓朋友不是暴民。

  反觀,香港警察配備胡椒噴霧、水炮、催淚彈、裝甲車等,動用到這些武器,只為了對付一班手拿竹枝的農民,不是很難以理解嗎?難道,警方想以這些武器,企圖令我們相信這些示威者的危險性真的有如暴民之輩?

  假使灣仔真如電視新聞報導員所說,是一個戰場,這也不是一場戰爭,而只是警察打平民的的壓倒性戰事!

日期:14-12-2005 11:03 PM
 《Return of King Kong》

  感謝「魔戒」導演 Peter Jackson 為普天下的影迷帶回了King Kong.

  1933年,原版《King Kong》上演,從此為歷代怪獸片劃下藍本。我雖不屬於原版《King Kong》的年代,卻有幸在兒童時代從電視螢幕上看過日本怪獸王哥斯拉。回想 哥斯拉 大鬧城市的畫面,回想劇中 人類 對 怪獸 束手無策 的樣子,回想導演加給哥斯拉的感情,這些「巧合」,不得不令你承認,沒有King Kong就沒有 哥斯拉。

(也記起某晚深夜時看的粵語黑白片《荒島驚魂》(馮寶寶主演),那「猩猩朋友」的靈感相信亦是來自《King Kong》。)

  新版《King Kong》保留了King Kong的原味,也保留了King Kong爬上紐約帝國大廈的經典場面。若沒有記錯,小時候已經不知從那裡見過這畫面,並一直沒有忘記,相信看過 舊版 的朋友,看到這畫面時必定 不期然地 憶起 舊版King Kong,與當年的畫面產生共嗚。

  女主角是妮奧美禾絲,男主角則仍然是King Kong (對!男主角不是艾哲倫保迪),導演為Peter Jackson。全片集驚慄、歷險、特技及愛情等多項元素。Peter 的實力已在《魔戒》系列中見識過,經他炮製的特技畫面依然震撼,身處戲院,感覺卻彷如置身銀幕內的世界。驚慄及歷險的氣氛,其實與《侏羅紀公園》相差無幾,看過《侏羅紀》的朋友必定感受過。一樣是巨獸,一樣在大都市暴走,人們一樣被嚇得發足狂奔。但King Kong給你的印象與暴龍給你的不同。暴龍冷血,King Kong卻有感情。

  片中描寫King Kong對女主角的愛情,相當矛盾。明知沒有結果,甚至,King Kong不知道這種感覺就是「愛」,但由第一眼看見女主角開始,直至最後一刻,牠都為保護女主角而生存。就如預告片的開場白所說:「野獸俯視掌中的美女,那一刻注定了野獸的命運。」抱著女主角爬上帝國大廈重溫日落的一幕,是King Kong最人性化的一幕,亦是我最難忘的一幕。這樣的劇情令我聯想到安徙生的童話《雪人》。King Kong和雪人一樣,開始了一段單方面而最後傷害到自己的愛情,最後,兩者同樣無憾地為愛而倒下。

  編劇最初把怪獸設定為巨猩,相信是看準牠擁有嚇人的龐大身軀,同時,亦擁有與人類相似的靈性。一開始,他已打算不以「怪獸」為單一賣點,而早已決定為電影注入感情。觀眾們對King Kong的第一印象是驚怕,然而最後King Kong戰死時,我不單看見女主角的眼淚,我還聽到,戲院內泛起不少惋惜的聲音。《King Kong》最好看的,是牠的感情,不是牠的破壞。這頭野獸,以怪物的身分出現,卻以英雄的身分離開。

  感謝King Kong,令9歲的Peter Jackson立志當導演;也感謝Peter Jackson,讓我今天在戲院內重新認識King Kong。

p.s.
 《King Kong》開始前,戲院播了《情癲大聖》的宣傳片。
  被迫看了這宣傳片,不禁替《西遊記》的作者嘆口氣。刪改得體無完膚的劇情、「偶像派」演員、幼稚的對白,再加一個不知所謂的戲名,侮辱了中國名著之餘,亦令人對香港電影的發展說句失望。

日期:7-12-2005 11:30 PM
  中國要在文明上追近西方國家,發展科技只能治標,最急需發展的,是思考的模式和質素。

  在中國,在專橫的制度下,你能生存,但不能「生活」。政治風氣黑暗、社會氣氛困侷是眾所周知的。人民的「心」和「腦」,也由政府塑造,你看,學校裡不停灌輸服從國家的思想,報章從不出現半句不服政府的言論。讀的,看的,聽的,想的,全都告訴你:「偉大祖國」的一切都是最好的。總之,不許你對「她」有任何不滿,最好把「她」視為偶像般崇拜。

  回想當年,一九一二年一月一日,孫中山先生在屢敗屢戰下推翻清朝政府,結束了中國數千年來沿用的君主制度。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我們民族革命勝利,成功建立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 ── 中華人民共和國。可謂,中國由帝制走向共和,是揭開民族新一頁的象徵。但諷刺地,半世紀後的今天,現任執政者竟然歧視民主精神,最怕人民對民主概念有所覺悟。

  這種封閉思想,令國家走向未來的步伐不斷後退。

  八九年六月四日,北京天安門外,一群大學生站起來,要求自稱共和國的中國正視民主精神,不料,竟遭到武力對待。當日凌晨時分,天安門外有數以萬計的學生,為了民主而寧死留守。但日出時,陽光卻照不到他們。日出前,天安門內的領導人為了鎮壓學生,不惜出動軍隊,不惜血洗天安門!結果,學生們有些被捕,有些失蹤,有些被殺,有些逃亡海外...當時天安門外發生了甚麼事,沒誰清楚,但相信蒼天會為之髮指!

  這宗六四事件,就是因為領導人狠心下手,令國家在國際社會間一直被蒙上封閉的面紗。

  看看對岸的美國,傳媒擁有批判政府的權利,甚至擁有影響政府下決策的力量;與完全控制傳媒一舉一動的中國政府比較,不是很文明嗎?

  在禽獸的世界裡,若自身受到威脅,必定以武力還擊。中國執政者就是崇尚這套「禽獸思想」,反觀,美國政府對付敵人卻有智慧的一套。

  美國的國防部、軍方、FBI 和 CIA (中央情報局) 等部門常被電腦黑客入侵,竊取重要機密資料。這些黑客固然罪大惡極,但政府一旦將其落網,不會施以酷刑,或以黑箱手段對付他們,反而不顧前嫌地招攬他們到麾下效力。之所以起用敵人,是因為明白到只有敵人才了解自己的弱點。

  這種文明的智慧,是崇尚禽獸行為的中國永遠不會明白的。中國對付敵人,只會用對付法輪功學員的方法:「毀不了他的思想,就毀了他的面容!」

日期:20-10-2005 5:40 PM
10月20日,你的生日。我仍然無法忘記這日子,是一種掛念,還是一種折磨?到今年也忘不了,大概以後也不會忘記了。雖然,每刻我都想忘記。



夜半時,有人告訴我,華麗奪目的字詞不值得誇獎,樸素有感情的文字才應該稱讚。
他說,有人,總是喜歡冬至前赤裸的孤枝,更甚於夏至時盛開的玫瑰。



若果落淚也需要避忌,送禮物也怕騷擾你,也許這不是愛。然而要有這種程度的折磨,才有某種程度的浪漫。



得 所以 失 , 恨 只因 愛 , 執於 對 便 錯 。(by 林夕@電光幻影)



他(一):假如天堂沒有天使,童話從不存在,怎樣相信,令我沉迷過的河童,鍾愛的小王子,其實都創自上帝。

他(二):飛花、落霞、電光、幻影,一閃即逝。消失,只為優雅,根本不應計代價。

日期:26-9-2005 3:39 AM
 《天堂申請表》──上帝曾差遣某人向我傳遞這說話。

  若你相信上帝,你總相信人有天會站到天堂的入口。

  假如,門前你接過一張申請表,要你寫出有甚麼進入天堂的資格,你會如何填寫?

  三個偉大的人物來到門前,接過申請表,這時候,他們首次知道在世時的一切榮耀盡變得虛無縹緲。

  他們終於不再膚淺。

  世上最富有的人沒有填上「我富可敵國,曾賺過多少金錢。」;

  世上最有權力的人沒有填上「我權傾天下,曾叱吒世界的命運。」;

  世上最漂亮的人,也沒填上「多少人曾為我的樣貌迷倒,多少人曾經愛過我。」

  天堂門前的三人,第一次嫌棄從前的榮耀,即使那些榮耀曾經令他們光榮一生。

  他們要到這時候,才明白上帝從不重視人們眼裡重視的一切。

  又有另一人來到天堂門前,世俗眼裡,他比先前的三人都渺小,但他無畏那張申請表。

  他這樣寫:我渺小,我犯過無數的罪。

  最後誰進了天國,聖經裡早已言明:凡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

  這一個「信」字,代表榮耀,但上帝說,榮耀並不包括金錢、權力和虛榮。

  不明白的朋友,讓我顯淺地解說吧。即是話,有天你到了天堂,要填一張申請表,說明自己有那些符合入住天堂的條件。
  相信,你總不會寫上「我有很多錢」、「我很有權力」或「我很漂亮」,對吧?




書名:俗  作者:黃偉文

首先我要說明,我是林夕迷,不是黃偉文的 fans.

這是 Wyman 的第一本散文集。

喜歡他在序裡發出的疑問:若他不是填詞人,會否有機會出版這本散文集?

對嗎?明星出書的例子多的是,但從沒有一位承認過,她之所以能夠出書不是因為她懂得寫字,而是因為她有名氣,因為她是明星。

甚至乎,她們真的以為自己擁有文人的氣質。

情況有如,有智慧的人才知道自己不夠智慧,沒智慧的人卻自以為很有智慧,道理相同。

全書中,我最鍾情《獨吞小王子》一篇。

前幾年,《小王子》在香港風行一時,人人聲稱喜歡小王子,人人自稱小王子,卻不曾反思,自己的內心如何陰險,自己如何居心叵測,每天說多少惡意大話,作多少壞事。
口裡說自己是小王子,心裡卻分明是壞人一個。

情況有如,大家渴望自己如童話中的主角般美麗,受人喜愛;卻不知道主角們受人喜愛是因為她們有美麗的心腸。
要成為小王子,先要如他一般,有顆不變的童心。



書名:盛世邊緣  作者:林夕

林夕於十五年前 (90年) 出版的散文集。

早知道填詞人的文筆都難如職業作家般秀麗,甚至帶點古怪。因習慣了歌詞的獨特格局,填詞人的文句多少有點不通順。

若要概括夕爺的文筆,我會說,實而不華。

文章方面,喜歡《下雨天》,因他喜歡下雨,正好我也喜歡。需知,懂得欣賞雨天的人少之有少;喜歡《談戀愛》,的確,戀愛不是從行為中表現出來的,戀愛,總不能靠講電話或拖手代替,我總相信,真愛是盡在不言中的;喜歡《有這麼一天》,原來林夕也發這種白日夢。

最喜歡的,是點題作《盛世邊緣》。「當你認識甚麼叫自由,便一定已經失去它」,這道理正是林夕的「盛世邊緣」理論。擁有自由的時候,你不會知道自由的感覺,到失去了,才會知道。正如經歷過漢唐盛世的人,經歷過「某某之治」的人,都不會認同這就是歷史上的盛世,他們定會貪圖「明天會更好」。若有機會讓他們身處亡國時期,回望過去,他們才會察覺到已經活在盛世之中。

腦筋轉一轉,這理論可發展成更深奧的道理。
例如,有智慧的人不會察覺自己很有智慧。若自覺很有智慧,那代表,你是時候要反思了。

文未林夕提到,他會翻查字典考究一個中文字的意思,我驚訝,想不到除小學生外,仍有同樣會翻查字典的同道人,而那人是林夕,真好。



碟名:陳輝陽鋼琴作品集  作者:陳輝陽

我的唱片架旁邊,一張似是小書的 CD,是陳輝陽鋼琴作品集。

近兩年他好像完全退出了主流樂壇,現在,他是抱著自己喜歡的音樂吧。

CD 的內頁記載了一首首歌的故事:《暗湧》的源頭、《K歌之王》不是「K歌的意思」、《少女的祈禱》背後那位少女的故事、《絕》是「垃圾系列」的一份子...

歌,從來不是無情物,每首歌背後都有屬於它的感情。
無心聽,歌是一首歌;用心聽,歌是一首動情的歌。

請,別把一首首歌當成了消磨時間的工具。

這不是一本樂理書,裡面沒有印上半份譜,沒有印上一個音符,但看過內頁的文字,定會對音樂有更深的體會和感受。

日期:4-9-2005 10:17 PM
 我發覺自己的性格在轉變,變出我討厭的性格,容易發怒,急進,沒有耐性...人前做戲,是這樣難演。

 《喜歡下雨天》

  若做個統計,相信討厭下雨的人會比喜歡的人多。雨天總被視為厭惡的天氣,也許灰黑的天色令人心裡沉沉是最大原因。

  從前我也不喜歡下雨,甚至曾經在下雨時對天發罵。但這是小時候的事。現在的我,每當聽到窗外傳來雨聲,總會莫名地高興。

  忘記了何時開始,我漸漸失去了避雨的天性。即使大雨傾盆而至也不會故意走避。

  愛上雨天的原因數之不盡...

  看雨是下雨時很好的一種娛樂。然而城市裡無法找到好看的雨,郊外吧,郊外有漂亮的雨。下大雨的時候,站在郊外可以看出雨的層次,近看是銀針,遠看是白霧,朦朧地遮蓋了遠處的山間景色。雨的聲音也是大不同的,去除了討厭的人聲,雨水不打在傘上,不打在石地上,不打在屋簷上,這裡的雨點似乎知道不會被人討厭,於是打在樹葉及草地上的聲音也沒有夾雜一份噪音,而顯得格外清脆。

  從前下雨時都不快樂,然而從不快樂的空間裡,或者可以找到快樂的源頭。對於我來說,快樂的源頭是興趣,興趣的源頭是靈感。我喜歡寫文字,寫文字要寫得快樂,需要很多很多的靈感,而下雨時的不快樂心情就帶來了無限的靈感。靈感雖然從不快樂的心情而來,但有了靈感,寫文字時就有了方向,就會產無法解釋的快樂。
  快樂與不快樂同時存在,視乎你從那個角度出發。灰黑的眼色永遠看到灰黑的天色。

  天空是黑黑的,但你的心情根本無需主動沉下去。喜歡雨天吧,天色黑黑也許令你快樂。

日期:1-9-2005 11:12 PM
  今早我是有過靈感的,本想寫某個特別的想法,但朝夕之間,現在已完全忘記了當時腦海中的念頭...
  你知道嗎?遇到這樣的小型失憶是很惱人的,我真的真的不想失落任何一個靈感。

  updated (2-9-2005 12:19 AM):想起了!我想寫:保持距離,事情會變得美好。感謝!

  這幾天很喜歡一首歌,叫《Click中你》(陳鍵鋒主唱),尤其副歌的首兩句,令人想起我曾經那麼沉迷地喜歡「你」。但放心,引用林夕先生的「盛世邊緣理論」,當我知道自己曾經沉迷過,即是說,我已經不再沉迷了。


  突然想起之前寫過的《感覺,難以逗留》一文,寫關於感覺和承諾的關係。其實那只是一篇生活感受。
  書中看過無數次,電視電影中更不厭其煩地多次重複這樣的劇情:男女分手了,女方總要說一說,「你說過會 一生一世 愛我的。」,其實大家心知肚明,承諾是不能相信的,「信」字不是「人」字部首再加上一個「言」字這麼簡單,即使白字黑字寫明,最後也可能「法庭上見」方能解決問題。

  當一個人很喜歡你的時候,自然覺得自己會一輩子愛著你。那些時刻,他自己也不相信有天會不愛你,所以很堅決地許下承諾。當時,他是真心的,那個承諾是真心的,當時他真的愛你。但,他能一輩子愛你嗎?

  到他不愛你了,激情退去了,愛沒有了,那個承諾已沒有實際意義。
  一個空虛的承諾,守下去也不會有甚麼的,別要他勉強守下去了。

  若他在愛著你的時候清醒,才會知道有天會不愛你,承諾便不會出現。他是被片刻的感覺薰陶了,承諾才會出現,而這份感覺卻是不會長久的。

  承諾難守,因感覺難以逗留。

  除非你從來不看電視,也不看電影,更不看小說,否則早已知道前車可鑑了。把無數次的忠告置之不理,到受傷了,為何怪人不守承諾而不怪自己無知?

  他有許下承諾的權利,信與不信,卻是由得你了。既然選擇相信,是你自己膚淺,是你的錯。咎由自取,能怪得人嗎?

  P.S 言語所能表達的有限之極,真正的喜歡不是靠說話表達的。要知道,人的說話有三分之二是假的。

日期:30-8-2005 5:01 PM
 「也許家中的唱機 太多失戀歌播放 令人 常內向  會聽到我感傷,
                  其實並未太淒涼 只因慣了這風傷 徘徊幻覺太多 失了方向」

 《愛是永不止息》

  愛情總要在無數次離離合合中尋找?

  離合似乎是戀愛的必經階段,有歌詞寫到,「誰亦試過戀愛都必失過戀」,作詞人似乎有意將愛情形容為有如「洗剪吹」一類的遊戲,「分與合 (有如) 洗剪吹,愛情由它去」。

  把愛情看得簡單,看得兒戲幼稚,自然會隨意地開始戀愛,也會隨意地結束戀愛。於你,它不過是場遊戲,易來易去。

  凡是遊戲,有開始當然也有終結。若愛情是一場遊戲,終結就是一段戀愛的結束。

  然而,「只在乎曾經擁有」,只是塵俗的愛情。

  上帝依照衪的形象造人,於是人便有上帝的靈性,內心自然有上帝的愛。

  上帝說:愛是永不止息。自有永有的愛,有開始,但沒有終結的存在。

  愛的終結不應是結束,而是結合。

  愛情止息,因為那是人類的遊戲,在開始時已預知有結局的遊戲。塵俗的愛,「一刻燦爛便要走」。

日期:27-8-2005 2:45 AM
 《Seasons In the Sun》

  細心回想,原來認識粵語流行曲只有約六年資歷。在之前,我的 Play List 中全是外國的慢式抒情歌。
  記得是六年前,2000年下旬,上世紀未,一首《K歌之王》,一首《少女的祈禱》,從此就愛上粵語流行曲,從此遺忘了英文歌。

  是反思的推崇,今夜心血來潮,在佈滿灰塵的CD架內拿出當年深愛的《WestLife》,靜靜回味當年情。

  碟內的每首歌都有令人愛上的原因,然而深愛的始終是《Seasons In the Sun》。
  這是從音樂課本上認識的一首歌,我想,能夠被音樂課本的編者賞識,是因這首歌實至明歸地掛著經典的招牌。

  香港流行曲中少有一聽難忘而百聽不厭的作品。香港難尋,試試望向外國,《Seasons In the Sun》就是這類金曲的其一。

 《Seasons.》之所以能夠打動人心,是因曲詞編唱四方面的配合。

  一聽入耳的旋律是成功的首步;編曲方面,雖多次重複副歌部分,但有賴歌詞的和諧配合,第一節寫友情,第二節寫親情,第三節是愛情,每節歌詞都把聽者帶進另一種情感,令人忘卻旋律已經重複五、六次了。這是編曲與歌詞產生的一次「化學作用」。

  再說此曲歌詞,是描寫面對死亡時的所想,描寫 "it's hard to die" 的心情。面對死亡,人最捨不得的會是甚麼?十分認同《Seasons.》的作詞人,人之將死,最忘不了三種感情:友情、親情、愛情。能夠將三種感情同時寄託到一首歌中,不是容易想出也不是容易做得到的。若論香港的流行曲,莫說同時融會三種感情,就是單寫友情、寫親情的歌也少之有少。我們的樂壇,已被失戀式情歌充斥了。

  演繹方面,唱得好不好是沒有客觀界線的。手上,我有三個版本的《Seasons In the Sun》,除 WestLife 的版本外,另外兩個分別由香港著名樂隊溫拿 (the Wynners) 及 60年代英國樂隊 the Fortunes 主唱,也曾有緣地欣賞過原唱者 Terry Jacks 的版本。後三者的唱腔及編曲曲式多少和歌詞情感有所矛盾,始終覺得,最能令人感受歌曲感情的是 WestLife。

  最愛不釋手的,是 WestLife 的《Seasons In the Sun》。

  歌詞:

 《Seasons In the Sun》

  Goodbye to you my trusted friend
  We've known each other since we were nine or ten
  Together we've climbed hills and trees
  Learned of love and ABC's
  Skinned our hearts and skinned our knees

  Goodbye my friend it's hard to die
  When all the birds are singing in the sky
  Now that spring is in the air
  Pretty girls are everywhere
  Think of me and I'll be there

  We had joy we had fun we had seasons in the sun
  But the hills that we climbed were just seasons out of time

  Goodbye Papa please pray for me
  I was the black sheep of the family
  You tried to teach me right from wrong
  Too much wine and too much song
  Wonder how I got along

  Goodbye papa it's hard to die
  When all the birds are singing in the sky
  Now that the spring is in the air
  Little children everywhere
  When you see them I'll be there

  We had joy we had fun we had seasons in the sun
  But the wine and the song like the seasons have all gone
  We had joy we had fun we had seasons in the sun
  But the wine and the song like the seasons have all gone

  Goodbye Michelle my little one
  You gave me love and helped me find the sun
  And every time that I was down
  You would always come around
  And get my feet back on the ground

  Goodbye Michelle it's hard to die
  When all the birds are singing in the sky
  Now that the spring is in the air
  With the flowers everywhere
  I wish that we could both be there

  We had joy we had fun we had seasons in the sun
  But the hills that we climbed were just seasons out of time
  We had joy we had fun we had seasons in the sun
  But the wine and the song like the seasons have all gone...

日期:26-8-2005 1:49 AM
  個多月沒有更新了,不是沒有靈感,而是一瞬而逝的靈感太難找住。那個小小的靈感原本可發展成一篇有意義的文章,或一個獨特的想法,但靈感是善變的,那刻你沒有寫下,以後,一樣的靈感,卻失去了觸發感情的力量。

  今夜突然十分同情樂壇上的作詞人。

  為旋律譜上歌詞並非易事,一定的樂理根基及相當的語文水準是兩大要素,有心的作詞人更要付出無限心血。

  放在一首歌詞上的心機是不少的。可惜,聽眾對歌詞的欣賞能力卻往往欠奉。

  最可恨的一類,可以在K房內合上眼睛唱完整首曲,把歌詞一字不漏地唱出,卻完全不明白歌詞的意思。真不明白他們為何不去聽古典音樂,而走來「暴殄」配上歌詞的流行曲。

  另一敗類,不明白歌詞的深層意義,就以自已有限的眼光來批判,認定歌詞有問題,認定歌詞不合邏輯。你們!請你們先認清自己的級數,才說別人「不夠班」,好嗎?

  另方面,和較早期的粵語歌詞比較,近年的歌詞除文化水平今非昔比外,內涵思想也近乎病態。一大主因是大眾的心態和思想多已病態化,非但不接納正面思想的歌詞,反而在乎歌詞的內容是否「抵死」。作詞人縱有正確的思想,也無可奈何地需要「調整」自己,方可寫出符合大眾心態的歌詞。

  隨手找出幾個實例:
 1.《可惜他有女朋友》(周麗淇) 詞:黃偉文 < 歌詞 >
   「常常望著 別人幸福 令我更唏噓」← 自私心態
   「難道世界上美男 全部被捕」← 明顯地寫出重視外表的心態

 2.《好人》(側田) 詞:林夕 < 歌詞 >
   歌詞中的主角「好人」,想法膚淺,無病呻吟。想不到竟出自夕爺之手...

 3.《大哥》(Janice) 詞:林夕 < 歌詞 >
   歌詞思想歪曲,無需多講。

  林夕和Wyman皆為出色的作詞人,也是有識之士。「作」出這等歌詞,是因為大眾思想早被扭曲,作詞人若不這樣違背良心,怎能叫你們說聲「好」?

  大讚歌詞迎合自己的你,難道不知道自己「病」了嗎?

日期:21-7-2005 11:59 PM
 《等價交換》

 【鋼之鍊金術師】,近期最受歡迎的日本動畫。

  雖是卡通作品,但其對象並不單單限於兒童。一如日本動畫的傳統,日本人並不把卡通片看成小孩玩意,他們重視作品的質素、製作,甚至主題曲,也必須附合專業水準,以求吸引各年齡階層的觀眾。這是日本動畫能稱霸國際市場的主因。

 【鋼】劇的概念「等價交換」,源自古老的鍊金術 (化學的前身),是化學的基礎原理,而這原理,亦是哲學的重要概念,絕不是卡通玩兒。

  化學上,「等價交換」即化學方程式兩端的摩耳數 (mole) 必須相等。例如 2H2 + O2 → 2H2O 這化學式中,兩端各有4摩耳的氫 (H) 和2摩耳的氧 (O)。縱使物質如何轉變,兩邊的質量都必定相等。( 學自中四級化學課。)

  哲學裡,「等價交換」更易解釋,意思是,要得到某程度的成果,就要付出相等的努力。這是自古至今世界通行的道理,外國有 "what you paid, what you get" 的名句,中國有「一分耕耘,一分收獲」的古訓。

  現實中,「等價交換」是永恆的道理,但永遠也不會是事實。現實,是充斥滿不公平的,絕無等價可言。
  一分耕耘,視人而定,可以等如十分收獲,也可以等如十分之一的收獲。付出相同的耕耘,收獲卻可能相差百倍,這類例子在現實中司空見貫。

  然則,何時運用「等價交換」的概念,何時要信?何時不信?正是處世的大學問。
  事前,要相信「等價交換」的道理,相信你的一分耕耘一定等同一分收獲,相信收獲不會多也不會少,做事才有動力;事後,要懂得思想分裂,不要相信等價的法則,只問付出,不求收獲,才不至於被現實擊潰。

 「等價交換」是正確的,然而世上最準確的實驗,也多少存在錯誤 (Error)。
   2H2 + O2 → 2H2O,理論上是必然的,但因為雜質的存在,結果卻不是必然。世事無絕對,亦是另一定律。

  學會有意識地分裂自己的思想,學會騙過自己,亦是哲學的一大課題。
 「等價交換」若運用得宜,是高深的道理,別當成了兒戲的無聊概念。

日期:17-7-2005 4:54 AM
 《寂寞時才出現的你》

  凌晨四時五十四分。上網,聽歌,唱歌,少許寂寞。

  想起王良和老師說,寂寞的環境能增加人的思考深度。而我覺得,寂寞亦會引起人的潛意思想。

  很多事情,很多很多...

  平時總認為做得正確的事,只有寂寞的時候,不知不覺竟自然地反思...

  平時以為已經忘掉的舊事,寂靜時,何故再次在記憶中掠過...

  平時不去思考的閒事,這時,或許成了妙想天開的想法,明天,也許,我會笑自己昨夜的天方夜譚。

  寂寞時,好像突然成熟了,成熟得不像自己。

  不要怕,寂寞來臨時,可能,同時帶來你的另一個自己。

  它就是你,他就是你,不同於平常時候的你。

日期:13-7-2005 8:45 PM
 《說謊的眼睛》

  你相信自己的眼睛嗎?

  人總是習慣以眼睛判斷真假,以為眼睛總會看到現實。
  實情是,眼睛常常看見假象。有否想過,你的眼睛太易受騙?

  眼睛只能反映最膚淺的表面,但人總是以偏概全,每每以為自己看到事實的全部。

  望向鏡子,你的眼睛告訴你:鏡內有人,鏡內是另一個自己。但是誰都知道,你只看見鏡的表面,你看見的,是光的反射,是掩眼的把戲。

  為什麼我們知道鏡內的自己不存在?是因為有腦袋的提醒。但如果連腦袋也被騙過,會怎樣?

  看到戴上面具的小丑,看到他面上畫著笑臉,你眼睛說,他很快樂,他在笑。別以為他真的在笑!你的眼睛無法看穿他的內心,才會看到他的笑臉。

  看到外貌成熟的人,眼睛認定他擁有成年人的思想。內裡,實際上,他的思想或許幼稚得像個孩子。

  看到外表討好的人,自然產生好感,自然覺得他內心同樣是美好的。人的智慧有限,無法以眼睛分辨外在美與內在美。

  問自己,眼睛告訴你的,多少是真?多少是假?

日期:6-7-2005 7:50 PM
(一) 近期一齣港產片《頭文字D》,聽說票房不錯。

  然而票房越好,越能證明香港電影業的低落。

  看過調查,說這片的大部分觀眾都是為追捧偶像 (劇中主角) 而買票的。

  這類觀眾,不著重導演的拍攝水準,不著重劇情、服飾、音效...一切電影的要素都不太理會,最重要是劇中有他們偶像的演出,演技也是不相干的,也許唯一的要求是,要夠「搞笑」。

  發言人也承認,這是一齣為年青人打造的電影。年青人重視的,導演也要重視;年青人不懂看的,大可置之不理。一句話,因市場需要而面世。

  這就是港產片。電影是一門藝術,但港產片不是藝術,極其量只可稱為一種娛樂。

  不只電影業遭殃,音樂這門高尚的藝術,來到香港,也淪為一種玩意,完全失去本質。

  港人視音樂為娛樂,而恰巧愛情也是港人喜愛的娛樂之一,於是順理成章,香港的音樂多是環繞愛情的。非情歌類作品難以令香港聽眾產生共鳴,除了是音樂變質的證據外,也反映出經已變質的港人心態。

  另一證明音樂已經變質的證據,是港人不會擁戴一種音樂風格,而是擁戴一位歌手。你不會說自己喜歡 Rock, R&B, 藍調, 還是 Jazz,你會說自己喜歡某某歌手,「他唱甚麼歌都是好聽的」。

  如音樂人黃家駒十多年前的一句話:「香港沒有樂壇,香港只有娛樂圈。」

  事實證明,電影和音樂兩門藝術,其本質已被扭曲。看電影是為「睇偶像」,聽音樂是為「迷歌星」,情況有如香港腐敗的教育一樣,讀書只為求考試。他們心中,讀書已等同考試。

  當你看見港人不懂辨認音樂風格,當你看見演員成為港產片的唯一賣點,你就知道,這兩門藝術是不屬於香港的。我們再追十年,也追不上外國人的藝術。

  喜歡港產片的,不要聲稱喜歡電影;喜歡偶像歌手,也不要妄說喜歡音樂。


(二) 上星期,在電視節目中聽到一句似是 "Hon Kong Teens are bright!" 的說話,大感疑惑。

  這句話,令我想起某日在報紙欄目上看到:「年青人,你們雖然有成熟的身體,或許長得比父母還高。但你們的心智還是處於成長的階段,你們未有正確的價值觀,甚至,你們的世界,是黑白顛倒的。」

  又想起在電台節目中聽到「靈異專家」雲海談及現時的年青人有一套頗為「特別」的想法和處事方式,於是上一輩總是無法與他們溝通。

  年青人大概會反駁,「我們有自己的想法,別要用上一輩那樣老土過時的手法來批判我!」

  Sorry,在這討論中,我是支持上一輩的。

  記得那個電台 phone in 節目,那位女聽眾 ─ 一位中學生 ─ 說她在學校被男同學以言語調戲,她的「男朋友」就向調戲她的人動怒,還打起來。最後被記了大過,那位聽眾,她竟說很感動。

  記得那次在球場上,一班年青朋友在打籃球,期間籃球跌到隔著鐵絲網的另一邊,他們於是叫站在那邊的一群小朋友幫忙把球拾回。怎料小朋友童心起,把球玩了一玩,難以置信的是打球的幾位朋友竟因此發怒,還指著小朋友發罵。就此反映出部分年青朋友沒有耐性、熱衷暴力和自以為是的性格。

  也記得街上常會看到打扮和行徑均怪異的年青人,每次總是令我百思不得其解,究竟他們為何要這樣打扮?是為了吸引他人注目?但為人注目,又代表甚麼呢?

  最可惜的是,年青朋友竟相信自己是對的。即使被人投以怪異的目光,行相怪異的年青人仍自覺很「型」。

  "Hon Kong Teens are bright!",肯定是浮誇的形容。"bright" 是褒揚之意,解作聰穎、機靈,而香港的青年人只有小聰明,怎配得這樣高尚的形容呢?

(三) 看過陶傑先生的散文《小狀元》,看過他如何批評香港的 "A" 級會考狀元,獲益良多。

  陶傑在文中說到,在香港中學會考中得到 "A" 級,也不代表實力真正得到保證;就如在中國大陸得到「優秀品質檢定證書」的食物,也不代表不會吃壞人。

  的確,每年香港也出產十多位 "10A"「狀元」,大家也視之為「超人」。既是如此,相信歷年來也累積了相當多的「超人」,但這班超人後來又有甚麼驚人事跡?也許當中能入讀世界知名大學的也為數不少,但何曾聽過這當中的一位後來成了世界知名的學者?

  再說,香港的就業競爭很大。不少人都擁有相當的學歷,先不說每年數以萬計的大學畢業生,就是外國回流擁有碩士學位的,今時今日也司空見慣。既然這麼多優秀之士,香港的前途一定一片光明,凡事都不再需要憂慮了。但事實上,大家是看得見的,香港還是那麼不景氣。

  不禁要問,難道這些「優秀人士」的學歷都是偽造的?「超人」的能力都被廢了?

  說穿了,不要高估沙紙上那個 "A" 字的意義。那個 "A" 字或者能告訴人,你在考試中得到優秀的成績,但絕對無法告知,你是一個優秀的人。

日期:14-6-2005 5:05 PM
 我願變成
 童話裡
 你喜歡的天使。

 但不被相信的童話,
 也不會有天使的存在。

 你要相信童話
 我不可能是童話中的王子,
 但請相信
 你會是童話裡的公主。

日期:12-5-2005 12:11 AM
一.越真的感情,越喜歡藏在心裡。

  如果曾經...

  曾經對你說過,說在心裡,不在口裡。

  如果因為...

  因為真心,令你沒有察覺。

  如你不明白...

  真心,已不算真心嗎?

  真心的話無用出口,你卻不知真心的意義。

  請你發覺,我看著你的眼神,困了一重心思。

  心思裡面,困了說話無法模仿的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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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晚意不適,驅車登古原。夕陽無限好,只是近黃昏。

二.夜來獨自寥,向天尋繁星。凌晨百般暗,黎明一線間。

日期:11-4-2005 9:06 PM
 《愛得平庸》

 《老鼠愛大米》,一首網絡上廣傳的情歌。

  這首歌由作者楊臣剛作曲填詞,完成後送上互聯網,先是感動了他的朋友,然後是他朋友的朋友,再來是一傳十,十傳百。聽說,現時為止,它的下載人次經已突破六百萬大關,而且更出現了英文版、日文版、德文版等,聽眾遍佈世界各地。有音樂人更預料此曲勢將斐聲國際,與其他國際名曲齊名。

  原本只是一首簡簡單單的國語小品,作者更是名不經傳的平凡音樂人。為何《老鼠愛大米》能擁有風靡全球的力量?

  初次聽到這首歌,是它的英文版。感覺上旋律帶有懷舊的味道,不像現時外國或香港的主流曲式;歌詞方面,走淺白易明的路線,沒有深度可言,簡單直接「平庸」,甚至,比起香港某些被評為膚淺的歌詞還要簡單。

 「我愛你,愛著你,就像老鼠愛大米。」這句歌詞是全曲的焦點,可以說,觸動了每位聽眾的心靈。然而,我卻與資深音樂人韋然的觀點一致,認為這是「老套」,而且「只求順口,更有一點無厘頭。」

  不少評論都指出歌詞直接簡單是這首歌的關鍵賣點,更有說它的淺白歌詞予人浪漫的感覺。但是,想得深入一些,「老鼠愛大米」,是漂亮的用詞嗎?再說,「老鼠愛大米」原本應該用以比喻「偷偷摸摸」的行為,老鼠,跟本不能光明正大地「愛上」大米。那為何,這一段歌詞竟成了浪漫的象徵?

  或者,人就是不願意想得太深入,卻反而憧憬簡單的想法。
  可見,寫得簡單,聽得簡單,想得簡單,愛得簡單,四方面的配合,造就了此曲的成功。

  原來,人們就是喜歡簡單的歌詞。另一例子,是許志安的《愛妳》。歌詞最動人的部分,同樣採用直接的手法,「愛妳,我管不了是禍,未想過是為何,能愛著妳苦也未去躲。」簡單的句子帶出了夢幻而難以實淺的愛情,令這首歌成為了經典。

  但太過簡單,也不會為人喜歡。

 「我愛你」,只包含三個字,比起《老鼠愛大米》或是《愛妳》還要簡單,但略嫌太「行貨」了。

 「我愛你」過度簡單,簡單得毫無修飾,簡單得虛無漂渺。

  人們不會相信最直接最簡單的「我愛你」,他們需要的,是加入了少量修飾和比喻,但仍然簡簡單單的《老鼠愛大米》。

  人們也不太喜歡扭曲得迂迴曲折的愛,最好是平凡動人的寫照,如《老鼠愛大米》的描述。

 「我愛你,愛著你,就像老鼠愛大米。」比甜言蜜語簡單得多,卻比「我愛你」稍稍複雜一點。

  被這首歌感動的人,其實都嚮往這種平庸中的實在感。

  一首歌,反映了世界共同憧憬的愛情觀:愛得像「老鼠愛大米」那樣心足,那樣平庸。

  連結:《老鼠愛大米》試聽版

日期:28-3-2005 4:07 PM
 《如果我沒有未來》

  突然,好像感覺不到自己的未來。

  每次自責,我大概都以同一句話來原諒自己:我還年輕,我終有天會改過的。

  我總相信自己還有無數個明天。

  然而這一次,這一種有如站到死亡邊沿的感覺,令這句話起不了作用。

  我突然假設,假如我患了大病,假如我會死去,假如我沒有想像中的未來...

  那麼,這就是我短暫而平凡的一生了。

  我害怕。

  多少次有過剎那的念頭,想以一死逃避現實。而真切地感受到死亡了,就知道後悔。

  多少次自以為可憐的時候,都希望電台多播幾首令人自覺悽慘的歌,讓我慘到盡頭。這一次,猶如走到最絕望的地步,
  我不想更絕望了。

  我暗暗祈求收音機裡傳來帶我脫離恐懼的旋律。

  死亡是可怕的,它將你心底裡珍惜的一切呈現眼前,要你知道自己快將失去這一切,要你捨不得這一切。

  感到這種可怕的我,看見了自己的親人、自己的未來,都是需要珍惜,而從來沒有珍惜的。

  假如人要走到絕路才會反思,假如死亡是人生的絕地,絕地反思,再沒有欺騙自己的餘地。

  這時看見的一切,都是藏於自己心底裡,一直被埋沒了的寫照。

  想到沒有未來,平時珍惜的一切原來都不重要。真正重要的,是從來沒有珍惜過的人和事。

日期:24-3-2005 1:33 AM

  小記。
  高考的英文科口試,老師叮囑,在討論環節 (Discussion) 不可以反對他人的觀點,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可以。
 「即使你明明不贊同,即使你極不願意,即使你欺騙自己,也要看著分數做人」── 老師說。
 「你不同意也不可直接反駁,要婉轉一點,說 "Your idea is great, it can ...... , however , I think ...... will be better .",這是技巧」
  ── 老師說。
 「"I don't agree with you !",是不禮貌的表現,不要和分數作對」── 又是老師說。
  不禮貌表現?是不禮貌嗎?
  留意,討論不等同爭吵。「不同意」不代表針對,"I don't agree with you !" 也可以說得非常得體,視乎語氣。
 「沒辦法,總之其他考生聽到不贊同的說話,會產生敵意,考試隨時演變成罵戰,受影響的是你自己」── 仍是老師說。
  那等如告訴大家,考試的過程是無法容納討論的氣氛。
  用智慧一想,已知不合邏輯。"I don't agree with you !",真的有問題嗎?
  就是因為各有不同的意見,才有討論的需要。既然如此,說「不同意」為何要說得這麼婉轉呢?
  既然稱得上「討論」,遇上「不同意」應是意料中事。
  正式的會議中,「我不同意」是一句常話,不像我們的考試般,是爭吵的源頭。
  教授討論技巧的專業書藉,亦沒有教得這樣「婉轉」,只說「反對別人時要用合情理的理由。」
  考生們應該知道,討論是由正反各方面的觀點組成。順從,順從,順從...算正常的討論嗎?
  他們總是不能接受 "I don't agree with you !",只能接受 "Your idea is great !"。
  說穿了,原來考生們大多是18歲左右的「青少年」。
  多少次從報章評論中看到這樣的形容:「成熟的生理,幼稚的心理,無眼睇!」。會心認同,一矢中的。
  他們心智尚未成熟,他們不能接受反對的意見,他們只能接收順從的說話。
  原來如此,出賣自己,是為了順從他們尚未成熟的心智。然而這樣裝傻扮「假」,值得嗎?
 「如果你不這樣做,小心自己的分數!」老師這樣吩咐,可惜,我不是沒有思想的填鴨。
  Sorry, I don't agree with you!
  我寧願在考試中成為炮灰,也不願在分數下充當奴隸。
  死得其所,總比死不足惜安心。

日期:19-3-2005 11:11 PM
 《沒有分數的文章》
  多少文章在分數的誘惑下說謊?
  幾年前,我的一篇作文獲老師賞識,得到高分。八十分上下吧,已忘了確實的數字。
  老師在班上把它高聲讀出,稱讚文中寫作技巧純熟,內容貼題,且有豐富的感染力。
  同學爭相借來過目,還給我時都對我說,我寫得真好。
  寫得好,寫得真好...因為高分數。
  因這句「你寫得真好」,那學期的作文功課,我半篇也沒再交過。
  因為我開始感受到文字的生命。文字是有生命力的,像其他藝術一樣。
  被稱讚的那篇作文,在分數的魚目混珠下被評為好文章。然而身為作者的我知道真相。
  文中的橋段、情感、對白、文字,全是假的,全是虛構的。
  那是一篇為取悅老師而寫的作文,它的存在只為取得老師的讚賞和分數。
  為分數而誕生的文章,就如為騙人而編造的承諾,擁有相同程度的虛假。
 「愛你一生一世!」,多麼動人,多麼虛假;「這分鐘愛著你」,沒了「一生一世」的動人感覺,但「一分鐘」的承諾不是很實在嗎?
  不幸地,真實而平淡的文章,得不到分數;虛假而迂迴曲折的故事,才得到高分。
  看著「好文章」的左上角的紅色數字,我不禁為自己閒時寫的隨筆感到唏噓。
  隨筆是閒時的記事,有感而發寫的。字裡行間是不加修飾的文筆、是生活的片段、是感受的紀錄,交織著真實的感情、
  真實的故事、真實的對白。
  但沒有分數,當中沒有分數。因此從不引人注目。
  多少的文章因沒有分數的判別而死去?
  文章的價值,彷彿基於左上角的數字,而那數字,是建基於虛假的文字上。
  我的手雖然操縱文字的命運,但絕不想將清白的它們集結成說謊的文章。
 「你寫得真好」。是嗎?

  謝了,好了,夠了!我還有一點自知之明。我不想一再將虛假的生命加給文字。
  我還是喜歡沒有分數的文章。
  沒有分數,再沒有假的理由。

日期:17-3-2005 10:33 PM
  小記。感謝 可洛的網站。
  越有智慧,越能明白渺小的定義;井底之蛙,卻自覺偉大。
  這是真的。
  從前只知有《青年文學獎》,以為這是筆力的唯一證明。
  原來,《青獎》以上還有《中文文學創作獎》、《雙年獎》等殊榮。
  原來,天空以上還存在天堂。固步自封,看到的永遠只限於天空,甚至天空的角落。
  原來我一直被狹窄的眼界軟禁著,不懂高呼「還我進步!」。
  從前只知靠文字維生,不是寫得通順就可以。寫,要寫得有實力。
  原來,實力以外還要進取,還要進步,更需要的,是機遇。
  像 王貽興 這樣執著於文字、這樣滿腔熱誠的青年作家,也竟要自資出書,已可見一斑。
  原來寫得真,寫得好,不等於甚麼。有實力,也不要相信定有出頭天。
  從前只知要得出版社賞識。
  原來,「作家簡介」一欄總要填上一些資料,「曾獲...獎項」、「作品散見於...」。
  原來要獲得大眾認同,總要實際一點。原來自覺踏實的我,還是過度浮誇。
  從前只知要學習某某作家,甚至趕上他、超越他。
  原來,他也有進步的空間,他也有學習的對象。
  原來超乎我意外的地方,有更超乎想像的事在發生。
  原來「自知之明」也分深淺,原來我需要更有深度的自知。
  走在他人走過的路上,閱覽他們的經歷、他們的過去。
  原來自己嚮往他人的成就,卻承受不起那段曲折的路。
  我自知渺小,但,原來我比想像中更渺小。
  靠這份渺小的感覺,我能看見,看見這個廣闊的世界。
  人,要認識渺小,才能探索偉大。

日期:15-3-2005 6:58 PM
 「得所以失,執於對便錯。」── 林夕 @《電光幻影》
 《正確 / 正常?》
  ── 事實只有一個,是真是假,是對或錯,始終,自己知道。

  一.受到指責,不加反駁,反而引以自省,實行「有則改之,無則嘉勉」。不正常!

  二.樂於鼓勵,不予奚落,將心比心,相信「你對人好,人對你好」。不正常!

  三.堅守情操,著重氣度,執於品格和人性。不正常!

  四.思考、反思、檢討、自制、天真、誠實、善良。不正常!

  五.不重外貌,觀人於心。不正常!

  六.用情專一,相信承諾,相信一生一世。傻!

  全是不正常的思想和行為。

  人人都恥笑的觀念,你竟獨自堅持。

  你是如何的不正常,你是,唯一正確的一個。

日期:5-3-2005 5:07 PM
   習慣,令我察覺不到心目中的你。直到,位置有所改變。
 《適應》
  人有很強的適應力,大概,能適應任何景況。
  反常天氣、悲傷情緒、陌生環境,最初都是不慣。很快地,我們總會自然地適應,甚至安然融入其中。
  曾聽說時間會治好一切創傷。其實,這不是時間的功勞。
  真正令傷口復元的,是我們自身的適應力。倘若傷口沒有自動痊癒的能力,時間過去了,傷口還是不會好。
  痛楚,是被自己適應了,而不是被時間所沖淡。
  助人戰勝心理關口是適應力的直接作用。而間接地,也塑造出人類追求完美的心態。
  人類能夠自然地適應困境,同時,也會自然地淡化所有的滿足感。
  例如,得到心儀已久的東西,那刻,那種滿足的感覺當然不能言喻,甚至,你曾經覺得那是最幸福的時刻。
  但不知不覺間,滿足感會被適應,漸漸化為平淡。
  當「心儀已久」變成「理所當然」,你會笑自己當初的得意忘形。
  這不是好事嗎?若沉醉於一刻的滿足,你永遠不會自覺地邁向更好的方向。
  正如不能克服困境,你會沉淪下去一樣。
  某程度上,這種淡化滿足感的特性是防止不思進取的措施。
  然而,凡事總有兩面。如服藥一樣,雖有好處,但背後總附帶多少代價。
  永不知足,正是這種特性的副作用。
  追求完美,意味著某些現存的東西遭到無視,甚至嫌棄。
  如童年的玩具。
  曾是愛不釋手的寶物,被適應了,變得平凡,最後成為一件無人問津的裝飾品。
  一件件被漠視的玩具,每一件都曾被深愛,每一件都曾在主人心中佔有最佳位置,可惜主人總會隨時日淡化對它的好感,
  無情地嫌棄它,貪心地愛上另一件更好的玩具。若被愛上了,玩具,注定落得被棄置於一角的下場。
  如日久相處的伴侶。
  感情開始時,情人的驅寒問暖、無微不至的問侯,曾經,總是百聽不厭。
  日子平淡了,當關心和問候變得理所當然,同樣的說話,同樣的關心問侯,此刻,已不再受到歡迎。
  別令關心的說話化為烏有,不要忘記,你曾為同樣的說話而笑過。
  如我在「你」身邊的日子。
  那時候,我是那麼接近你,我又是,那麼的不在意你。
  到位置有所改變,到越來越不習慣,到身邊不再有你...我,終於知道你的重要。
  原來身邊有你,是這麼好;原來身邊沒有你,是這麼不能習慣。
  都怪我的適應力,當初,悄然地淡化對你的感覺,使我無法察覺你的好。
  身在福中不知福,是因為人在適應困境的同時,也會適應幸福的感覺。當幸福變得理所當然,那種感覺,
  已不再使人感到幸福。適應力,也會令人忘記種種的好。
  曾聽說時間會令人忘記一切。也許,不是時間在作怪。
  真正令一切被忘記的,是我們自身的適應力。一切,不論好壞,不是真的遭到遺忘,只是因習慣而被適應了,繼而變得平淡而毫不顯眼。
  若沒有適應力,或會無法忘記創傷,但我們會懂得知足,幸福也不會化作平淡。
  適應力強,真是好事嗎?

日期:1-3-2005 1:13 AM
 簡單的心聲,我想說《仍想念你》。千言,抑或萬語,到開口的時候,大概都變得無聲。
 逃避,是因害怕而逃避;害怕,也許因愛你而害怕。

(一)《飛》by 子頌
  飛,象徵自由,象徵釋放,象徵擺脫枷鎖。
 「我想飛!」
  誰都想飛,像燕子或蜻蜓般。
  要飛,先得擺脫地心吸力。
  而這種引力,只會放過輕盈的東西,如埃塵、浮雲、微風。
  凡有重量的,都注定逃不過地心吸力的纏繞。
  欣賞飛鳥自在地飛翔時,請留意一雙雙翅膀的起伏,那是對抗地心吸力的證據。
  牠們感受的,是人所不知的重量。累了,支撐不了,最後還是回落到最低的地面。
  落葉,薄如輕紗,也因離別樹幹而變得沉重,徐徐降到泥地上。
  它在空中飄盪,是在掙扎嗎?看它,越是掙扎,越是沉重,越快落到一處不快樂的地方。
  人,萬物之靈,擁有高度思想,擁有豐富感情。相對飛鳥和落葉,相對其他一切,我們都太具份量。
  背負著人類的軀殼和人性,其實,我們是所有生物中最沒有資格飛上天空的,畢竟,我們背負太多了。
  但不要忘記,人類,卻是最憧憬天空的生物。
  自古,已出現很多企圖征服地心吸力的故事。
  有人為自己的雙臂裝上木製的人造翅膀,幻想自己是位天使;
  也有人將自己綁在簡陋的火箭上,與火箭一同升天。
  對於他們,為了脫離地面,性命已不再重要。
  結果,當然是一次又一次的失敗。無數的生命,就這樣帶著無法實現的夢想,飛上了天空的某處。
  然而,最終,人類還是成功地處身於天空中,但不是飛,而是坐,坐在懂得飛行的機器裡。
  別瞞著自己了,人類根本不曾飛過。不要高估人的力量,也不要輕視人所承受的負擔。
  單靠人力,其實永不可能擺脫地心吸力。
  人是注定要一生承受這股引力的。
  有生之年,大概,人是不會飛的。
  惟有在夢裡,我們才可以飛。不是嗎?睡著的時候,甚麼地心吸力,再重也好,都自然消失了。
  子頌的奇想:安眠藥算是飛行道具嗎?



(二)《感覺,難以逗留》by 風俠 at 23-2-2005 4:30 PM
  感覺是容易捕捉,或者,卻難以長留。
  各式大小的感覺,最初,都曾引發深刻的感受。
  病倒時,眼紅、發熱、無精打彩,總有種落寞的心情,做任何事都提不起勁。
  身體被刺傷或割傷了,滲出的鮮血流經裂開的傷口,產生刺痛。
  碰上胃痛,不時被陣陣抽搐纏繞,有如內傷。
  考試前,時間過得特別快,自己因沒有盡力而感到內疚和害怕,發誓從今以後發奮圖強。
  放榜前夕,我永遠記得那種徬徨不安的預感。於是一再答應自己:「不會再有下次!」。
  做錯事了,錯過了光陰,錯過了某人某事;又常因同一錯誤而犯錯。每次我都記得,每次都告誡自己改過。
  受人恩惠,亦記得有過一刻的感動,心裡盤算如何作出報答。
  不幸地,以上種種感受,不論好壞,總是不約而同地急流湧退。
  身體健康時,會忘記生病時的種種不適;傷口癒合,會忘記血流的痕跡;胃痛復元,會想不起抽搐的絞痛;回望考試及放榜,也忘了曾被時間迫至走投無路,亦忘了曾下過決心;上次錯了,今次一錯再錯,下次還是一錯再錯;報恩的衝動,當然也不會記上心頭。
  好像冬天的日子裡,冷得手也抖顫的時候,你無法想像「溫暖」是甚麼回事;
  到了夏天,熱得發悶時,卻怎樣也找不回「冷」的感覺。
  善忘是人的本性。於是,感覺就是存在過那麼一刻,然後很快便給遺忘。
  但不要以為曾經出現的都是錯覺,那些感覺都是真的。我真的痛過,亦真的悔改過,但,可能痛得不夠深刻,決心亦下得不夠狠,所以只記得曾經傷過痛過,但忘了傷痛的感受;只記得曾經走投無路,但記不起走投無路時站在絕地上那種徬徨的心情。
  正如我承諾過愛你,許下承諾時誠然沒有半分虛假,奈何,我雖從來沒有忘記過承諾的一字一句,只是,忘了許下承諾時的衝動。
  不要再說「是你說的...」或「你承諾過我...」等說話,無需提醒,我記得自己曾經許下承諾,甚至記得清清楚楚,只是我自己也無法解釋當時的心情,也無法解釋為何那麼衝動。
  真心的承諾也有守不下去的時候。
  不要懷疑承諾的真確性,亦不要忘記感覺是容易退去的。
  年復一年,我反覆地、真切地感受到「冷」的滋味,同時,轉季的時候,亦不斷把這種感覺忘記。

日期:18-2-2005 8:51 PM
 太好人,最終,會成為野孩子。
 《愛上枯萎的玫瑰》
  望著家中這一朵正在枯萎的玫瑰,已經兩小時了嗎?
  幾天前,它紅色的花瓣能夠奪去眾人的視線。
 「玫瑰呀!好美呀!」理所當然,它應該得到這樣的讚美。
  依靠天性,花瓣圍城般圍繞花蕊,形成富有層次的圖形。
  花瓣紅,綠葉綠,都是所屬色系中最具代表性的顏色。
  玫瑰,天生就是高貴和美麗的象徵。
  但是,你有沒有看過它落寞的樣子?
  我還記得,它堅挺地擺出一副自信的模樣。
  我亦記得,它一步一步走向枯死的過程。
  先是變色。花瓣逐漸被黑邊侵蝕,葉的翠綠也逐步化為可怕的棕紅色;
  後是變形。花瓣和花蕊相擁垂下,綠葉也相繼扭曲;
  然後,脫水、枯乾、萎縮...變得弱不禁風。
  玫瑰再支撐不起自己的美麗,垂下頭了。
  看它毫無自信的模樣,看它毫不美麗的賣相,它還算是玫瑰嗎?
  它再不配擁有這個高貴的名字,就是生命也快要失去。
  它,在別人眼中已一無是處。
  然而,我仍然喜歡沉迷地看著它。
  我不會忘記它曾經美麗,此刻亦因憐愛而繼續愛它。
  我甘願為她浪費時間,雖然她從不知道。
 「欣賞其他的花朵,別為這朵經已死去的斷送光陰。」心裡的另一個自己在勸著我。
 「它死去了,但它是獨一無二的,因為我愛它。」我堅決地答。
 「你太墮落了,為什麼不為自己打算呢?」他只好無可奈何地嘆息。
 「正合我心。我不愛惜自己也可以。」我仍是一意孤行。
  這是淪落,我知道,但無可奈何了。
  她在枯萎,我在墮落,只有這樣,我們才能這麼合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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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念枯萎的玫瑰》後記,posted at 4-3-2005 10:41 PM
  枯死的玫瑰經已不在,此刻,我只能想念它。
  想念它盛放的姿態,還是它枯死的模樣?
  我是想念它逐步枯死的過程。
  看著它逐步枯死,我既害怕,但同時在留戀它的美麗。
  明知它不會復元,心裡卻在痴心妄想。
  妄想它永遠美麗,妄想它停止枯萎。
  因憐愛而愛它,枯萎多一點,便愛它多一些。
  我在想念她。
  她雖已離去,我仍在墮落,心裡,似是仍有一朵玫瑰,在重複地枯萎。

日期:14-2-2005 6:53 PM
 《背負承諾的三個字》
  再次送給你,好嗎?
  筆記簿上寫滿了十一頁的「我愛妳」。
  日文、法文、拉丁文、丹麥語、普通話...
  我依著報紙的範例,一字一句,以十多種不同語言寫出世界各地的「我愛妳」。
  面對陌生的文字,起先是小心奕奕地寫,一字跟一字,怕出錯。
  寫到第二頁,經已不用照著範例寫,也無需再用心寫。
  純粹是無意識地,自覺的寫完一頁又一頁。
  寫了多少句?五百?一千?二千?五千?!
  忽然,字裡行間
  發覺少了以繁體中文寫出的一句,屬於我們的那一句。
  是因為這三個字太過簡單,報紙無需刊出範例?
  怎可以!
  我要補上這簡單清脆的三個字。
  但無法下筆。
  那沒有負擔的十一頁裡,寫上了千句百句同樣意思的句子,
  而這一句簡單而熟悉的「我愛妳」,為何變得沉重了?
  日文的「我愛妳」是 Aishite imasu、法文是 Je t'aime、土耳其文是 Seni seviyorum、拉丁文是 Te amo...
  我能隨意寫出,但其實,我根本不明白那些「我愛妳」的用意。
  寫得輕易,是因為寫得不明不白。
  一句句無心裝載的「我愛妳」,毫無意識地寫了十一頁。
  然而這一句只有三個字的「我愛妳」,我明白當中的含意。
  我愛妳,如英文的 I Love You,屬現在式,含永遠 (Forever) 的意思。
  我愛妳,背負著一生的承諾。
  這是一句需要用心寫的句子,不是一朝一夕能夠寫完,是理應寫得沉重的。
  這不是隨便說的「愛妳一生一世」,也不是單憑感覺就能出口,更不會是遊戲。
  三個字背後,還附有考慮、阻礙、條件、後果。
  寫出這三個字,即是答應,願意承受背後的一切。
  十年後,或者,我會有這樣的資格。
  可是現在,感受過當中那些極度沉重的條件,我感受過了。
  別怪我無法下筆,這是,我負擔不起的三個字。

日期:8-2-2005 9:25 PM
 《重要的,還是味道》── 短暫地,長存著。
  今天的下午茶,是一碗對我而言陌生非常的墨魚丸河粉。
  本來為了自己的「招牌」牛丸而到麵店,但看到鄰座的朋友吃著看似十分滋味的墨魚丸,於是自己也興之所至叫了一碗。
  當伙計端上河粉時,「一、二、三...」我有點意外,原來「墨丸河」只有三顆墨丸。份量這麼少,當然心有不甘。
  但,無可奈可。結果還是邊吃邊抱怨,邊抱怨邊聯想。
  想起了《我和彊屍有個約會2》的一個片段。
  片中,由梁榮忠飾演的 尼諾 只餘下兩天生命,但他的愛人,卻願意在此生死關頭與他向著面前的大海許下婚姻的承諾。
 「即使只有兩天,也是一生一世!」我深深地記下了這句對白。
  看戲,就是這樣好,總會看到現實中無法出現的劇情。
  戲雖假,但這一句偉大的對白是多麼發人深思。
  兩天也可以是一生一世,正如一剎那也可以等如永恆。
  雖有名句「剎那的光輝不代表永恆」,但當中的「光輝」是指外在的假象,例如名利和物質。
  若是深刻的一句話,其聲音會剎那地在空氣中消散,然而當中的意義,卻能以另一形式,長存於心裡一角。
 「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
  十年的感情,或者,是早已平淡的關係,是失去意義的愛;
  多少令人忘懷的故事,都和天長地久扯不上關係。短暫而淒美的故事,才會令人落淚,才教人會心認同。
  相處久了,並不代表「天長地久」;剎那的接觸,卻未必只是「曾經擁有」。
  平淡的十年,不如一刻的精彩。
  接觸,只有剎那一刻;感覺,卻可以保留下去。
 「對,精彩過,短暫也值得長存...」。一邊想,轉眼間,眼前的河粉已吃了一半。
  份量雖少,最要緊的,還是味道好。「少食多滋味」,就是這意思嗎?
  我領會到:質,並不取決於量。
  由此,我又想起黃霑老師的一篇短文 ──《詩》。
  文中,霑叔寫到,詩是如何神奇,二十多字竟包含廣闊的意境。
  的確,一首古詩,五言的二十字,七言的二十八字。
  但每字都必定有其用意,絕不容許浪費一個半個,而字與字之間又以音律及文意連繫著。
  短短二十多字所釋放的意象空間,不是一篇千字散文可比。
  徐志摩先生的新詩作品中,《偶然》被譽為精煉灑脫的代表作,但全詩只分兩段,共七十七字。
  與徐先生的其他作品比較,字數上也許是最寡的一篇,但論其中的深意,卻不比另一名作《再別康橋》要差。
  暢銷世界的文學名著《小王子》,獲公認為「篇幅最短的文學」。
  到書店一看,你會發現外國小說類的書架上,《小王子》與 馬奎斯 的《百年孤寂》、馬克吐溫 的《頑童流浪記》及
  托爾斯泰 的《戰爭與和平》放在一起,論頁數是伶仃地單薄,但地位上,卻足以平起平坐。
 「重質不重量...」不經不覺,已經吃完整碗河粉。
  嘗到一種短暫但長存的味道,那份不甘心的心情經已退下。感到的,是滿足。
  這碗只有三顆墨魚丸的河粉,只論味道,原來十分豐富。

日期:7-2-2005 8:11 PM
 「我沒有筆可記下你的好;沒有膠尺,去衡量深愛程度。」
 《樣貌的聯想》
  今天,在書局內看著 Amy 最新出版的散文精選集《愛誓不滅》。
  突然聽到有把聲音說:「這個就是張小嫻?她原來是這樣子的...」。
  聲音的主人是兩位男孩,他們大致是在評論封面上 Amy 的樣貌。而我特別留意到,對話中全然沒有談及她的作品。
  這事除引起我的注意外,也令我記起數月前在 深雪 (另一女作家) 的網站上看到的一則留言。
  我記得清楚,留言者寫到:「想不到 深雪 是這麼漂亮的,我還以為女作家都一定很醜。」
  而我,不久前也被某位同學指出自己所寫的文字跟外貌不相襯。和朋友談到此事,我只好笑說:「看來我要繼續寫,先要改一改形象了!」這,真是笑話一則。
  大家總是喜歡留意作家的樣貌,然後把樣貌與其性格互相掛勾。
  實際上,別說作家的樣子,就是真的認識那位作家,也未必能夠從她的行為舉止裡聯想到她的文字。
  作家筆下的真面目,只可以從文字裡直接發現。
  作家的工作本應是純粹的「寫」,但基於大眾這種「凡事看外表」的心態,看來現時的作家除了要廢心神修飾文字外,還有需要修飾一下自己,才能「迎合」市場要求。
  除了作家,另一個被這心態嚴重摧殘的例子,是歌手。
  大致的情況,相信已是眾所周知。以下舉出一個事例。
  每逢被問到我喜歡聽那位歌手的歌,7年來我都是答:「我最喜歡聽楊千嬅。」
  根據7年以來的經驗,得到的回應多是「她不是傻的嗎?只懂傻笑,為什麼喜歡她?」,或者「她都不漂亮,為什麼你會喜歡?」之類,甚少是針對楊小姐的歌曲或她本身的歌唱技巧而說。
  又記得小學二年級時的一篇課文。文中的主角是一位小學生,某次他赫然發現自己一位其貌不揚的同學竟然是小說、散文等文學作品的愛好者,他反省說:「在我這種年齡,總是分不清楚一個人的外貌和內心。」
  這篇課文的作者錯了。
  不只文中小學生所說的「這種年齡」,事實上任何年齡的人都如那位小學生般,從來分不清楚外貌和內心的分別。
  無論作家,抑或歌手,還是其他的身份,在變質的社會風氣下,樣貌竟是塑造性格的因素。
 「樣貌,已決定了你在他人眼中的性格」,這是一種眾所周知、但無可救藥的病態。

日期:4-2-2005 8:36 PM
 《分心》── 沉迷裡,無法分心。
  最近,總以為自己經常分心。
  下棋時、走路時、看書時、看戲時、上課時、更新網頁時,甚至,睡覺的時候。
  做事心不在焉;或是完成一事後,立刻忘了自己做過甚麼;再來是「我剛才說過什麼?」等等。
  下棋已經十年,怎會把只許勇往直前的「紅兵」倒退一步?竟然,遊魂到這個地步...
  幸好我懂得反思。想清楚,原來,自己沒有分心,也沒有遊魂。
  縱然我的雙眼是毫無神韻,我的思想是凌亂無方,我是六神無主,是如何落寞也好。
  我的注意力,只是一直全心地向著同一方向、同一個人,才會無法分心去注意其他一切。
  我不是分心,相反,我是對某事太專心了。
  始終,是太專注,是太沉迷,令自己變得沒有方向,迷失了。
  或者,是時候,我應該學會分心了。

日期:28-1-2005 9:36 PM
 心息過後,為何慶幸灰燼還未消散?一句「算,就算」,如何能夠實現?
 《無聲的震撼》
  粉麵店內,「八掛」的我留意到鄰座的一對男女...
  同桌的他和她,起初看似互不相識。直至男方開口向女方說話,才恍然他們是一對夫婦。
  很奇怪,男方一直對女方說著話,面上也保持一貫的歡容,女方卻對他不加理會,而且一直微微地怒目他。
  旁人一看便知:他們吵架了。
  女方雖然沉默,但我知道,她心裡大概是充滿憤怒;而男方,雖則面上掛著微笑,心裡卻肯定不是在笑。
  我能體會男方的難受。因為此情此景,就似,「你」令我心息的當天。
  你像她一樣,沒對我說過一句話,亦沒在意身旁的我。我看得見,你那半秒,由眼角而來的一眼;
  我也像他,由始至終裝作若無其事,裝作淡靜,毫無怨言。
  其實,我連自己都騙過了。
  你離開時,我看著你的背影,對自己說:「應該走了。」那一刻,我總以為自己很平靜。
  真的平靜嗎?那為何後來終於捱不下去,終於耿耿於懷,終於埋怨你?
  即使是一句傷我的說話也可以,為何你沒說一聲?
  即使是一個凌厲的眼神我也心足,為何你沒望我一眼?
  為何,你一直沉默無聲?
  就如寂靜中的恐懼感,漸漸令人心慌意亂。
  原來,無聲能創造最絕的傷害;
  原來,我自以為平淡的沖擊,其實是另一形式的震撼。
  突然,「給你!」,鄰座的她將一個麥當勞換來的蛇年公仔擲向他。當然,那一聲「給你」是充滿嚴厲的語氣。
  然後,「不要掛在這裡!那不合襯,掛在那裡吧。」那是命令,但,也是體貼。
 「看他多幸福,誰來跟你同病相憐。」此刻,我笑著自己。
  我能體會他?其實,我更應該被人體會。是我一廂情願,希望與人身同感受自己心裡的震撼。
  怎會相同呢?
  他面對的無聲,守候著「嚴厲」的體貼;而你給的無聲,是心息過後,無法掩藏心底、也無法瞞騙自己的震撼。

日期:22-1-2005 2:40 PM
 求求你,笑多 D 好唔好?
 《原是,最好不過》
 「愛過,方能感受愛的意義;
  痛過,眼淚才落得有意思。」
  這樣的憧憬,是渴望愛情時的心聲。
  真正愛過後,就明白到:
  愛過的痛,回望當日,曾是最美的片段;
  幸福感覺,來到今天,卻化作遺憾的根源。
  明知道沒有結果,無奈深信過愛是美麗;
  寧頑任性的開始,早已注定無可挽救的結局。
  林夕筆下的《慘得過我》,
  為何形容,沒有相戀是「慘不過」?
  相比之下,這稱得上「慘」嗎?
  從沒愛過,至少不曾痛過;
  沒有愛過,也不會走到失戀的地步。
  為何不說,從來沒有相戀是最好不過?
 *任性牽手 走到盡頭你我失救
  從沒愛過 愁眉劇痛也無感受
  好不過 如牽手永不會知
  沒情自若也可以 何用扮做稀罕「我願意」*

日期:17-1-2005 9:33 PM
(一)《反思》
   「能夠這樣,謝謝你幫忙。將僅有願望都,風光殮葬。」
  心淡...
  心寒...
  心痛...
  然後,心息?
  昨日。
  最怕你冷漠的表情,
  似是深藏著無法理解的憂鬱;
  最想你會心的微笑,
  像告訴我,你找到了想要的幸福。
  回望我,總是想著你,而沒在意過自己。
  然而,很多說話,令我心息的說話,
  其實我記得清楚。
  不是因自己的傷痕而記得,
  而是因為,
  愈是痛心,我愈是掛著你。*請相信,我曾經傷心過,也曾真心過*
  你可知道?
  心淡,心寒,和心痛,其實都是關心的藉口。
  難受,其實是為你而難受。
  心知早已迷失,我也不曾反思。
  今日。
  是你的絕,終於令我心息。
  原來你有很多無法接受的缺點。
  原來你不是獨一無二。
  原來你也未必值得去愛。
  原來我應該為自己打算。
  心息了,學會反思。
  發現了任性的自己,發現了沉迷的代價;
  也發現了久違的理智。
  明白了。
  不再為你浪費心機,不再為你折磨自己。
  不再心淡,不再心寒,不再心痛。
  反思,明白到沉迷是無需婉惜。
  感謝你。
  如不夠絕望,我永遠不會反思。
  沒有終結,也不會有新的開始。
  絕,是終結,是開始。
  感謝你,令我心息。



(二)《絕》散文版 posted at 10:35 PM 18-1-2005
       凌亂到對著你講:算,就算。∼《算》

  寧願,滯留此處;
  寧願,時間中止。
  寧願
  讓痛苦輪迴,讓輪迴千次,讓
  此時此地靜止。
  寧願
  讓曙光熄滅,讓背影離去,讓
  我完全的獨處。
  僅存的希望
  都失去了。
  此刻
  是再沒期望的未了願望,
  是幻破的回憶,
  是絕望。
  殮葬了,願望。
  枯竭了,靈魂。
  絕望與神不守舍,
  是天生一對的反應。
  失去期望的靈魂,
  寧願死去。
  失去靈魂的人,
  寧願忘盡某人某事;
  寧願忘掉過去將來;
  寧願忘卻存在;
  寧願抱緊絕望的軀殼。
  可惜,始終
  絕望會被時間帶走,
  痛苦會被日子洗禮。
 「寧願」不會實現,絕望也無法恆久。
  我,終有重拾靈魂的時候。
  但不要忘記
  那個願與未了願望共赴存亡的靈魂,
  那個曾經屬於自己的靈魂。
  那個,寧願絕望的靈魂。

日期:14-1-2005 9:39 PM
 想說的話,都盡在不言中。
 《病》
  病,可以是一種幸福。
  毫無顧忌的睡至日落;
  不經思索的亂寫一通;
  病了,才可這樣自甘墜落。
  平日告訴自己不要想得太灰,
  但,生病時,誰會好心情?
  終於,有理由心灰意冷了。
  病的時候,眼眶發熱,會擠出眼淚。
  不是為誰而流淚,只是自然反應,自然反應...
  心情不好,也只是因為病了。
  昨日令我煩擾的事都已忘了,
  今天是因病了才這樣愁眉。
  別問我為什麼不笑,我病了。
  生病是多麼的幸福,找藉口也可以無愧於心。

日期:6-1-2005 7:10 PM
 《不能換電的手錶》
  準備送給朋友的生日禮物,是一枚普通的手錶。
  綠色的塑膠錶帶,印著抽象派的咖啡檯圖案,滿有典雅咖啡店的味道;
  錶蓋裡,"3"、"6"、"9"、"12" 四個大小不一的數字上,是黃色的時針和分針,以及紅色秒針的交錯。
  別人眼中,它其實有如小孩的玩具手錶,五顏六色的,沒有銀色鋼錶的高貴,也看不出半點實用。
  的確,論實用價值,它沒有多少。
  一看,已知無法讓你天天戴著上班,逛街。看似脆弱的外表,容易磨花的錶面,加上漂亮的圖案,構成一枚捨不得
  戴上手的手錶。
  而且,儘管說明書告訴你,電池的型號是 "SR626SW",但整個錶殼沒有一個螺絲口,明顯,這錶是無法更換電池。
  僅有的電力耗盡後,它就不再是一枚手錶,而只是一件收藏品。
  若果,手錶象徵時間,時間代表永恆。那麼把手錶送給朋友,可算祝願 "Friendship Forever"?
  但,不能換電的手錶,似是諷刺著這一相情願的 "Forever"。
  當秒針不再走動,時針和分針亦會永遠停在同一位置。
  它,不會是代表永恆的手錶。從開始就知道,它總有一刻會停下。而無法延續的那一刻,你只能懷念。
  請不要騙自己,甚麼「時針不走,心意長存」,恐怕,「永恆」的友誼,要比電池更早報銷。
  情況有如紀念冊般。
  同學們都寫下「友誼永固」等祝願字句。其時真心也好,無心也好,多年後翻看,也只會想起舊同學當年的模樣,
  你不會真的聯絡他們,更不會分享彼此的近況。
  大家當然希望延續那份天天相見的親切感,不過,大家都心知肚明,友誼只會停留在紀念冊上。
  不是寫上一兩句「友誼永固」,也不是送上一份禮物,就能永存友誼。
  紀念冊,表面的功用是留給大家一個聯絡的機會,實際上,卻只是回憶的收藏,實用價值其實沒有多少。
  手上,這一枚不能換電的手錶,突然發出一種可怕的聲音 ── 剌耳的,秒針走動的 「滴滴」聲,像在倒數某事件的來臨。
  當這聲音停止時,我的朋友,若她仍然保存這手錶,可會婉惜彼此的友誼,永遠滯留於昔日的同一位置?

日期:3-1-2005 6:52 PM
 「如歸家的一刻,再沒南瓜車...任性過相信童話,應該承受代價。」
 《玫瑰淪落了》
  聽說,女孩子都喜歡花,所以送花是男孩子的責任。
  而送花的學問,原來十分深奧。
  不知誰訂立的規則,不同種類、不同顏色、不同數目的鮮花,分別代表著特定的心意。
  1 朵玫瑰,代表「你是我的唯一」;
  3 朵玫瑰,代表「我愛你」;
  7 朵玫瑰,代表「暗戀」;
  11 朵玫瑰,代表「我只在乎你」;
  12 朵玫瑰,代表「每天愛你多一些」;
  17 朵玫瑰,代表「你我的愛已絕望」;
  40 朵玫瑰,代表「至死不渝」;
  100 朵玫瑰,代表「百分百愛你」;
  101 朵玫瑰,代表「無盡的愛」;
  108 朵玫瑰,代表「請嫁給我」;
  999 朵玫瑰,代表「天長地久」。
   越多的玫瑰,訴說越深情的心聲。
 「我愛你」:不過幾十元,人人也夠資格說一聲;
 「每天愛你多一些」:卻超過 500 元;
 「你我的愛已絕望」:和平分手,800 元;
 「請嫁給我」:求婚?盛惠 $5000 ;
 「天長地久」:哇!幾乎是無價寶。
   是真的?
 『付出天文數字,就能天長地久』,你相信嗎?
   別傻了!玫瑰從來只說假話。
  男士可以送你無限朵玫瑰,正如他可以承諾給你摘下天上的星星。
  越偉大的承諾,其實越是虛假。
  說穿了,不管一朵,還是千朵,一律只是剎那的承諾。
  正如玫瑰般脆弱,只有剎那的生命。
  不過幾天,40 朵動人的玫瑰,花瓣已染上了黑邊。
  再過幾天,玫瑰開始垂頭了,似是愧對自己的自大。
  最後,枯竭的花瓣,逐步逐步,一片一片的凋落。
  玫瑰,終於敵不過「至死不渝」,死心了;承諾,若曾經有過恆心,會比玫瑰長情嗎?
  因為愛情,玫瑰是高貴的象徵;亦因愛情,慘被淪為騙子的工具。
  原是不會說謊,是誰?褻瀆了玫瑰的高傲,教它說出動聽的謊言?

日期:31-12-2004 7:15 PM
 悲觀的思想,寫出悲觀的文字。
 《旋轉的硬幣》

日期:29-12-2004 7:23 PM

 我討厭和不熟悉的人分享快樂。因無知的他們,總認為我在誇耀,而不是分享。
 看看身邊的人,每句說話都含有嘲諷成份,已知不值得和他傾訴。你知嗎?和不懂「分享」的人分享,多沒趣。
 分享,是想將自己的快樂送給人,令人快樂;分享不應數說自己,奚落別人。請!不要再在分享的過程中傷害他人。
 《雪地.風箏》
  踏在雪地、放著風箏,那個他,是如何的迷茫。
  雪地,堆積了深深的「無奈」。
  原是天空的分子,偶然的不幸,令水點靜止、凝結,落下為雪花。
  誰都說這時的它更漂亮,看!晶瑩剔透的外表瞞騙了所有的眼睛。
  誰會深究?
  雪,是冰晶的集結;冰晶,是失去自由的水點。
  雪,懷念天空的自由,縱然落到人間,仍盼望融化成水的型態,回到天空。
  無力償願的雪花,才堆積為厚厚的雪地。

  放風箏的他,整天踏著深深的「無奈」。

  風箏,是身不由己的象徵。
  原是風的愛侶,因為繩索的枷鎖,風箏被迫停頓、忘情,被迫徘徊在原地。
  誰都認為附線的風箏代表自由嗎?看!人是無知地看著風箏困窘。
  誰察覺到?
  風,不斷的拖著風箏;風箏,不斷的掙扎想逃。
  它期望隨風而逝,那怕枯枝剌破,那怕雪堆沒埋!
  莫斥責無權自主的風箏,只能白白地任愛人離去。

  雪地上的他,每日找著的,是身不由己。

  可憐的他,看他!太冷太冷了。
  那有一點血色,那有一絲神韻?
  走吧。
  離開這無奈的雪地,放開這身不由己的風箏!

日期:15-12-2004 9:53 PM
 如果我也懂得隨時變心,可能不會得到這種眼神 ── 一種連自己都討厭的眼神。
 《愛是》── 送給瑪姬。
  愛是,360度的迴旋過山車;
  愛是,240公里的高速飛馳;
  愛是,極愛又恨的忌廉曲奇蛋糕;
  愛是,令人落淚繼而舒暢的青芥;
  愛是,染上了猶如捉迷藏的心癮;
  愛是,全神貫注凝望著你的一眼;
  愛是,千變萬化深不可測的浮雲。
  愛是,像雲,在每人心裡都有獨特的型態,並隨心情、隨時間改變。
  這刻像出爐的麵包,那刻似枯萎的玫瑰。
  愛是,永遠欠缺客觀的一面。
  聽說愛著一個人的時候,會不自覺地流露笑容。
  看我的眼神,從何時開始?日積月累了因愛而成的抑鬱。
  我怕!怕再沒有發自內心的一笑。
  是苦,亦是愛的一種體現;一種快樂人永不認同的體現。
  愛是,從來只有主觀的界線。
  如果問我:
  愛是,一種害怕擁有的幸福;
  愛是,一種甘心情願的折磨。
  如果問你:
  愛是幸福,抑或折磨?
  還是一切意想不到的答案?
  為何,我的「愛」不等如你的「愛」?
  主觀上,無論愛是如何清晰簡單;
  客觀裡,卻會因他人而模糊不清。
  彷彿相愛很難,
  是因世上沒有相同的愛情觀,沒人可以完全明白自己。
  世上最幸運的事情之一,是每人都有愛;而最不幸的事情之一,是每人都有不同的愛。

日期:12-12-2004 5:12 PM
(一) 原來《小飛俠》的歌詞真的寫得很好,夠現實。
  「陪你活過一天 陪你坐過飛氈 陪你令我輕鬆 也令我極度心思紊亂 」
(二) 回家路上的半小時裡,突然想玩一玩改歌詞遊戲。
  選了 M@ggie 《一支煙的時間》,效法林一峰的原詞,不加入商業化字句;亦忠於 30 分鐘裡的靈感,
  拒絕加上後補的修改,不想令靈感虛假化。
  原來,"改" 歌詞和 " 寫" 歌詞是兩回事。
  歌曲 Demo,通常是單調的 "lala, deda",或聽不懂的日文,再來可能是純音樂。一段 Melody 還未有屬於
  它的歌詞,沒有原詞作比較及「引導」,除去了受迷惑的機會。
  而一首已有原詞的歌,它的旋律和歌詞已被認定為一雙一對,所謂先入為主,任誰強行加入都不太合襯。
  要改得好,總要忘記原唱,找出最原始的旋律。嗯,知道自己的不足,要好好練習!

 《風沙》── 改自傅珮嘉《一支煙的時間》
  遇上苦戀的風沙 太不好運
  在半路沒半點星火 望向深沉目光
  若沒法裝出心情 扮沒有心碎
  太不幸 怎麼會 慶幸曾被愛傷過
  沒有裝飾的犧牲 太不感人
  像故事 坐上了飛氈 冒著我生命危險
  受落了終身傷痕 仍被你不屑
  創傷後 再傷透 最後還沒有出走
 *像那火光之中無心的一吻
  夢裡挽手心知不可能 害怕縮手如沒法接受
  沉醉你眼光裡未回看 跌過傷過未回望
  不放手 不管以後 *
  沉醉火花之中不清醒也未停手
  還是不惜甘心犧牲所有 拒絕明日甦醒得救
  斷送枯乾的一生 會否感人
  像故事 忘卻了風沙 漠視我生命危險
  為著你花光心神 仍被你不顧
  眼眶淚 也不夠 太耐還沒有出走
  Repeat *
  沉醉火花之中不清醒也願長久
  還是不惜甘心犧牲所有 拒絕明白應該深咎

日期:7-12-2004 8:21 PM
 一個人的路上,盼望能與不同時空的同伴惺惺相惜。
   靠《一對人》和《少女革命》入睡,可否告知,和安眠藥有分別嗎?
倘若無法自控,要不停服用,好不好?又沉淪下去...期望,答案。

 《久違的包裝》
  何韻詩的新曲加精選大碟 "The Best of Hocc",有著最吸引的包裝。
  真正喜歡音樂的朋友都知道:評價唱片,歌曲質素是唯一的標準。
  我自問珍惜音樂,而且眷顧香港的音樂,因此必須稱讚這一種散發信心的包裝。
  最普通的外觀,最普通的唱片盒,"The Best of Hocc" 跟所有外國唱片一樣,都是最簡單的包裝;
  沒有任何贈品,沒有贈卷,沒有邊條,甚至沒有紙皮外套。
  願意買這唱片的朋友,都不是受無關痛癢的雜草誘惑;吸引他們的,是封套裡,唯一的賣點 ── 音樂。
  但凡有實力,都無需任何修飾。
  如 The Beatles 的《White Album》── 完全空白的封面上,只有幾個小小的灰色字,寫著 "The Beatles"。
  若以香港人的眼光看:上世紀最偉大的樂隊,怎會選用這個簡單的設計?
  可憐的眼睛,被膚淺薰陶得盲目了!你們都不能理解,其歌曲本身已擁有神奇的力量,
  能貫穿時空的高牆,能長駐億萬聽眾的心靈,讓旋律永恆地播放在時光隧道之中。
  從包裝的分別可見,本地音樂的實力和自信,比起外國差上不只一個層次。
  老實一點,唱片封套愈大,愈新奇百怪,某程度上愈能反映該唱片的內涵,反比例地。
  唱片公司和市場大眾,為何都看重包裝?
  請用良心去看清楚,輕視的目光經已太多,無需再自我諷刺!
  過去,香港音樂受盡委屈,受盡歧視,受盡自嘲!然而,它已渡過了這段水深火熱的日子。
  根據黃霑老師於其博士論文中的界定,香港流行音樂的壽命是 1949 - 1997 年。
  換言之,97 年以後的歌曲全屬沒落之作。
  的確,自 97 年起,離奇的唱片封套開始大規模湧現,港樂亦藉此宣佈死亡。
  時至今日,以包裝作主流的香港樂壇,終於到了迷失的地步。
  歌手,靠掌相立足;歌聲,用電腦上妝;實力,以外表代替;樂壇,不再是音樂駐足的地方!
  留守本地的「樂迷」,多被偶像派迷惑;而真正的樂迷,都投靠外國的勢力。
  留下一班孤立無援的革命勇士,在迷失、黑暗,和找不到星光的戰場上,垂死掙扎。
  像當年的中國,被外來惡勢力奪去主權。侵略者不但要擁有我們的土地,還要改造我們的思想。
  我們,真的「到了最危險的時刻」。起來!再讓一顆心沉淪下去,中國的名字會永遠消聲匿跡。
  歷史已作出見證,我們曾於四分五裂的死亡後,憑著僅存的脈搏找到重生的道路。
  良音,縱然已成絕響,也必留下微弱的脈搏。
  何韻詩的簡單唱片盒,只有一個標誌,就是歌曲的吸引,也是最吸引的標誌。
  良音的脈搏,就從這種久違了的包裝開始重生,好嗎?

日期:3-12-2004 10:12 PM
 讓綠燈閃過兩次,逃避,逃避...
 再這樣《思覺失調》,也只是《折磨》自己。

(一)《夕日》
  天空,
  散發著落日的迷彩。
  化開的紅光,
  穿透白雲,成詩、成畫、成夢。
  那一日,
  從百葉簾照入的陽光,
  不就是這樣的色彩?
  猶記得...
  燈,忘了發亮;
  風扇也沒有聲響。
  只有你和我的說話,
  環徊地圍繞著班房。
  你說
  牆上的夕日餘紅,
  總是帶來獨特的寂寥;
  你說
  快把筆記抄好。
  我卻
  稱讚好心的夕陽,
  帶來絲絲的暖意;
  我卻
  希望那是抄不完的筆記。
  如今眼前,
  映著當日的情景;
  你我已再不同路。
  我的感受,
  像你當日的話裡餘紅,
  再沒照在牆上的暖意。



(二)《我們認識的傅珮嘉》
   只給喜歡傅珮嘉的歌迷朋友,否則勿看。
  記得瑪姬說過嗎?
  她說想要認識傅珮嘉,最直接的方法是從她的文字裡,尋找她的影子。
  我們都相信寫出簡單文字的她,不會如大眾所說的複雜。
  她的散文和歌詞,或者思想簡樸,或者沒有動人字句,或者沒有高深文筆。
  但喜歡她的朋友,總會從字裡行間,看出沒有保留,教人會心一笑的真心。
  如《幸福論》:
 「幸福是睡了五個小時飽飽的覺。
  幸福是吃了半碗正宗的魯肉飯。
  幸福是聽了一次你說你很愛我。
  幸福是生了兩個像極你的小孩。
  幸福應該是簡單而容易得到的,
  只是我們都習慣了不知足因而變得複雜。
  幸福是其實近在咫尺。」
  她的幸福就是簡單。
  瑪姬稱自己為「幸福女生」,認為苦中作樂是幸福,而且沒有繁複的手續。
  減肥苦嗎?但間中能吃到美味的食物,就會幸福;(對我來說是增肥 ^_^")
  身心累嗎?疲勞時能夠一秒間睡著了,就會幸福;
  不開心嗎?靠著絕望的情緒,得到作曲和寫作的靈感,也會幸福;
  想逃去嗎?但能夠唱歌,能夠擁有屬於自己的唱片,已經是「我要的幸福」。
  全是簡單的條件,很容易達到的那一種。
  世界裡有太多的逆境,所以也有無數的幸福。凡事簡單一些,幸福就在你身邊。
  這是瑪姬的理論,我雖不是完全認同,但也佩服她悲觀的內心裡,對世界有這種正面的見解。
  誰會忍心,你 ── 幸福女生 ── 不如我們心目中的幸福呢?

日期:27-11-2004 7:41 PM
 今日去逛唱片鋪,遇到一個正在試聽外國唱片的漂亮女孩子。
 雖然漂亮,但經過她身邊時,我只望她一眼,就繼續看自己的CD。為什麼這樣浪費?因為多加一眼,她也許就不漂亮了。

 《風的希望》── 為慶祝我的第二個筆名──風俠──出現而寫。
  風,是偉大的革命家。
  風,有自己的夢想,各式各樣的夢想。
  或是吹動樹葉的微風,為自然添加詩意;或是變幻無常的暴風,到處彰顯自己的威力;
  或是帶動浪潮的海風,支配海上的變化;或是伴隨浮雲的天風,掌管陰睛亦控制天氣。
  風,為自由而生,是不甘心的空氣。
  請你張開手掌,嘗試捕捉前面的空氣──看!任你動作多敏捷,它還是從五指間從容逃去了。
  你永遠也找不著空氣 ── 誰一動手,空氣就化成風,走到別處 ── 它不會甘願成為俘虜。
  風,那不安於現狀的決心,能轉化成強大力量。
  大海上,狂妄的熱力企圖壓迫靜止的空氣。空氣那會示弱?它反過來吸收熱的能量,然後化成風暴,
  升上天空,以無常的方向迅速地離開空虛的海面,誰也管不到它的去處。風,就是這樣的消遙灑脫。
  風,所有的風,雖有不同方向,卻有相同的目標。
  它們不甘平凡,不甘靜止為空氣,於是沒完沒了的流動,要找到一處滿意的地方棲身。
  它們都知道此處有太多的缺點,只有未來的某處,才有完美的國度。
  風,平靜裡發起革命,是革命主義者。
  任何改進,都是革命的成果。風討厭與缺點為伍;也竭盡所能,擺脫敗絮其中的現狀。
  它不斷變形和革新,不斷向前邁進,從不貪圖安逸的一刻,每一分一秒都在思考改進。
  風,存在於過去、現在、將來,無處不在。世界因而風雲變色,不斷進步。
  歷史裡清楚地記錄了,推動世界向前的,是風,而不是單純的時間。
  風!
  我嚮往你的為所欲為,嚮往你的自由、你的瀟灑、你的革命、你的希望!
  我願隨你尋覓理想軌跡,或模仿你撩動海浪。但可惜,可惜我不像你──你無牽無掛;
  而我,卻帶著一副沉重軀體,和早已描定的人生。

日期:26-11-2004 7:30 PM
(一)《淚如雨點》
  靈感來自瑪姬的《December Rain》。那是,《少女革命》前的瑪姬。
  那一年,一月的時候,
  北京正值下雪的日子。
  你可曾看過那裡的冬天?
  雪地上起伏不平,有如沙灘的質感,
  但雪和沙有不同的顏色,不同的溫度。
  走在雪地上,有別於沙灘漫步的閒情;
  湖面上平靜如鏡,沒有一點波浪流動,
  只有浪花,靜止的浪花 ── 整個湖面都冰封了。
  遊人無需止步於湖邊,只管走在湖面上!
  那是寒冷的冬天,冷得下著大雪。
  誰也不會相信有微雨點灑落雪地。
  但我看過!
  那天,那一片空虛的雪地上,
  我用枯枝為它劃上你的姓氏。
  十八劃:那是一個簡單的字。
  可笑是我,
  身穿六層衣服,手掌戴上三對手套,心裡藏著一道枷鎖,
  就是簡單的蹲下,簡單的筆劃,都變得太過沉重。
  那是一個沉重的字,
  但再重,也不比忘記你重;
  那是一個痛心的字,
  令我想到不會再次遇見你;
  那是一個神奇的字!
  下雪的日子,應該不會下雨,
  那為什麼有雨點落到字面上?
  我看得見,一點兩點的微雨,
  確實慢慢滲進雪地的姓氏裡。
  那些雨點,都是甚麼假扮的?
  是天氣在作怪嗎?
  冷得,連哭的感覺都忘記了。
   
《December Rain》曲、詞:傅珮嘉
 十二月的下雨天 撐著雨傘遮不住紅眼
 不變的只有流言 話都哽咽在喉裡面
 我的手心托不住昨天
 永恆低著頭說再見 說再見
 雨就像你曾說過的話
 我哭了 你沒了 心已經不跳了
 給的溫柔化為烏有 你說走就走
 雨下著下著突然停了 天晴了 我已經累了
 就是捨不得 分手的時候 沒有留下一個擁抱
 十二月流了一場眼淚
 從此以後忘了怎麼哭了 怎麼笑了



(二)《珍惜》
  今日忘記帶銀包,無故出現以下感想。
  珍惜,一般都出現在失去之後;
  存在,只會在沒有時才能發覺。
  以往埋怨靈感不足,寫不出滿意的作品。
  到僅有的都失去時,才知自己曾經擁有太多的靈感。
  就如,你不會看見擁有的一切;
  不過,你卻會知道欠缺了甚麼。
  任那一件物件、一個人、一種感覺,
  無論它有多好、多貴重,一旦擁有,
  都會變得平凡無奇;
  唯獨失去了,它的存在價值才可重見天日。
  要失去前懂得珍惜;要失事前發覺幸福的存在,
  實在渺茫得天方夜譚!
  人的視線──或者說天性──總是放到遙不可及的地方;
  珍惜眼前,從來都太過罕有。

日期:20-11-2004 9:23 PM
 《一眼》
  妳的一字一句、一個動作,都令人想得太遠...
  妳無心一眼,我自製浪漫;妳不必驚訝,更無需上心。只要,維持原狀,由得我無藥可救。

  靜寂的繁星 ( 繁星 = 眼睛 )
  浮沉著太多心情;
  剎那的一眼
  沒帶走半個身影。
  妳無言的一眼;
  妳無意的一眼;
  妳無聲的一眼;
  妳無情的一眼;
  為何化作聲色動人的深情,
  在我眼裡演繹?
  要自欺? ──
  我多麼希望,
  亦曾經幻想
  妳是因害怕而逃避,
  我無需暗地裡看妳。
  還是忘記? ──
  妳的一眼
  從來只有他的背影,
  從不呈現我的身形。
  我留下妳的一眼,
  數不出一絲牽涉自己的記憶,
  陪伴妳蒼然的歌聲。
  我留下妳的一眼,
  只想寫許多沒有結果的長情,
  填補我荒涼的心景。
  也許病入膏肓;
  甚至無藥可救。
  若然,無能為力,
  寧願,不要夢醒!
  然而夢的長短,
  不是人所決定。
  誰人,
  最初不是陶醉於夢境?
  誰也,
  最終還是深信於實情。
  真相
  是妳無心的一眼;
  假想
  是我自製的浪漫。

日期:17-11-2004 11:55 AM
 昨日的夢話:我愛妳,但我能夠說甚麼?
 一句令人胡思亂想的說話 ──「你有無理過我感受先?」 我曾經,很想很想,很想妳知道有人在意妳的喜怒。
 妳或者覺得可笑,也許亦會煩厭。我沒有資格要妳想我一分一刻,所以也不好自私,最好的方法是忘記。
 雖然,說話仍徘徊在夢醒時分,要發夢的人深深記得。

 《獨個》
  他一個人的故事。
  我陪著我自己,渡過了今天的午膳時間。
  沒有不慣。反而,懷念起那段曾經日復如是的日子,和那一個,昔日走在單線行人路上的自己。
  何時開始?我離開了當天的我,與其他人走在一起。
  一起吃飯、一起放學、一起談天說地、一起有講有笑。不過我知道,那不會是屬於我的笑聲。
  我還是喜愛走一個人的路。
  每當與其他人一起的時候,每當我面上露出虛假的笑容時,總會看到對面路上,那個獨個走著的他。
  他!我可以告訴你,關於他的故事。
  他每天保持著同一步速,在同一時間,走到同一目的地。從不需要遷就任何人的步伐;
  他每天踏著自己昨日的足印,走在同樣的路上。那段路,彷彿狹窄得只能容下他一個;
  他每天的午餐都在同一餐桌上享用。就連餐廳的侍應,每天都故意預留同一座位給他。
  就這樣,他陶醉於寂寞的日子,滿足於獨個的習慣。
  一個人的路上,他只鍾情於自己的想法,不容許別人加入他的世界。
  他知道,倘若與人同行,他就要出賣自己的步伐,跟隨別人的主意;
  也要離開那一段狹窄但自由的路。
  別人眼裡,他整天都在發呆。其實,他是在思考。
  下課時她望他一眼的原因;路邊一群壞學生極度討厭的行為;紅綠燈的綠燈總愛在他面前轉為紅燈的巧合...
  全都是他思考 ──或者說遐想── 的源頭。
  他喜歡思考,一個人思考,所以,寧願身旁只有自己的身影。
  他鍾情於獨個的感覺,於是,常四出找尋更有深度的孤獨。
  最深刻的,是他的那次「獨行」。
  某天早晨,八時正。
  他身上沒帶手提電話、沒帶相機、沒帶唱片機、沒帶隨身筆記,甚至沒戴手錶。
  他決定到他不熟識的港島街道一看,一個人去。
  並不是精神上嚴重失衡,只是從電台的深宵節目中聽過歌手陳奕迅推介這種消遣玩意。
  從上環,走過樓梯街,走過摩囉街,走過皇后大道,到中環。沿著軒尼詩道,途經百德新街,入高士威道,到天后。
  然後,北角,側魚涌...像詩人戴望舒,走六小時寂寞的長途。
  他告訴我:
  早上的樓梯街只有他一人,望著彎彎曲曲的梯級。陽光、清風、鳥聲彌補了寧靜,卻彰顯那份孤單與寂寞;
  沿路的街道上看到漂亮的古舊建築物,他覺得滿足時,才知無法分享自己的快樂,是一種無法彌補的空虛;
  途經被作詞人神化了的百德新街時,他眼下的情侶,那有一種顧盼自豪?他說,那位作詞人應該親自到這街感受一趟;
  摩囉街及附近的小街道也不像《店鋪》中的描述。當然,《店鋪》是一九七五年寫的,現今人面全非,就連景物,也不依舊。
  當年作者所說的新式店鋪,恐怕已是快被淘汰的舊店。
  他深信以上的景色,只在獨來獨往時,才被發現,才能察覺。
  當日,走了一天陌生的路,無非為了尋找寂寞的感覺。
  今日走在熟識的路上,同樣是一個人,又何需害怕寂寞?
  一個人的路,獨個,就獨過好了。

日期:13-11-2004 12:00 PM
 《懷才不遇的傅珮嘉》
  沒有她的歌,可能會夜夜失眠。
 絕
  December Rain
      少女革命
一對人
   我太好人
      女子公寓
   轉
   一支煙的時間
踩鋼線
      一夜成名
   魔女之吻
      大將之風
  白麵包
  這一刻,若要我舉出一位懷才不遇的歌手,她一定是傅珮嘉 ( Maggie Fu )。
  我不論她的人品性格、外貌掌相,反正這些都無法從歌曲中聽出,亦不是評定實力的標準。
  因此,我只數說作為歌手的條件。
  把自己定位為唱作人 (Singer-Song-Writer) 的 Maggie,無可否認唱作俱佳。
  歌唱:比起一般的女孩子,她有得天獨厚的聲線,柔和而不刺耳。明顯,那是屬於歌手的聲音。
     擅長於高音的她,把屬於自己的音域發揮純熟。高音但沒有令人生厭的感覺,這是聽得出
     來的歌唱技巧。
     感情表達方面,她懂得利用聲線變化,令聽者可以輕鬆地感受歌曲的情緒。
     不同於另一實力派女歌手關心妍,經常沉醉於過於激動的表達方法。
  條件:作為實力派唱作人,除了真正懂得唱歌,當然也要認識音樂。
     Maggie 生於一個重視音樂的家庭,母親是一位著名歌唱老師。
     可以說,她未出生已與音樂結緣。四歲開始學習鋼琴的她,早已是一位演奏級的鋼琴手。
     而且,她喜愛各地音樂,也接受不同類型的歌曲,對音樂有著深厚的認識和友誼。
     上一張唱片《一夜成名》,她個人包辦了六首歌的作曲部分及全碟的歌詞。
     請問現今的歌手們,那一位有同等的熱誠及創作力?
  作曲:寫歌需要靈感,而靈感的多寡某程度上取決於天份。
     極具天份的她,曾於一晚時間內創作二十段 Melody。
     另一程度上,靈感亦來自經驗。
     聽得愈多類型的歌,愈會知道音符可以天馬行空地配搭,愈會容易寫出自己的旋律。
     Maggie 自小接觸不同時代、不同地域的音樂,多年來累積了各式的音樂概念,對作曲大有幫助。
     無疑,Maggie 並不欠缺天份或經驗。
     她別樹一幟的曲風,不同於主流K歌格局,擁有自己的風格。不是最好的旋律,卻是最真的音樂。
  作詞:與作曲方面比較,Maggie 寫詞的才華明顯有所不及。
     例如較早期的《上帝愛我》,部分內容抽象,詞不達意,聽眾未必明白。
     不過,她懂得認清自己的不足,加以改善。
     最新的唱片內,她的歌詞都走直接易明的路線。
    《白麵包》和《螞蟻》兩首,善用簡單比喻,表達複雜的愛情慘況。
     至於《一夜成名》,其他人都說歌詞意識危險。我卻認為,創作不應止步於自己的範圍外。
     去想像一些自己從不會想過的故事,才是創作。若果只會照著自己的經歷寫,那人肯定才華有限。
     雖然,她現時的填詞技巧仍未到達專業水平,但我相信,她會不斷進步。
  擁有以上的才華,已出道五年的傅珮嘉理應有一定的成就。
  但事實上,為何那些實力遠不及她,甚至連自己的歌都不求甚解的偶像歌星,會比她更受歡迎?
  原來,有實力還不夠。關鍵是,要有相當水平的聽眾。

日期:13-11-2004 12:20 AM
 《假如我是安徒生的雪人》
  可知?我是無目的地想妳。我是這樣理智,又是那麼任性。
  有沒有看過安徒生的《雪人》(The Snow Man)?
  這篇作品,名氣雖不如《堅定的錫兵》及《賣火柴的女孩》等名作,我卻,對雪人的故事情有獨鍾。
  雪人,它身為雪的一份子,但愛上了不應該去愛的火爐。
 「愛情」,它從未聽過這詞語。雪人只知自己很想接近那火爐,卻不知那種感覺的名字。當然,也不知道它的真愛是絕對無法存在於世界上。
  但它並非完全無知。
  明知道,接近火爐會帶走它的生命,雪人仍然矢志不移地沉迷於火的溫暖。
  脫離童話世界,雪人的衝動是存在的,人所皆有。但,誰會有雪人的決心?報章新聞裡,何曾有童話出現過?
  我見過的,都是「因愛成恨」之類的慘劇,這些新聞也真是供不應求。
  恕我天真的見解,若是真愛,怎會包含恨的成份?怎會因他不愛自己而衍生報仇的念頭?這類新聞,彰顯著我們世界裡沒完沒了的假愛,也意味著,要感受動人的愛情故事,請到作家的筆下,或電視的節目裡。那些主角們都願意為情人犧牲,不過全是幻想的。
  這就是我們的「有情」世界。你要覺得幸運,我們沒有雪人的愛火之心,懂得為自己著想,所以不會落得如雪人那樣的下場。
  偏偏,自討沒趣的我,可是極度極度不接受現實的一套。
  傳說中,真正的愛情可以是單方面的。愛一個人,只會希望他/她快樂,而不是單單希望他成為自己的愛人。
  如果,他不愛你,你就恨他。這顯示你其實是在埋怨他不愛那個,你最愛的自己。
  這荒謬的理論,其他人都覺得難以理解。我,卻完全接受。
  我幻想...
  假如我和妳走到安徒生的世界裡,請不要和我爭!我必要扮演雪人,而妳,當然是我心愛的火爐。
  故事裡,我不會知道現實世界的愛情觀,一切我都不會知道,也不會問為什麼。
  不會知道愛情的另一面;不會知道愛情需要回報;不會知道妳我屬於兩個世界;不會知道妳從沒在意我的存在;
  不會知道妳會傷害我;不會知道妳的真面目;不會知道自己將失去一切,而不會得到分毫。
  只知道我的下場,會和童話中的它一模一樣。
  雪人,它堅決不在太陽底下溶化,卻甘心,在火爐面前倒下。

日期:12-11-2004 1:42 PM
 《與生俱來的命運?》
  大路命運,上帝安排光明給我;小路命運,卻要我受考驗。嗯,總是公平的。
  這是命運。我勸自己:這就是命運!
  每次看見自己心愛的書本、唱片受到傷害,我總要靜坐一段時間。
  別人,從不明白我為什麼不大發雷霆,而是一言不發,呆呆地望著那些可憐無助的書本唱片。
  其實,我那有這麼深奧。
  那段靜坐的時間,我是在埋怨。埋怨媽媽為什麼要碰我的東西;埋怨為什麼不幸的事實要降臨到它們身上;埋怨為什麼我會聽到這樣殘酷的消息...然後,腦裡面是無意義的空白,任時間隨意浪費,一小時、兩小時、三小時...
  很怪嗎?對。別人怎會明白這種程度的迷戀,怎會知道我與它們之間的故事,怎會嘗試理解我的沉默抗議?
  我是,心甘命抵的自作自受。為著迷戀,我早已被安排,要自作自受。
  剛才,命運又再應驗。我只離開了三十分鐘,可怕而巧合的事又發生了。那怎會是真的?!我昨天才一天擁護著它,不許它受到一點皮外傷,今天怎可讓它 ── 一本令我沉迷的書,一本屬於她的書 ── 受到這種創傷!
  我又要靜坐了。書本上小小的摺痕教我心如刀割,那些微弱的摺痕,會成為我心中不褪去的傷疤。
  誰都不會明白我的執著。
 「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我再次在埋怨。「這是命運!」這一句說話突然響起,最近我學會使用這句話來結束靜坐。原來,我在不知不覺間已經接受了命運的安排,是過去的巧合迫我接受現實。
  有些事情是命中注定的,例如這些我心愛的書和唱片。我極力的想保護它們,它們卻要在巧合之下受到傷害,注定的。
  總要相信命運,那是與生俱來的,如血型和星座一樣,會隨你一生一世。也許,我天生屬 A 型血,天生是山羊座,天生屬這種性格,天生會遇到那些經歷,天生有這種命運。試問,我怎可改變自己的星座?改不了,就只好認輸,安份地走那事先安排好的路,甘心受控制。
  埋怨有何作用?誰會,因我的迷戀受傷而內疚?

日期:9-11-2004 11:28 PM
  我曾經檢討過,我寫的隨筆會不會太脫離現實或極端化?有部分題目,是靠憑空想像而寫的,並非自己的真實故事及想法。檢討結果,我決定繼續想像。原因是,如果文章的內容,如親情、友情、愛情,都來自現實的全部,恐怕,我此生也沒法寫出動人的文字。
 《穿心》
  你提出的「精神戀愛理論」太過吸引,原諒我借了你的靈感。亦,不要驚訝我近乎滿分的白日夢。
  我無法駕車到元朗
  買一盒老婆餅給妳;
  也無能為力
  放下一切陪妳看戲。
  看。
  我是如此白費心機的螞蟻。
  從不明白妳世界的快樂。
  只可以
  從妳萬箭穿心的針包外,( 針包 = 心臟 )
  為妳
  分擔幾枝折斷的弓箭。
  妳也許不覺痛楚減輕,
  我卻要承受穿心之痛。
  明知,微不足道,
  也無需讓妳知道。
  或者
  沒有穿心之箭
  我不可能身同感受妳的苦況,
  亦無法有著和妳一樣的傷口。
  為你,我愛上苦楚。
  因妳受傷,誰說是苦?
  實情,是我自尋的快樂。
  我願意
  去掉箭尾,保留箭頭,
  任由它刺在心的深處。
  不退的痛楚
  和穿透你我心臟的斷箭,
  教我耿耿於懷,
  從今以後
  不再不再...
  不再愛上昨日和明天的她。

日期:5-11-2004 9:15 PM
 長期靠逃避維生,早晚會泥足深陷。為誰也好,忍痛放下手。
 《一見鍾情》
 「由我第一眼望見你開始,我已經深深愛上你!」
  多麼動人的一句情話。這句說話的主人,應是浪漫派的,很會天馬行空。若果,有天你收到情信,收錄這句話,你會相信嗎?
  眼神、樣貌、身材,全是一眼望就會知道的外在美。我完全相信男孩子可以為了這些因素去喜歡女孩子,甚至喜歡到瘋狂的程度。那個男孩看見了漂亮的女孩,不會被她吸引?然後又會不期然望著她,甚至渴望結識她。但問心,我們會因為這些原因而真心的愛上她嗎?
  女孩子,也許因為漂亮,得到無數追求。她的吸引全部源自外在美。只要有外貌,她就等於完美。
  男孩喜歡的原因,女孩被愛的原因,原來都是那麼簡單。無需時間印證,你第一眼看見她,就可決定她是不是一個值得喜歡的人。這就是後現代愛情的神奇現象,叫「一見鐘情」。
  若果「外表」在你的價值觀中佔有重要份量,「一見鍾情」就正正適合你了。反正,你不需要真愛,只需要喜歡。你著重的只不過是外表,只要有外貌就可以,其他一切都與你無關。不用理會她的人品性格、思想內涵。只有外在,沒有內在,你的世界裡,愛情是那麼簡單。
 「一見鍾情」越來越流行,女孩子愈來愈「貪靚」。不過有一點是必需注意的,他十分十分愛你,請必須 24 小時裡每一分鐘都保持美麗,別讓他忘記愛你的唯一理由!

日期:3-11-2004 6:02 PM
 《北極星》《北斗星》散文版 原詞:方文山/ 溫嵐
  以下五成為原詞,雖然我不喜歡這樣抄襲歌詞,但對於這篇歌詞,若改編太多,會失去原味。

  夜空的流星
  向寒冷的北方飛去。
  劃向北極星的方向,
  劃向看不見的方位。
  是你的所在嗎?
  一處,我不了解的宇宙裡。
  你我,始終,屬於兩個世界。
  城市的愛情
  彌漫著多少的虛偽?
  在表情冷漠的街道
  上演著一幕幕離別,
  啟示著一輯輯自私。
  將過去刻化成石碑,
  我溫習過所有情節,
  刻出的詞語,是後悔。
  後悔單方面妄想;
  後悔無意義付出;
  後悔無了期等待;
  後悔痴心愛過妳。
  神話典藉裡,
  北極星照出光明軌跡
  靜靜引領迷航的帆船。
  現實世界中,
  夜空一顆一閃一星途
  誰能駛往無悔的航道?

日期:1-11-2004 9:13 PM
 為何總是攻擊某某歌手「好假」?難道閣下,你敢說自己沒戴面具?
 《可怕的鏡中人》
  靈感來自燈籠魚的《鏡內.鏡外》。
  我怕看鏡,我總害怕看鏡。
  鏡後
  若果存在另一個世界,
  那麼
  應該是和現實相對的。
  鏡外,屬於現實。
  鏡內,屬於幻想。
  鏡外左方;鏡內右方。
  鏡外苦況;鏡內幸福。
  鏡外名利;鏡內清風。
  鏡外戰爭;鏡內和睦。
  鏡外貪婪;鏡內無私。
  鏡外陰險;鏡內真善。
  鏡外面具;鏡內真心。
  鏡外苦戀;鏡內真愛。
  鏡外死亡;鏡內重生。
  鏡外世人;鏡內天使。
  鏡外世界;鏡內天堂。
  誰安排鏡內的影像,
  倒影出鏡外的實物?
  我怕看鏡,我怕看見他,
  那個可怕的鏡中人!
  鏡子裡
  我看到一個
  真實的自己。

日期:31-10-2004 12:38 PM
  也許。恨與自私,是對付愛的方法。
  始終一天,我會忘情。

 《相架》
  小小的木框內,藏著的不是相片,而是回憶的起點。
  相架的用途,是用來保存相片。可不可以說,是用來幫輕腦袋?
  無數的回憶,怎能全數記清?所以出現了相片。相片模仿記憶,把事件化成影像。而相架,就充當腦袋,負責保存的工作。這樣,我們就可保證自己的過去安然無恙,大腦記憶區也樂得清閒。
  不過,因為相架的盡職,我們越來越善忘。
  你不會珍惜,如果沒有感情。或者是相架太值得信任了,所以令人放心忘記相片背後的回憶。時間過去,你會忘記了拍照時的喜、樂、哀、愁,會對相片失去感情與思念。終於,你忘記了那張相片,從木框裡,你看到的,是一張無痕的白紙,毫無感覺。
  無知的相架,它以為自己守護著一段悽美動人的故事?可憐的相架,它守護的,只是一段段無名的回憶!

日期:30-10-2004 7:42 PM
  狼來了。好不好,抬起我低過的頭來?
(一)《髮的本質》
  我頭上
  純正天然的黑髮中
  出現了一絲可怕的銀光!
  內心處
  與世無爭的心靈裡
  浮現出一刻復仇的惡念!
  青春已經過去?純真已經離開?
  小王子已經不再存在?
  聽說
  頭髮變白了,那一部分
  不會再長出天然的黑髮;
  那麼
  心靈墜落了,邪惡一角
  會否從此死性不改?
  不要緊。
  頭髮自主地變白了,
  總有辦法補救。
  我可以染上人造色素,
  金色、紫色、螢光色。
  染色了,別人不會看到我的白髮;
  同樣,
  心靈任性地變壞了,
  也有法子對付。
  我可以戴上假面具,
  天真、單純、扮好人。
  掩飾了,別人不會知道我的恐怖。
  人人也有自己的面具,
  我不介意也戴上一面。
  只希望,
  有天變得人面獸心,
  也記得自己的頭髮
  曾經,是純潔的黑色。



(二)《一分一秒的承諾》
  某男仕的心聲。
  我承諾,
  愛妳一生一世;
  無時無刻一分一秒,都愛著妳。
  我謹以至誠發誓
  以下百分百真心真意,
  絕無萬分一虛情假話:
  男人都看漂亮女生,我獨看妳一個;
  男人都愛見異思遷,我只見異思妳;
  男人都不著重愛人,我愛妳比我多;
  男人都不細心體貼,我會無微不至;
  男人都說甜美謊言,我卻真心真意;
  男人都天生大男人,我將自己給妳遙控;
  男人都開空頭支票,我借一生給妳透支;
  男人都會日久生厭,我每天愛妳多一些;
  妳有天不愛我,我都永遠愛妳。
  我保證
  全是真心的,在此刻裡!
  相信我,
  我會愛妳一生一世,
  假如我真的做得到!

日期:28-10-2004 6:07 PM
 《痛不在心》
  其實,我只要勇敢向前走!
  心口處,總是隱隱作痛。
  痛在心臟的位置,
  但並非發自心臟的疼痛。
  藏於心深處,那是甚麼
  無形而實在的包袱?
  有時候,甚至突然抽搐,
  然後發生許多連鎖反應:
  眼眶泛濫、腦海空白、語無倫次、
  手腕抖顫、坐立不安,等等等等。
  這是那種可怕的病症?
  身體一切如常,
  情緒異常低落;
  有如刀割程度,
  沒有表面傷痕;
  面容不見蒼白,
  眼神毫無光彩。
  這是無藥可醫的「心病」,
  更稱身的名字是「自作自受」。
  稱為心病,不過因為
  那處
  剛好處於心臟的位置,
  而心臟
  根本完好無缺。
  痛,是痛在
  你自己的執迷不悔;
  由始至終痛不在心。

日期:25-10-2004 5:28 PM
 《拉闊世界的科技》
  靈感來自《這麼近,那麼遠》,多謝練麗珠小姐,好想再看到她的作品。也欣賞她的《o者喱》。
  科技發達,通訊方便。世界兩端變得近在咫尺,同時變得遙不可及。
  在現今年代,世界之間的距離已經很接近。即使,你在天涯,我在海角,只要有一種現代通訊設備守候身邊,例如 3G手機、手提電腦,我們都可即時對講,甚至看到對方的樣貌。
  上一個時代,世界之間會不會很遙遠?不談太遠,只說數十年前。當電話還未出現、電報還未流行的年代。那時,人們要靠書信來往,多不可靠!不知道,郵差可會不小心掉了一封寫了三個月的情信,抑或無意地撕破一紙懷著思念的家書。郵差的小小錯誤,隨時埋沒了無價的心血。書信,又是多麼令人著急。寄信到海外,要幾個月,如此一來一回,要半年。思念永遠是不喜歡等的,半年煞是活生生的折磨。
  再說到古時,世界的另一邊會否遠得彷似另一個世界?飛鴿傳書?會不會太冒險了?那鴿子抓著的,是一段用千滴眼淚化成的文字,牠會不會突然迷路,讓千顆熱淚化為烏有?
  隨著時間過去,世界的距離越來越近,為什麼,人與人的距離反而愈來愈遠了?
  飛鴿傳書,撕開了,流出千顆熱淚;書信打開了,滲出絲絲掛念之情;電郵,開啟後,為何是無情的空殼?
  可能,電郵太方便了,不值得為它花心機,而且隨時可寄,不需要用心寫。一封五顏六色,而且十分整潔的 E-mail,配上可愛有趣的表情符號,一按 Enter,E-mail 就沿著光纖線,直奔到收件人的郵址,整個過程甚至不需五分鐘。
  而書信就麻煩多了。怕寫錯地址、怕郵差出錯、怕寫得不整齊、怕太多刪痕、怕自己字體難看、怕別人看不明白自己狂亂的字跡、怕收信人從高低起伏的信紙上,發現自己寫信時因心情起伏而落淚弄濕了信紙。書信,的確有很多顧慮,但也因為這些顧慮,才顯出書信無法被替代的價值。
  顧慮背後,藏著一份極真的誠意,是電郵無法模仿的。
  你,可以從寫信者獨有的字跡中,知道那是他的親筆,也可從字裡行間感受他下筆時的心情。不像電郵那千篇一律、冰冷冷的字形;
  你,可以從眾多被刪去的字詞中,感受筆者認真、不容馬虎的心思。不似電郵那些經過修飾的錯誤;
  你,可以從信紙粗糙而不平坦的質感上,隱約看到筆者寫信時形成的淚痕。這是表情符號無法假裝的情緒;
  你,可以從信封上密密麻麻的摺痕裡,明白收到一封信的幸運,明白那是經過萬水千山才能到手的一封信!不像電郵,那種必然到達的安全感,抵消了難得盼望的期待。
  是顧慮背後的真感情,千年以來都賜予書信一種力量,維持人類本性中那份情真的力量。
  可惜,這種力量卻被現代人忽視,慢慢失落於人間。科技,就這樣帶走了一種有情的表現。
  又因為交通的發達,電話、電腦的「猖獗」,令我們只能想像,而無法體驗那種「不知何年何月何日才能相見」的牽腸掛肚。
  許多古詩人,都歌頌過中秋節。因為他們從那高掛的明月裡,確確實實看到自己的親人摯友,那份感觸,是文字無法形容的。現代的我們,看到那不變的月亮,心境,卻變到那個地步?
  「變」的原因,是科技令我們無法體會到掛念和生離的可怕。而詩人們,卻明白這種可怕,所以都痛過、哭過;今時今日,在機場、碼頭、車站,可會再找到因生離苦楚而流出的掛念之淚?也許,那種眼淚已被科技帶走,因此,我們意識裡少了一種珍惜的渴望。
  科技,使溝通變得容易,還是更加困難?
  太熟絡,會令人忘記身邊人的親切性。人們天天相見,天天 ICQ、天天MSN。表面上走得這麼近,實際上,人與人的心靈卻是那麼遠。相處多了,我們就會發現,相處太多,反而會產生一層隔膜。物理上,我們雖處於同一空間,不過,哲學裡,我是A空間的,你是Z空間的,我和你隔了N個太空。雖然我們在物理上相見,然而思想裡,彼此是不同世界的人。正所謂「道不同不相為謀」,所以我們只談空話,從不交心。我們,會因太了解而疏遠。
  緊記!拉闊的後果,是狹窄;正如好處的背面,總守候著害處。
  科技懂得帶來一些東西,也懂得帶去一些東西。

日期:24-10-2004 10:18 PM
 《上帝聽禱告》散文 / 新詩版
  我在禱告。
  從前
  心靈有過痛楚;
  誰知,像是千斤枷鎖。
  欲言,誰又聽我傾訴?
  心裡充滿懷疑:
  世界,是不是靜止了?
  前路,為何極度灰暗?
  絕望,誰會比我絕望?
  我軟弱,可知道?
  我問誰,可改變?
  誰願,極地救我?
  誰願,拯救迷途的羔羊?
  誰願,為我指引?
  當時我心
  世上只有,神了解。
  死蔭幽谷裡
  聽說
  上帝看靈魂極為寶貴;
  就讓神為我前路指引。
  突然
  黑暗中,
  祂說有光,就有了光。
  上帝應許
  讓我艱辛,最後跨過。
  如今
  靠著上帝,
  一切都可改變。
  眼淚,從未輕看,
  心裡,不用懷疑。
  從最初,一如最初:
  我絕望,祂會擁抱;
  我軟弱,祂總知道;
  我未能,祂必可以;
  我禱告,祂聽傾訴。
  冀盼
  縱使未盡未熄,
  上帝
  祂會,祂必會聽聲聲的嘆息。
  我的榮耀,全歸上帝;
  因祂的愛,永不止息。
  上帝,祂聽禱告。

日期:24-10-2004 12:58 AM
 《謀殺歌詞的兇手》
  我相信,旋律是歌曲的軀殼;編曲是歌曲的服飾;而歌詞,則是歌曲的靈魂所在。
  又相信,軀殼是基本元素;服飾沒有了,歌曲也有生命;但沒有靈魂,整首歌就失去了生存意義。
  可惜,人人聽歌,最先總是注意它的外表。
  無意中,才看看歌曲穿甚麼服式,是華麗?還是單調?
  歌詞最可憐,它的遭遇有如人的內涵,永遠不被重視。
  誰誇口說自己重視內在美?說得動聽!你心底裡,外在美的份量不是佔去九成嗎?
  最不值的,要算是一班本地作詞人。
  一眾詞人,說到底也是半個文人,總希望透過自己的作品與聽眾分享一些自己的心路歷程,或個人感受。
  當然,身處香港樂壇,作詞人有說不盡的難處。
  兩天前收到歌曲 demo,監製說那位歌手兩天後就要錄音,有時更指定一個主題,要詞人依著填。須知,兩天的時間絕不足以填出有深度的歌詞,唯有被迫為旋律配上商業化的字句,亦即所謂「入心入肺」的、很表面的情話。這是無可厚非的。除非名氣大如林夕、黃偉文等大詞人,否則趕不起交詞,稿費是小,名聲為大,他們可能不會再找你寫詞。
  這不是樂壇的錯嗎?
  運氣好的話,期待已久的機會終於到了,他們給你一星期時間!於是作詞人費了不少心力,填出一篇很有意思的歌詞,希望從而帶出自己的想法。可能,你眼前一句十多字的歌詞,是作詞人一晚長夜不眠的心血。可惜,總是接收的人那邊出錯。聽眾面對歌詞,總是不加細想,不肯讓歌詞走入思維空間。有次,聽聞大詞人林夕先生提起他的作品《人來人往》,說這歌原本的野心,是想藉歌詞道出時間的闊度和感情的層次兩者之間的關係。結果呢?或者,某人在K房內可以合上眼睛,聲嘶力竭地唱完整首《人來人往》,不過,當被問到歌詞想表達的意思,他卻要睜大眼睛,無話可說。
  作詞人的心思,總是失落於聽眾的耳朵外。
  聽過不少批評香港作詞人的說話,說甚麼新不如舊,文化水準低落之類等等...
  怎麼,不先教好聽眾們留意歌詞?看清楚,他們才是謀殺歌詞的兇手!

日期:22-10-2004 8:25 PM
 《窮爸爸的愛人》
  我的憂慮,不是為她不愛我,而是怕他不愛她。
  許志安的《窮爸爸》,聽說由一位音樂老師創作旋律,配以林夕先生的歌詞,以及 Billy Chan 的編曲。
  個人而言,我覺得這是一首很好的作品。
  旋律:和一般的香港流行曲不同,主段善用層遞音階,滿佈特別的味道。
  歌詞:道出歌詞主角偉大的情懷,眼紅著祝福舊愛人,暗暗攻擊時下一貫自私的假愛。
  編曲:以小提琴演繹前奏,中間部分則由鋼琴、鼓、電吉他為主,背景還有一些中提琴樂聲。
     結尾部分尤其喜愛。
  不過,令我想得最多的,其實是它的 Music Video (MV)。
  MV 的故事,是講述男主角 (許志安 飾) 的舊女朋友 (嘉碧儀 飾) 要結婚了,他去參加她的婚禮,帶了一束玫瑰去。
  一開始,當男主角在教堂見到穿上婚紗的女主角時,他是帶著祝福的一笑,笑中有淚的,很感人的表情。然後,他們如情侶般抱擁在一起,男主角其時想起一段段往事,是他和她一起的往事,有開心的記憶,也有吵架的片段。
  當觀眾們都以為片段中的他們終於結束愛情長跑,攜手走向教堂的終點時,女主角從容地離開男主角,走向站在教堂門口的男人。那一刻,觀眾們才恍然男主角只是婚禮的客人,他並不是新娘的新郎。
  這是令人惋惜的結局,大家都覺得男主角可憐。不過,最後男主角望著女主角的表情,並不是失望,而仍是那帶著祝福的一笑,縱然眼帶淚光,卻是真心的祝福。
  大家可會問,他仍然愛她,為何要出席她的婚禮?甚至,他為何要送上祝福的一笑,而不是妒忌的眼神?
  如果你有以上的疑問,證明你的愛情觀不夠真。
  男主角深愛女主角,所以即使她不是自己的情人,他仍然為女主角找到幸福而高興。不為失去愛人而妒忌,而為愛人找到幸福而高興,你理解這種程度的喜歡嗎?個人覺得,這其實是愛的層次。
  說完 MV,不如分享一下歌詞。我總覺得歌詞的內容與 MV 是有關係的。
  留意這幾段歌詞:
 「看 我將我什麼都交給你/窮途落泊寢食無味/借你的感情下半生才再 還給你/
  然而長期負債 沒法給你愛戴/讓餘下日子都給洗劫 勝在夠偉大/
  誰來償還負債 愛心都失去只得這良心 還在搖擺 總要留下氣力 為別人愉快」

  男主角覺得自己對女主角不夠好,認為借了她的感情,於是決定下半生要盡力照顧她,償還一切。可惜大家經已分開,他無法再給女主角任何愛戴。
  由於內疚,所以男主角窮途落泊,寢食無味。不過,再沒有力氣,他也將僅有的精神留下,為女主角得到幸福而愉快。
 「窮爸爸最怕有一天跟你遇上,給寶貝追問:怎麼這個美麗媽媽,跟家裡面的媽媽相貌太似,定是有原因!
  若有這一天只恐怕孩子,從未明解,怎會,紅著眼講:恭祝你愉快。」

  MV 中的男主角後來做了爸爸。他最怕有天帶著孩子,在街上遇上同樣帶著孩子的女主角。
  因為,他孩子的媽媽好像女主角,他很怕孩子的提問,會令女主角知道她仍然是他心目中的愛人,亦怕,孩子會不明白爸爸為何會紅著眼,笑中有淚地,祝福眼前的美麗媽媽。
  至於孩子所問的「原因」,男主角害怕回答,還是我代他答吧。他無法忘記女主角,日夜耿耿於懷,怎樣也不能強迫自己再愛別人,最後只好找個相貌跟女主角相似的伴侶,這是唯一的辦法。孩子,會明白嗎?

日期:21-10-2004 8:48 PM
 《母愛的界限》
  母親的愛究竟可以偉大到那個地步?
  我們的生日,總是為自己許願;
  媽媽的生日,卻是為我們許願。
  她,總會忘了自己的生日,而緊記我們的;
  她,總會擔心我們的生活,而忘記自己的;
  她,總會為我們好,而不惜自己辛勞;
  她,總要讓我們明白無微不至的意義;
  她,總要讓我們看到無私奉獻的實踐;
  她,總是在乎我們得到多少,而不計自己付出太多;
  她,有很多很多的好,是無法理解,也無法形容的。
  文字為何是這般的有限?
  竟無法寫出無限的母愛。
  抑或
  母愛,從來都不曾設過界限。

日期:20-10-2004 6:53 PM
 《10月20》
  我不會忘了每年的今日,對我來說,今天很重要。
  只有你才會明白以下的字句:
1.醒覺後才知道,她和我是兩個世界的人,發夢也是必須禁止的。
  只有你,曾經讓我發過夢,感謝你。
  今日,我能夠為你做的,只有寫幾句懷念的說話。
  我想問,你是不是對我很失望?是不是很不明白我?
  不明白我怎會為剎那而虛無飄渺的滿足感,而不惜前途甘心墜落下去?
  我只可以答,我是不值得原諒的一個人。
  對不起。
2.能夠見你的日子,原來是那麼保貴。
  真的很懷念送給你的那些...
  寫上「From Me」的聖誕卡;印著你名字的米妮書籤;物輕情重的《小王子》。
  今時今日,這些禮物還在嗎?
  這個問題,是不是為難了你?
  OK,Nothing. 我沒問過。
  好想說
  祝你生日快樂。

日期:19-10-2004 5:35 PM
 《仍存夢想的提琴》
  藍色的琴套內,藏著未完的樂章。
  突然,很想看看
  那個被我遺忘了的小提琴。
  即使,咫尺之間
  它卻好像被誰下過魔咒般,
  我不敢,
  我不敢看一看它的近況。
  我知道
  我欠了它很多很多...
  G 弦、D 弦、A 弦、E 弦,
  是不是還堅持著?
  是不是還未斷裂?
  是不是還有夢想?
  我知道
  所以弦線
  都希望再次演奏旋律,
  巴克的【小步舞曲】;
  比才的【卡門】;
  莫札特的【春】;
  陳輝陽的【K歌之王】;
  還有讚美者的詩歌。
  我總喜歡
  用它奏出不屬於它的旋律。
  它沒介意
  從不斷弦、從沒抗議。
  它的主人
  卻不懂得珍惜這忠心的提琴;
  某日開始,
  竟無故變心,把它置於一角。
  可能
  主人的熱心,
  已隨著日子漸漸退卻;
  只有
  提琴的夢想,
  仍希望繼續未完樂章。

日期:18-10-2004 5:59 PM
  最近很喜歡這種格式,音節真奇妙。
(一)《某天》
  那一天
  我和你突然熟絡了。
  不知道
  為何你會對我說話,
  說了許多的話。
  會不會
  和我一樣,
  因為有太多話要說,
  欲言,卻又不語。
  所以
  趁那天一次過說完了?
  當日的對話
  我記得多少?
  九成八,還是九成九?
  你說過
  你每次玩遊戲機就要捱鬧;
  你媽媽的期望是你當醫生;
  你信上帝是因為無依可靠;
  你拿著那本詩集哭到天光;
  你和我一樣都喜歡披頭四;
  你又說過
  我要加油。
 《隨想話語》沒記下當日的一分一秒,
  因我自信不會忘記當天任何一句話。
  的確
  我沒忘記任何事,
  卻忘記了
  最重要的一樣,
  請問
  那天是
  何年何月何日?



(二)《傷痕背後》
  靈感來自《自殘》及《紋生/ 紋身》,再次多謝瑪姬。
  對於自殘,我是極度反感。
  我很怕痛。
  而且這行為,聽說,於上帝裡是大罪。
  但是,可恨的人,或者,也有值得可憐的道理。
  站在自殘者的角度,
  他 / 她會不會有甚麼苦衷?
  例如,
  他要留住一段回憶,
  或要忘記一份感情,
  怕自己信念不夠,
  於是借助自殘的痛楚和痕跡來加強信心;
  又或,
  他精神受創,痛得支持不了,
  要肌膚受苦才能平衡抵消。
  自殘,其實不像想像般可惡,也沒有想像中可怕。
  想像一下:
  拿一把小刀,
  在身上找處安全的地方。
  準備好,深呼吸...
  一下!兩下!三下!
  就這樣...
  從不沾染血跡的皮膚;
  從不直望傷口的眼睛;
  從不背叛上帝的心靈,
  突然短暫失常了...
  自殘者,
  只好呆呆地,
  壓抑著心底裡內疚的自責聲;
  強忍著眼眶裡欲釋放的眼淚,
  堅強地
  望著血液
  徐徐地沿著手臂流向手掌,
  口裡、心裡都在問著自己:
  剛才是不是一場夢?
  時間過後,
  傷口處留下三道若隱若現的黑線,
  要你記得自己,曾經任性自殘過。
  代價,看似很大。
  換個角度,其實十分值得。
  下手的決心、
  刺出的痛楚、
  滲出的鮮血、
  自殘的原因,
  全都要你永記傷痕底下,
  那一個有血有淚的故事。
  ※ 以上隨筆純屬狂想,各位朋友萬勿嘗試!※
  ※ 另外,請上帝原諒這反叛的故事。※

日期:16-10-2004 5:40 PM
(一)《好夢與惡夢》
  昨夜,造了一個惡夢。
  俗語說:「日有所思,夜有所夢。」
  但,明明
  沒有望向她,也沒有想起她,
  做到這樣,已付出很多精神心力。
  結果,為何沒有所思亦仍有所夢?
  會不會...
  上天,你覺得我到了需被可憐的地步?
  上天,你知道我苦心逃避得倦了,安排我夢見她?
  這原是一場好夢。但可知也會令我痛苦?
  夢中,曾經甜蜜的一刻,是纏身的幻覺。
  醒來時恢復意識的五秒,是夢境回到現實的難過...
  知道嗎?從快樂到哀愁,好像由天空跌入谷底,其中只需五秒。
  五秒,就教我絕望,不夠殘忍嗎?
  如沒有一刻的快樂,怎會有以後的思念?
  看清楚!是好事還是壞事?
  請,不要再讓我夢見她,如果你真的可憐我。
註:其實,
  你真的走錯一步?抑或,我誤會了你的用意?
  你好心給我一個好夢,
  我卻把好夢當成惡夢。
  得罪之處,敬請原諒!



(二)《兩項超級發明》
  突然做了「大夢想家」...
  報章雜誌報導、學者老師口中、字典書本行間,全都說科技發展日新月異。
  然而我並不同意。
  論點是,為何那眾多迫切的發明還沒有出現?
  例如,「自選夢境機」及「局部失億器」。這兩項發明一旦出現,將對人類大有幫助。
  先談「自選夢境機」。顧名思義,這是讓人自選夢境的儀器。
  你,我,他,她,甚至牠,都必有很多很多不想見的人和事。尤其在夢中,一旦遇到不希望遇見的東西,即為惡夢。惡夢會令人精神不振、思考緩慢,甚至心緒失靈。雖然人人都不願意受惡夢打擾,但卻沒法阻止它的來臨。相反,各位夢想家都有很多夢想。現實中實現不到,一定很想夢中一嘗心願。不過,夢見甚麼不是你自己可以選擇的,想有好夢,卻遇到惡夢,連埋怨都無路數,真是苦事一件。
  如果有了「自選夢境機」,情況可會大大不同。你可以每晚預先設定要發的夢,之後數小時無意識地享受。要到 1900 年查看歷史還是 2100 年窺探未來?要到火星探險還是冥王星散步看日出?保證有驚無險任君自選,多好!第二天,必可精神抖擻,做事效率亦會加倍。
  再說「局部失億器」。各位對「失憶」會不會卻步?「會忘記所有的回憶」,聽來好像很可怕,說到底,大家只是眷戀那些美好的回憶,對不對?如果,能選擇性失憶又如何?即是說,你可以選擇性地清理不需要的記憶。
  腦海中藏著以下記憶的朋友請注意:
.一段慘絕人寰的愛情路 .一次被人出賣的經歷
.一張可怕的圖片    .一段網友傳來的恐怖 / 噁心短片
.一次令你灰心的失敗  .一個令你失望的朋友
.一首令你生厭的歌曲  .其他一切你想忘記又忘不了的回憶
  以上各式各樣不受歡迎的記憶都很厚面皮,總會在不適當的時候找你。你明明不歡迎它們,卻沒法拒絕來賓,是不是很無奈? 「局部失億器」面世後,你將有辦法對付這些不速之客。有甚麼想忘記的,用這機器掃瞄 (scan) 一下腦電波,選擇「記憶區」(memory zone),再「搜尋」(search) 希望拋下的回憶,按一下「確定」(OK),從此與不愉快經歷說聲再見,一筆勾銷,一刀兩段。整個過程如清理硬碟 (hard-disk) 般簡單,多清脆利落!
  各位腦科專家 / 權威/ 教授,煩請救救眾多受痛苦回憶困擾的人仕,考慮本人的構思為盼!


(三)《愛情的質變》
  看過《指環》一文,有感而發,多謝瑪姬。
  無質無感無色無味
  正是愛情的寫照?
  有說,
  愛情由始至終都不存在
  不過是人類虛構的遊戲,
  要藉此消磨漫長的人生。

  個人認為,
  人類知道有愛情存在,
  可惜
  由於先天能力極有限,
  無法捕捉愛的形、看過愛的色、嘗到愛的味。
  所以
  對於人類,
  愛情等於從不存在,等於
  無形、無色、無味。
  於是
  無中生有,
  虛構出自以為是的愛情。
  因為天馬行空毫無根據,
  所以,無論那種官感下,
  人間的愛都和真愛有所不同。

  無形的愛情,
  要靠許多物質才能感受想像。
  一封情信;一枚戒指;
  一束玫瑰;一首情歌;
  一次激吻;一場活動。
  藉著物質,
  或可,得到愛情的感覺,
  其實,那些都已變質了。
  然而
  不靠物質,
  可有人親眼看過愛的真身?

  無色的愛情,
  沒出現在人類眼睛的光譜內。
  紅色?看似接近了...
  想一想,
  紅色可會太過激烈,歪曲了本意?
  隨後的橙、黃、綠、青、藍、紫,
  更加,越來越遠...
  愛情的色彩,是否出現在
  紅外線之前,紫外光以後?
  答案,可在上帝之手裡。
  人類,怎能夠自以為是?

  無味的愛情,
  甜、酸、苦、辣,
  那樣才是客觀的標準?
  吃過蛋糕,覺得甜蜜,
  只是,會不會太肥膩了?
  突然失戀,覺得辛酸,
  會不會,實行自我封鎖?
  無戀可失,覺得好苦,
  可會,自覺快世界沒日?
  他移情了,覺得辛辣,
  快快快,找杯冰水降溫!
  以上種種反常行為,
  彷彿都因愛而引起。
  有否想過,
  調味出現問題,
  全都偏重一方,
  最後
  遺失了愛情的味道,
  因極端而變得無味。

  可有看見了嗎?
  無形無色無味!
  世界迫我相信
  愛情從不存在。
  要反駁?
  你卻認為,
  世界充滿愛情,
  以上跟本全是愛情的例子,
  我一心試圖顛倒是非黑白?
  那麼,
  請發表閣下的理論,
  告訴大家
  愛情,
  是甚麼東西?

日期:14-10-2004 5:16 PM
(一)《有發生過》散文 / 新詩版
  曖昧,純屬虛構?
  心動,實屬巧合?
  虛構巧合
  都是逃避的藉口。
  感情
  如曾經發生過,
  怎能
  說失憶就失憶?
  腦海裡,搜出了證據:
  不能推翻的許多事情;
  無法假裝的一些反應;
  埋在記憶的舊日風景;
  自然流露的一秒溫馨。
  全都極力指證,
  感情
  有發生過。



(二)《逃避》
  潛意識裡,很喜歡逃避。
  逃避楊千嬅的笑聲;
  逃避關心妍的眼神;
  逃避林一峰的吉他;
  逃避傅珮嘉的一笑;
  逃避與她對話;
  逃避和她合照;
  逃避她的簽名;
  逃避她的注意;
  逃避思考真相;
  逃避接受現實;
  最喜歡,始終是逃避你...
  逃避,
  是因害怕而逃避;
  害怕,
  也許,因鍾情而害怕。

日期:13-10-2004 6:02 PM
(一)《眼淚》
  你問到,為何落下的淚水無法治好傷口。
  我知道,因為你的眼淚跟本落不到受傷的地方。

  多少年了?
  我已經忘了上次流淚的時間。
  傳說中,
  眼淚
  可以抒情;
  可以止痛;
  可以治傷消炎;
  可以減少失眠;
  可以失戀無痛。
  如是真的,
  眼淚真是天然的麻醉劑。
  而忘記落淚的我
  是不是
  為了不願放聲哭一場,
  而日積月累傷痕滿身?



(二)《如果》
  奇想 @ 白日夢
  如果
  我早五年來臨世界;
  如果
  我長高一點;
  如果
  我多一點成熟,少一些任性。
  如果
  你平凡一點;
  如果
  你天真一些;
  如果
  你是我心目中的你。
  將「如果」加起來,
  你會不會愛我?
  醒吧。
 「如果」發生的話,
  我可能不會知道你的存在。
  還是
  不要發夢好了。

日期:11-10-2004 5:53 PM
(一)《發夢》
  發夢。遇你。無言。心灰。意冷。
  夢醒。感覺。恐怖。好想。忘記。
  局部。失憶。不覺。思緒。失靈。
  蜻蜓。飛過。仍然。自動。想你。
  喜歡。受挫。鍾情。苦心。無奈!



(二) 如果,我是這樣的話...
  10 月 11日,我仍然繼續這個夢。
  97年的同一個今日,為了防止自己忘記以下回憶,也為了給自己的想法作個紀錄,我買了這本筆記簿,起名《隨筆》。
  此後,每年的同一天,我都在寫同一樣的文字。
  今年的今日,又再打開《隨筆》,看著預先留下的兩頁快被寫滿,我覺得,今年是時候醒了。

.1997年.
  好像...已經有一年多沒見過你了。會不會,某一天我在街上見過你,因為認不到你,而迎面而過? 就算事實這樣,我覺得都不緊要,只要我記得你就可以了。
  很荒謬嗎?明知沒有任何聯絡的方法,我仍有好多話想告訴你,感覺上有點像冰心的《紙船-寄母親》。
  今年我上中學了,你應該已經中二了吧,很可惜,我不知道你入了那間中學,不過仍然希望你好。
  Beatles 的歌好好聽,歌詞也很好,但沒辦法介紹給你,好可惜啊...
  對了,上幾次到 HMV 看見楊千嬅的 CD 《直覺》,覺得都應該聽聽香港歌手了,就是如此,我就買了第一隻香港 CD,
  神奇嗎?

.1998年.
  一年了,上年在同一日給你寫過話,不過廢話好像過量了...
  沒辦法,總好過以前看見你時,一點話題都沒有。進步了啦。
  我真的開始聽 HK Songs 了。上年我說買了楊千嬅的新唱片,原來之前已推出過一張,有很多好歌,我特別喜歡《狼來了》,你有聽過嗎?
  楊千嬅是有實力的,我決定支持她。雖然她現在唱兒歌,但我相信終有一日她可以吐氣揚的!
......
  想了 10 分鐘,想不到要寫甚麼,其實我好忙呢。還是希望有天再見到你時認得你,希望...

.1999年.
  又一年了,開場白還是一樣...好行貨,不過還是持續這個習慣。
  你現在,應該中四了...是嗎?
  時間過得很快,已經三四年沒見過你,我真的有點病態,太多情了,不願忘記一些記憶。
  你現在還是短髮嗎?沒有戴眼鏡嗎?我會否忘記你?會不會?
  前幾個月,在街上看見一個女仔,好想問她是不是你,不過最後還是沒有。
  我知道問不出口的原因:是我怕,不過我不清楚怕甚麼...算了,可能這是好事。
  以下的話,我好怕告訴你的,雖然你不會介意,甚至,你跟本不會看到這篇文字。
  我變心了,變了!變了...
  朋友說,怎樣也看不出我會鍾意人,但世上有很多事的表面都是騙人的,他們看不出,但我自己會不知道嗎?當我在班房中發夢,不久又回神時,會很自然地望著她,我真是...
  之前,我在電視看見一個新的女歌手唱了一首歌,有兩句歌詞是「未放開,提前釋放,明知道敗仗就不應該對抗。」可能,我就是應該這樣。
  無話可說。

.2000年.
  保密。

.2001年.
  時間過我真快,這樣又過了一年。
  今天找尋這本隨筆時,很怪責自己為何不好好放好它,萬一不見了怎麼辦?但轉念之間又會想,不見了也好,可能是一種解脫。
  最後還是找到了,我又可以繼續一年一小時的回憶,以及繼續回憶中的夢。
  之前寫了四年,仍然是廢話佔得多。今年,我不想說太多話。
  要說的已說過了,心裡仍然希望可以再見到你。錯了!「希望」?不是奢望嗎?我想,就算再見到你也認不出你的樣子,
  而且又沒可能從你的樣貌看出你的名字,所以,不是奢望,是甚麼?
  今年,在不願意的情況下寫了...
  明年,應該繼續寫嗎?

.2002年.
  繼續。
  今年,我覺得自己浪費了自己的前路...
  等等!我為什麼又說自己的事?沒辦法,我可以有甚麼話跟你說?
  這些年來,我好像每年也寫一篇話給自己,而不是給你。要是其他人看到,可會建議我到醫院看精神科?
  其實,今天我考慮過撕下這兩頁,不再寫了。我很清楚記得這幾年來的事,我的心理是有問題嗎?對我來說,你就等於一個虛構出來的人物,我藉著掛念你而對自己說話...
  究竟,真相是怎樣的?

.2003年.
  緣份的轉機及終結。重遇。保密。

.2004年.
  醒了,總結一下這個夢。
  今年,我又再次犯錯。幸好,及時醒覺,感覺良好。
  知道了任性的下場,是不是應該盡力產除其他的任性?
  其他文章,我都小心地寫,唯獨這些一年一次的話,我不會限制自己怎樣寫,因為想寫出最真的自己,寫出最真的子頌。語無論次也好,亂寫也好,反正,我自己明白這些狂想就可以了。
  一年、兩年、三年...寫了八年,雖然每次寫的字數不多,但想起的卻很多很多。可以說,我是為了這個想起你的機會才寫這些話。雖然,我現在已經不再需要蜻蜓帶我回到過去,回到過去尋找你,但我仍然想念過去的你。
  很矛盾,不知道自己想寫甚麼...
  想將回憶放輕,但無論再輕,也輕不過脈搏聲。是人類有情的表現,也是人類的缺點。

日期:9-10-2004 10:40 PM
 細心留意歌詞,其實可以引起很多想法,但聽歌的時候大部分人都沒有留意歌詞,可惜。
1.《無痛失戀》- 關心妍,填詞:梁芷珊 / 傅珮嘉
 「被看好,從來不會是我。我血型與星座,也許,早注定了麼?」
  "血型與星座" 都是與生俱來的,這裡用作隱喻"命運"。因命運與血型及星座在人心裡是掛勾的。
   填詞人嘆息她從來沒被看好,灰心地靜問上天是否早就安排她一條這樣的路,無論怎樣也改變不了。

2.《一支煙的時間》- 傅珮嘉,填詞:林一峰
 「用那火機『噠』的一聲把快樂燃點,隨著風中翻飛煙圈消散...我亦明白,應怎打算。」
  這句是說,由歌曲主角用火機點起煙的一刻開始,她就想起昔日的事,昔日的男友,昔日的快樂。但是,這「快樂」的時間很短很短,只有一支煙的時間。由『噠』起火機開始,到煙草全化成煙圈,一支煙了,那些快樂就要隨風翻飛消散。

3.《絕》- 高雪嵐,填詞:黃偉文
 「寧願滯留在此處,寧願叫時間中止;
  我不會再信未來,我不要再看歷史;
  還能活才是諷刺,故此不用做傻事;
  任痛苦輪迴千次,彰顯那快樂有盡時」

  這四句是描寫 "絕望" 的感覺。特別的是,填詞人 Wyman 竟「愛惜」這種人人都怕面對的感覺,甚至停留其中,還覺得「享受」這種感覺比死更要絕。情況有如《我太好人》(傅珮嘉 唱) 的主角那樣,興奮地看著自己的血流入大海,雖然明知那種方法得來的快樂太過傷身,但最後竟成為心癮,不能自己。真的很絕。

4.《世上只有》- 容祖兒,填詞:黃偉文
 「全個世界,幾多種,愛與愛,在互動,也未及這種愛,能完全獻奉。」
 「世上只有」四個字後還隱藏著三個字,知道嗎?
  一看就知這句詞指的「這種愛」,不是愛情,而是母愛。因為,愛情是自私的,從來、永遠不可能完全獻奉,如果你不相信,那是你的無知。至於母愛,是世上唯一單向的愛。
  句中寫得真好,世上種種的愛都是需要互動的,只有母親的愛願意無條件奉獻。難怪歌神許冠傑說:「只有母愛才是真愛。」無可否認!

5.《快樂與哀愁》- 楊千嬅,填詞:于逸堯
 「像是鑽石,像繁星,像煙花散開的圖形,戀愛這事情,像霧裡朦朧的山嶺,似光影交錯的險俓,有歡喜,也有苦痛的路程。」
  這句詞很有意思,意及愛情如鑽石、繁星、煙花般的外表,但疑雲滿佈,疑幻疑真,可能只是光影交錯而成的假象。有真,有假:真是主觀,假是客觀;有歡喜,有苦痛:歡喜是自己加給自己,苦痛從別人而來。

日期:21-9-2004 5:52 PM
 《妳是我無法忘記的高雪嵐》
  我總是忘不了回憶中的「雪」。同一個人,兩種感覺。


  三年前,圖書館裡,無意中看到書架上的《U+》,封面標題是「迎接幸福 - 傅珮嘉」。
 「傅珮嘉?」,我不認識這名字,但潛意識裡似是若有所思。
  拿上手一看,只一秒,不!一秒間,我已想起封面上的金髮女生。她,雖然髮色、形象、名字,全都改變了,但她的面孔,從沒有離開過我的記憶。
  那一刻,我望著封面上的傅珮嘉,她就像不是金髮的,像有黑色的長髮,像有一張孩子臉 ── 她像是身穿白色連身裙的高雪嵐。她的模樣,我仍然記得,我沒有忘記,也無法忘記...

  那是夏日的中午,五年前的事。不記得我為甚麼會看那個午間電視節目,只記得那十分鐘的內容。
  節目主持的左手邊坐著一個女孩。記得,她有黑色的長髮,一張孩子臉 (baby face),身穿白色連身裙,雙手放在膝頭上,一副清秀的模樣。
  主持說她是新晉的女歌手,然後讓她介紹自己。她向鏡頭這邊微微點了點頭,就說:「大家好,我叫...記不清的一段話...」自我簡介了五分鐘左右,語氣像高考口試那樣,明顯有些緊張。然後,她唱出一首曲式憂怨,悲情的歌,那首歌,後來知道是《絕》。可惜,我能夠清楚記得她的樣貌,記得她的動作,記得她的聲音,卻無法記清她的說話,甚至連她的名字也記不清,只有一個「雪」字留在腦海中。我只記得,她的名字是「雪」。

  之後,一直不聽聞「雪」字女歌手的消息。我曾經刻意找她,每當走進唱片鋪,總是很留意每位女歌手的名字,很想看到那個「雪」字。可惜每次都是失望。有次,看見「小雪」,驚喜了,心想皇天不負有心人,但是,看到唱片封套的相片,已知道今次要失望得更糟。我還不死心,仍然死心不息地拿起唱片,希望封套背面印著的歌名出現我認識的那一首。可惜,看完一遍又一遍,仍然沒有。那一瞬間,幻滅的希望比失望更可怕,我像感到,它不會再重組成新的希望。
  這次之後,就沒再刻意找她,一直沒有。怕有希望,更怕失望。

  無常的希望,總喜歡在失望後出現。誰猜得到,兩年後、三年前的巧合,又讓我再次認識她。那本《U+》,我呆望封面十分鐘後,終於願意翻開第一頁。
  第一眼,看到「甚麼叫絕望,尚可更絕望。」,兩句久違了的歌詞,是《絕》的兩句!再看下去,是關於她的故事。看到她的名字,她的經歷,她的心聲。我終於真正的認識她了。果然,她是一個對音樂充滿熱誠的女孩,演奏級的鋼琴 (Grade 10),會作曲,會填詞,擁有一個唱作人 (Singer-Song-Writer) 應有的條件,總算沒有浪費苦心的期待了。

  從那天起,三年來我一直默默支持她。收集她的唱片、聽她的歌、分析她的歌詞、看她的散文、出席她的活動...
我以不同的方法了解她。她是真心的,當上歌手,是因為她喜歡音樂和唱歌。
然而,上一次活動中的她,染上紫髮、化上濃妝,看到當時的她,不期然地,我立刻想起五年前的高雪嵐。
  因為,她們太不相似了。
  我明白作為藝人,這是正常裝扮,而且打扮和服飾,甚至言行,很多時是身不由己的。但無可否認,也無可避免,這形象令我內心起了矛盾。那一裝扮給我的負面印象,為何會蓋過她的真誠表現?自命清高的我,是不是一直以來只喜歡五年前的她,而不是因為她今天的音樂?是不是只掛念高雪嵐,而從未喜歡過傅珮嘉?

  假如五年前沒有在電視節目中認識她,我現在會否相信那些負面新聞,把她看作樂壇的負累?我不願意想像。但若然真的如此,那「雪」的回憶,無疑不過是等待釋放的執著。我為何?我為何不敢忘記它?

日期:13-9-2004 5:15 PM
 《蜻蜓》散文版
  記得...
  從那一天開始,
  從你離開的一天開始,
  我已經等待著你。
  呆望窗外
  每當蜻蜓徘徊於窗邊,
  我總想起
  心愛的你曾留於身邊。
  這份愛...
  若要選擇,
  我寧願它長留心裡,作為紀念;
  即使,有天看見流星劃過天邊,
  也不許願,也不讓心願實踐。
  心願,縱然虛幻,仍是美夢;
  事實,卻是清醒過後的惡夢。
  害怕接受現實的我
  寧願貪求蜻蜓送給的一刻思念,
  也不稀罕流星錯贈的無名幸福。

日期:11-9-2004 9:26 PM
(一)《仍想念你》散文版
  我仍,仍想念你...
  記得,愛著你的時候,我失去了自己;
  然而,我仍然甘心情願;
  愛情,那會是必然的幸福?
  相愛,需要很多運氣,很多巧合,很多機會,很多勇氣;
  明白,我沒這種幸運。
  既然,明知沒有結果,
  為何,我為何仍然深愛著你?
  每夜,哭泣是一種思念,思念著你;
  表面,平靜而若無其事的我,
  內心,滿載洶湧的痛心折磨。
  愛你,太奢侈了...
  回憶,應該完全地忘記,
  忘記,忘記愛上過不應去愛的你。



(二)《螞蟻》散文版
  我像螞蟻,總愛默默地付出。
  付出,全白費了。
  縱得不到你對我施捨分毫,
  但從不後悔,你可知道?
  為你好
  就如失足,踩不到底,
  但仍甘心拚命踩下去!
  從開始
  已知心機必然白費,
  仍妄想有天被你賞識,
  為你分擔一切。
  我可是愚蠢?
  盼望有天你會看到,
  會被感動。
  你可欣賞這種螞蟻?
  牠身價就算很低,但路途上從沒跌低;
  牠自知毫不美麗,但願付出被你浪費。
  而你──
  你又何必!
  何必踩死這無知的螞蟻?

日期:3-7-2004 6:38 PM
《魔女 抉擇》
 這是一個童話。靈感來自《魔女之吻》的歌名。
從前有個魔女,愛上了一位凡夫俗子。
他承諾愛她,甚麼甜言蜜語也說了,「一生一世」、「愛妳永不變改」...等等。
她,在世人眼中不配擁有愛情,因她會魔法,一樣邪惡的東西。
她卻,任性地相信男人的承諾,不理會被人投以白眼,被人當面侮辱,被人擲以石頭,甘願受盡委屈。
當時,她相信付出了一切,愛情的結果便會美好。
他卻,看清了相愛的後果,認為魔女會連累他,決心破壞承諾。
他眼中,承諾是什麼?只是一個簡單的謊話。
終於。
他走了,魔女傷透了。
受重傷的她,獨自走到迷失森林去找智慧精靈,想要知道愛情的真相。
精靈告訴她:愛情永遠不會有完美的結果。現在她可以耗盡畢生的法力,令男人真真正正地愛她,但,代價是她將要被賜予無情的智慧,有了智慧,她便能看清相愛的後果,便不會再感受到愛情的感覺。
魔女答應了。她覺得愛情比魔法重要,況且,不能再愛人也不要緊,只要做個被愛的人就足夠了。
於是,他真的回到了魔女身邊。
可惜,魔女不再願意受到委屈。
無論男人怎樣愛她,她還是後悔,後悔自己為了無知的愛情放棄了魔法。她再次請求智慧精靈,求精靈賜回她魔法。
精靈說:只要殺了他,魔法就會立刻回復。
這一刻的魔女,她當然樂意答應,因為她已遺忘了愛情是如何的感覺。縱然,那個是曾經深深愛過的他。
但奇怪,下手前的一刻,已經無情的她為甚麼猶豫了?
原來,弄人的智慧精靈無情地賜了魔女智慧,也暗中賜回她愛情的感覺。
這,是一場考驗。
精靈要知道:當一個人親身體驗過愛情的自私,他 / 她還會相信世間存在無私偉大的愛情嗎?他 / 她還會甘心無條件付出嗎?
殺了他,魔法就可回復,但沒了一個愛自己的人,是理智的做法;
不殺他,只可以做凡人,卻可以和愛人相愛下去,是愚昧的做法。
智慧要魔法,愛情卻要他。
愛與利之間,魔女,她要向左走,還是向右走?
迷茫於抉擇之際,感受過愛情傷害,也知道愛情真相的魔女,腦海中重複地浮現出愛人離她而去的一幕。
不猶豫了,她選擇做個聰明的魔女,把匕首清脆地剌入了愛人的胸口,從此與愛情一刀兩段。

日期:25-6-2004 8:42 PM
 《魔女 吻》
  散文版 by mag @ starbucksgirl 傅珮嘉
  歌詞外有故事,創作無限可能。
 「如果
  我是一個魔女
  可不可以讓我變走所有憂累顧忌?
  不不不
  讓我把你們變做啞巴好了
  如果
  我真的擁有魔女的法力
  一切
  應該不會是這樣...」
 『陪你走 漆黑中拖我的手
  行近兩秒過後
  開燈的一秒便縮手 就如自首
  大眾亦皺緊眉頭
  幸運從開始 都不夠
  甜蜜過一秒也好過沒有
  明白太貪心會失救...』

 「究竟是你們不明白我們的苦況?
  抑或是我們不理解你們的好意?」
 『要令誰內疚
  當對著群眾給掟石頭
  被評為像個魔女當然不配你牽手
  難道要偷
  倘若不夠吸引 危難裡你我繼續走
  好看吧 各位投票決定見死不救
  當我們內疚
  忍痛為誰也好放下手
  既然任性 得到最不堪那名聲
  委屈難盡說清
  可像魔女一吻 然後斷送你我前景
  這結局各位可會覺高興?』

 「既然
  愛上了你
  好不好任性一次愛到最後?
  既然
  非愛不可
  那就不要不要害怕 」
 『難放手 不想放開你的手
  承受怪責過後
  即使只得我做小丑 任人話醜
  難過便攢起拳頭
  眼淚從今天 不再流
  其實我只要勇敢向前走
  誰害怕犧牲我所有!』

 「我們都知道任性的下場
  我們都知道事實的真相
  若然放手便是最好完場
  還是不悔真正愛過一場 」

日期:20-6-2004 3:35 PM
 《雪 回憶》
  回憶中,那個「雪」字的女孩...
  她,還是「幸福女生」嗎?

  那天,她的頭髮是黑色的;
  記得,那是5年前的一個中午;
  記得,她穿著白色衫、白色裙;
  記得,她是長頭髮的;
  記得,她有一張孩子臉;
  記得,她有點肥,卻很可愛;
  記得,她唱的歌名叫《絕》;
  記得,她唱得很動聽;
  記得!差點記得一切;
  最記得,是她的樣子;
  忘記的,是她的名字;
  幸運地,回憶中留下了一個「雪」字;
  可惜,她,在「雪」消失前從未再現。
  再次的遇見,是一次偶然。
  她再現了,但已不是當日的她。
  不再是黑髮的女孩;
  不再借用「雪」的名字;
  不再擁有「她」的影子;
  她...變了,不同了;
  原來,回憶中的「雪」,早已溶化了。

《你仍是幸福的女生》
  ──《雪之回憶》完全版 / Just For You Version
 Dear 幸福女生 傅珮嘉,
 第1次認識你,真的是偶然 ──
 5年前,偶然看到那個電視節目;
 那10分鍾的片段,我一直記得...
 記得,你是黑色頭髮的;
 記得,你穿著白色杉、白色裙;
 記得,你有點肥,卻很清秀;
 記得,你唱的歌名叫《絕》;
 記得,你歌聲動聽,也令人入神;
 記得,差點記得一切;
 最記得,是你的樣子,可惜...
 忘記的,是你的名字;
 幸運地,回憶中遺留了一個「雪」字。
 而這次後,就一直不見你的再現...
 直至,另一次偶然 ──
 3年前,偶然在圖書館看到那本《U+》;
 我一眼已記起封面的你,即使...
 你不是「雪」了,甚至,
 你的形象,你的髮色,都不同了;
 可能,那個才是真正的高雪嵐 ──
 外表樂觀,思想悲觀的傅珮嘉;
 可能,那時開始我才認識你的音樂;
 的確,對於音樂,你有自己的一套;
 那不是商業的歌曲,卻是最真的音樂;
 那是,我們,你的歌迷喜歡聽的音樂;
 唱歌是幸福,創作是幸福,
 加油,幸福的唱作女生!

日期:16-6-2004 9:20 AM
 《傷心話?》
  愛,有千斤重;誰會知,心靈痛楚,亦是千斤重枷鎖...
  今天一醒來突然若有所思。
  昨天,一位朋友對我說:「如果你要不再想她的話,其實很簡單。只要對她表白,她說的話就會令你完全死心。」(但要有心理準備)
  他又說:「其實你不應該喜歡她,不要介意,你們的世界完全不同。而這個,已是對你傷害性最低的理由,若果說出其他的理由會令你大受打擊...」
  當時因這番話給了我寫作靈感,所以沒有細心想過。現在認真細想,原來我真的不太明白自己。
  他說的「其他理由」,其實我經已想過,我是知道的,因此從沒打算向她表白。只是,別人從不相信我真的沒懷有半分奢望。我在想,若真的表白了,我真會因為那些話而大受打擊嗎?一直以來,自命清高的我告訴自己,只可因背離上帝及自甘墮落而受打擊,可惜,一直以來我卻為了無數的小事而傷心,我恨自己。
  如果,連她的話也能令我受打擊,那麼,上帝!你那迷途的羔羊正在步向懸崖...求你立即救我!

日期:15-6-2004 6:20 PM
 《忘情記》
  我已無罪釋放,為何不放生自己?
1.我,實在沒法再愛下去...
  筋竭力疲、思緒失靈、成績低沉,叫我還如何留力愛人?
  我或者太過天真,認為自己真的可以不計後果去愛你,認為即使旁人從不贊同,甚至連情理也不容許,我仍然可以不理會心靈的痛楚繼續愛,單方面地愛。
  無奈,我認罪了,不愛護自己實在是一種罪。不是嗎?試想,人是有理想的,我當然也有自己的理想。一直沉淪下去,我的理想就要幻滅,到時不但愧對父母給我的期望,也愧對上帝,亦愧對自己。我的人生還有無限可能性,實在沒有必要再固執下去,愛情只是人生的附屬品,只要忘掉愛情,就不須再捱下去,我其實是知道的,卻為何做不到?
  我真的真的不應再固執了。明知自己再沒本錢浪費時間,也知心已傷透,還期望甚麼?還有甚麼值得期望?
  沒有,完全沒有!
  我問心已對希望沒期望了,只要狠心一點,就可以修理好失靈的理性,忘掉一段不應存在的記憶。
  我,還猶疑甚麼?考慮甚麼?
  「離開...不應再打攪愛人,對不對?」-《假如讓我說下去》
2.我,不能相信自己曾經這樣發過夢...
  夢是這樣的:
  即使旁人說我們如何不合襯,我如何幼稚,說我如何自私,說我如何沒資格愛你,說我只有 0.1% 的機會...我卻,仍然全心保護那一絲的希望。
  旁人,他們從不相信世間上有人可以愛一個人而毫不奢望那人會愛自己。他們不相信,是因自己做不到。
  而我,卻曾經不甘心地努力想做到,不想成為別人眼中的旁人。
  可惜,夢醒了,感覺沒有了。那種感覺...就如夢境一樣,慢慢消逝。
  「情話若果一早已說完,童話亦迫不得已講過便算。」─《一千零一個》

日期:8-6-2004 5:40 PM
 《愛妳的真相》
  感謝妳無形散發的感覺,原諒我自私的不問自取。
  兩天以來,你只對我說過一句話,漫不經意地說。我們,太生疏了...
  也不要緊,我總相信自己的長情。即使不見面,我也會愛你四年以上。然而地老天荒,誰能承諾永不改變?世上沒有事物能敵過時間,即使愛的感覺也不能。或者,我會愛你十年,但實在無法保證永遠愛你,對不起。
  我害怕,怕有天會把愛你的感覺忘記,或者把這感覺當成幼稚無聊的回憶。所以今天,趁這份感覺還存在的時候,就要嘗試記下它。
  我眼中,你不算漂亮。如果你漂亮,可能,我就不會喜歡你。
  我不相信那種虛無飄渺的吸引,外表是那麼過眼雲煙,感覺才會長存於心。我愛你,不,應該說,我暗戀你是因為被你散發的感覺吸引著。也許你不知道,但在我眼中你的感覺強烈得使我穩定的理性失靈;也許你不明白,我想,只有和我同等愛你的人才能明白,我衷心,希望他存在。
  有時我會想,假設你都愛我 ( 我是說假設!) ,我們或者能夠牽手,但,我們會終生一起嗎 ( 原諒我保守的思想 )?如果不能終生愛著你,我們始終會分手,分手過後,我就要待你如普通人一樣,不能再愛你,甚至不會再愛你,我害怕,這種愛情的結局。
  幸運地,如共你從沒有過開始,也不會有終結的時候。所以,我慶幸你不愛我,真心地慶幸。我不想你因我而煩惱,所以我不會表白。我會逃避,如果要令你煩惱我寧可獨自承受。
  我對你的愛...但願它會化作美好的一個夢,寄存在我心靈中的一角。我會,記著愛過的你。

日期:31-5-2004 10:58 PM
 《神秘的感覺》
  朋友問我愛她甚麼,我就答:感覺。
  感覺 (Feeling),一樣既虛無飄渺卻又很實在的東西,你從不會看見感覺以物理化形象出現,它,卻擁有強大的力量,可自如地控制著一個人,甚至自如地擊倒一個人的理性。
  例如...
  我和她是兩個世界的人,我清楚明白我不應該愛她,亦知道她不會愛我,無奈她給予的感覺命令我喜歡她,我只好無奈地甘願受控制;我是一個理性的人,做事從來都會想清想楚。今次,雖然理性告訴我:愛她沒結果,無奈她的感覺使我的理性失靈,我也只好任性一次。
  愛情,給予動人的感覺...無奈,「此情無計可消愁」,教我如何不愛她?

日期:3-3-2004 5:00 PM
  細心去觀察,其實有些人在任何時間都是很主觀的。
  舉個例子,我有個朋友覺得某件事應該是這樣做的,他就認定那是真理,誰若和他想法不一致,他就說錯。
  他只懂得主觀地說人「錯」,而不會客觀地思考,這不是一種病態嗎?
  其實,香港人普遍也有這種毛病。我覺得這種過於主觀的想法是不應存有的,因為主觀會令人無法正確地判斷事情的真實一面,反之,客觀的判斷有助我們正確地思考,然而太過客觀也會令人欠缺個人風格。
  既然如此,主觀和客觀之間,要如何選擇呢?我覺得,在一般的情況下應該選擇客觀,而在適當的時間又要懂得利用主觀去判斷。
  但,能夠這樣做的人都是出色的人,現在的我與這距離相差太遠,但願有一天我也能成為這班出色的人中的一份子!

日期:2-3-2004 11:00 PM
 《莫名的害怕》
  其實,我怕甚麼?
  兩年來,一直都不見她在 ICQ 的 Contact List 上出現。
  記得,當天在線上遊戲認識她時,是多麼的兒戲,多麼的可笑...
  當天我好像說過:「可以做我的老婆嗎?」告訴我,說這句話的人真的是我嗎?
  在一個虛構又虛假的世界裡,我竟然對她傾訴心事。即使人人都說網上結識的人不可信,但我真的把她當成朋友,我相信,她沒有說謊。後來,我們都因為要面對考試而沒繼續玩那線上遊戲,她說我們可以用 ICQ 繼續聯絡,於是我從那時開始使用 ICQ,可惜在ICQ 上一直都沒有見她在線...
  直到最近,終於見到她的名字在線,我立即請求她把我加到她的連絡人清單,而她也接受了。這次之後雖然常常見到她在線,我很想問她為什麼一直都沒用 ICQ,她的高考成績怎樣,她的近況如何,但為何...但為何我會沒勇氣出口?我是怕她已經忘記了我,還是怕...
  我不知道。但希望有一天,我終於都肯說出一句「Hi,森星,還記得我嗎?」

日期:4-2-2004 10:49 PM
  這次的隨想真的有點狂想成份,不過沒關係,在自己的天空裡還要保留甚麼?
1.昨天的天氣報告說,未來幾天將會很冷,因現在正值冬天與春天的交接期,所以天氣會比較「濕凍」。
  看看月曆,原來今天已是立春之日,在曆法上已踏入春天了。
  在這段乍暖還寒的日子,怕冷的人一定很不好受。但其實,世間上有很多事情都是先苦後甜的。例如,大地回春前先會有一段「濕凍」的日子;黎明來臨前總有段漫漫長夜;成功的榮耀前常要經歷失敗的教訓。
  達觀的人會覺得這是好事,他們相信要有甜就先要有苦,沒有苦就沒有甜;悲觀的人卻覺得這是痛苦,他們害怕那段「苦」的時光...
2.人總是會在不知不覺中做錯事,我,為何會愛上一個不應去愛也不會愛我的人?
  很多人都認為愛上一個人並沒有錯,因為那是不由自主的。可恨的是,我一向是一個自命專一的人,自從我的心離開第一個她後,我一直都深愛著那個她,一年、二年、三年、四年...我一直都沒有改變,即使意外地重遇第一個她,但我已全沒感覺,證明我的心已全心地愛著第二個她。
  但為什麼現在我的心裡又會出現第三個她?多心多情也是不由自主的嗎?
  不知不覺,想阻止也阻止不到,想抑制也抑制不了,不想愛卻又真的愛著她...
  我現在真的有些不明白自己了。

日期:22-1-2004 12:53 AM
  剛剛從一個電台節目認識到的理論:花去了的金錢才是真正屬於你的金錢。
  我覺得也是對的。不知大家覺得如何呢?

日期:6-1-2004 6:54 PM
  願上帝與我同在,賜力量給我去戰勝我的心魔,平靜我的心靈,亦願上帝與我的家庭同在,幫助我們渡過現在的困難。我知道只要我們肯付出努力,上帝必在我們中間,站在我們身旁幫助我們。

日期:24-12-2003 5:58 PM
  這麼快又到今年的平安夜了。
  今天放學回家後,在廳中坐了一會。期間望著那兩隻新養的小鸚鵡,看著牠們在籠中跳來跳去,很覺可愛。
  突然,其中一隻停了下來,望著籠外,似是在沉思,那瞬間我腦海中閃過一個問題:「牠是想離開這個狹小的籠子嗎?」轉瞬間我又想:「要是牠能離開籠子,牠或許能在外面的世界自由飛翔,然而外面的世界沒人會餵飼牠,牠會餓死的。(奇怪的想法到了) 要是牠能思考,又有選擇權利,牠會選擇自由還是安逸呢?」
  對了,自由與安逸,那樣較好呢?

日期:20-12-2003 4:59 PM
 《夢見》
  我昨夜又夢見了她...
  記得曾經有一段時間我和她是很認知對方的。我拋下了自己在學校那個虛構的性格,對她說了很多關於自己的事,也聽到了許多她的心事。
  遇見她是一個偶然,認識她也是一個偶然。我記得清楚遇見她的那一次,雖然我從沒有對她提起過,或許她也認為我已經一早忘記了這件小事,但這無關痛癢的小事卻一直藏在我內心的一角。實際上,我知道自己一直都掛念著她,四年來我一直都愛著她。
  我以為自己可以慢慢把愛她的感覺忘記,但...一次又一次的夢見她,原來,我一直都念念不忘這種動人的感覺。
  可惜,無奈。愛,雖然使人牽掛,無奈世間上還有很多其他的事情,請原諒我!

日期:19-9-2003 9:59 PM
  今天學校舉行「新生導向日」,坦白說,還算有意思。
  我認識到幾位同學,跟他們交談過後,明白到「一日的失敗不等於一世的失敗」這個易聽難明的道理。
  其實,在我們身上存在無限的可能性,我們是有能力改變自己的命運。
  然而這並不是令我今天最印象深刻的,印象最深刻的卻是一件小事。
  這或許只是一件小事,在我眼中卻很有啟發性。事緣活動結束後我和三個同學一起坐巴士回家 (不是前段提到的那幾位),車上他們在談天,我卻在獨自想數學問題,像在發白日夢。突然其中一位同學問我:「你悶嗎?」「不悶,」我答她,「我在想數學問題。」「哈哈哈...」他們在笑,笑?為何要笑?在閒時想課業問題是很特別的嗎?需知道,空閒的時間很多,怎樣使用這些時間可以直接影響一個人的內涵。
  或許,「笑的原因」正是香港學生普遍患有的通病,檢討自己,其實自己也是一樣。
  自然地,我想起王浩前輩說,他的優勢是願意主動地思考一些比較沉悶的問題。我想,他在空閒時間思考的問題包括學業上的問題,甚至是更高深的政治、時事、歷史或是人生意義。我想,香港人一代不如一代的其中一個原因或許就是缺少了思考問題的主動性。
  少一分主動,少一分思考,少一分知識,少一分內涵,少一分希望。

日期:19-9-2003 9:55 PM
  從一眾模擬器 (Emulator) 作者們身上學到的經驗:Real life is really needed,Real life is all we need. (我們需要的是現實的生活。)
  朋友們,我們不要再在虛幻的夢中生活了!

日期:20-7-2003 5:24 PM
  很多時候,我們都欠缺了決心。
  在沒有決心的環境下,我們的意志都會非常脆弱,很易受到外來的沖擊影響。
  就如 71 遊行那天,當我和我的朋友快到政府總部的時候,只因為一時走錯了路,他就決定放棄數小時的努力,完全不理自己付出過的路程。這就是現今青少年做事缺乏決心的例子。
  將這例子套用到生活上,其實我們的成就可以更大,可惜我們在很多事情上,當遇到困難時就義無反顧地放棄了。
  實際上,目標其實只差一步而已,那不是十分可惜嗎?
  成功前的最後一步,必須以決心為基礎,否則小小的一步也是不易走完的。